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2018婚姻法最新:有這3種情況,離婚的時候房產不再平分!

2018婚姻法最新:有這3種情況,離婚的時候房產不再平分!

離婚時候財產的分割是一個大問題,特別是現在房子越來越值錢,夫妻在離婚的時候,房產上的財產分割糾葛是最多的。夫妻離婚財產分割的焦點包括離婚房產分割,而且,現在結婚最常見的就是要求對方要有房子,那麼,如果一方婚前買房,離婚的時候,房子是不是會被分呢?今天,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婚姻法》關於離婚時房產分割的相關規定。

一、離婚財產分割的參照標準。

1、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夫妻以書面形式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

3、離婚時,如果是因為一方出軌或其他情況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在財產的分割上按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婚姻法》規定:有過錯的一方少分或部分夫妻共同財產。

二、這三種情況下,離婚房產不平分。

很多人可能都要這樣的感覺,結婚的時候,只要房產證上加了自己的名字,離婚的時候就能平分房產,其實這是錯誤的。關於房產證上加名字,只是能代表你對房子享有所有權,但是並不意味著你能平分房產。

1、如果是男方婚前買的房,離婚的時候女方不得要求平分。這裡說的是婚前買房,意思是個人買房個人還貸,這樣的額房產屬於個人財產,是不能分的。當然,離婚的時候,男方要給予女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2、男方父母婚前買房,登記在男方名下,離婚時女方不得要求平分。如果是結婚前男方父母給男方全款買的房,房產證是只寫了男方的名字,這種情況下,女方也是分不到的。如果女方父母也出資購房,那麼房產按照當初的出資比例分割。

3、男方婚前付了首付,登記在自己名下,離婚時女方不得要求平分。這裡就要說下房產證上名字的作用了,如果一方買房只登記在自己名下,那麼房子只能是個人的財產,離婚時不分的,所以,不管能不能分到房子,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還是不錯的。

三、離婚房產分割的其他規定。

婚前購置的房產,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後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首付方名下的房產;一種是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後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的房產。婚前購置房產的不同方式,在離婚財產分割時當然也有所不同。因此,對於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婚前一方首付的婚前財產,在離婚分割時最好諮詢專業的婚姻律師,因為婚前一方首付的房產在離婚分割時會涉及到房產還貸的扣除及扣除後分割。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王律有話說 的精彩文章:

2018新規:婚後出現這3種行為將嚴厲打擊,直接坐牢!

TAG:王律有話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