可惡!男子夥同他人拐騙遂寧婦女,以數萬元價格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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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原標題:【聚焦】協助他人拐騙蓬溪籍婦女,這名男子依法獲刑!)
(本文源自蓬溪城市在線)因夥同他人接送、中轉被拐賣的四川遂寧、南充籍婦女,山東聊城市男子李某喜日前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5000元。
(網路配圖,圖文無關)
據了解,2014年2月份,李某喜夥同此前已被判刑的袁某、郭某路、劉佃友,以牟利為目的,將鄧某(另案處理)等人從四川省遂寧市拐騙至聊城市東昌府區沙鎮的婦女周某以7.2萬元的價格賣給王某為妻。次月,李某喜再次夥同袁某、郭某路以牟利為目的,將鄧某等人從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龍橋鄉拐騙至聊城市東昌府區沙鎮的被害人周某2以6.9萬元的價格,賣給陽谷縣壽張鎮丁集村的王某某(已判刑)之子王某為妻。
2014年4月,已經達到瘋狂作案的李某喜又夥同袁某,將鄧某等人從四川省遂寧市蓬溪縣高升鄉拐騙的被害人馮某,接送到聊城市東昌府區沙鎮村民袁某家中,袁某將馮某在家中看管,欲賣出獲利。2014年4月13日,被害人馮某被公安機關解救。
審理此案的山東省聊城市東昌府區人民法院認為,李?某喜以牟利為目的,夥同他人,接送、中轉被拐賣的婦女,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婦女罪,遂依照我國現行相關法律法規對其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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