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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記 懷海和尚

懷海(720—814年),福州長樂人,依潮陽西山慧照出家,從衡山法朗受具足戒。後往廬江(今安徽廬江縣)浮槎寺閱藏經多年。他聽說馬祖道一在南康(今江西贛縣)開法,即前往參學,與西堂智藏同稱入室。他侍奉道一六年,得到印可。道一圓寂後,他初住石門(今江西靖安縣),繼往新吳(今江西奉新縣),住大雄山,岩巒高峻,又稱為百丈山。不久,四方禪者奔湊而來,以溈山靈 、黃檗希運為其上首。他傳播禪風二十餘年而圓寂,有《百丈懷海禪師語錄》、《百丈懷海禪師廣錄》各一卷。

懷海禪學的主要特點是主張眾生心性本來圓滿成就,只要不被妄想所系縛,就和諸佛無異。他有一段著名的語句:「靈光獨耀,迥脫根塵,體露真常,不拘文字;心性無染,本自圓戒,但離妄緣,即如如佛。」這些語句顯示心性本自寂照與隨事即用顯體的禪宗心要。他的修行法門就是根據這個思想,他說:「先歇諸緣,休息萬事,善與不善、世出世間,一切諸法並皆放卻,莫記、莫憶、莫緣、莫念。放捨身心,全令自在。心如木石,口無所辯,心無所行。心地若空,慧日自現,如雲開日出。」

懷海的作略,如打、笑、喝、舉拂等,和道一相似。他每逢說法下堂,大眾已經出去,卻呼喚大眾,等到大眾回過頭來,他又問:「是什麼?」他這種提醒學人反省的方法,諸方稱為「百丈下堂句」。

懷海並運用禪學於勞動實踐中,實行「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規制,他本人就是「作務執勞,必先於眾」;他還在《禪門規式》里規定實行「普請」(集眾作務)法,上下協力勞動。

禪宗僧眾以前多半住在律寺,後來參學的人日見其多,感到在律寺中對於說法和住持多有不便,道一才開闢荒山另建叢林,然而還沒有規章制度;懷海乃折衷大小乘的戒律,制定禪院清規。禪院的最大特點是不立佛殿,只設法堂,表示佛祖親自囑咐,以現前的人法為重。又規定以具道眼的禪僧為化主,稱為長老,住在方丈;參學的大眾,都住在僧堂;長老說法,兩序雁行立聽,賓主問答,激揚宗要。此外還有關於禪院事務的種種規定。此即所謂《百丈清規》(《傳燈錄》卷六題作《禪門規式》)。其書在宋時就失傳了,另行宗賾所編《禪苑清規》。元代朝廷令百丈山德輝重編,至元元年(1335年)頒行,書名《敕修百丈清規》八卷,但已全非百丈原來的面目了。明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同山忠智重刊,即今所傳之本。

              摘自《曹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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