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會講「普通話」 但這些故事你可能不知道
你會講「普通話」 但這些故事你可能不知道2018-02-07 19:30:08來源:央視網作者:佚名責任編輯:黃偉佳字型大小:T|T【摘要】不少人把普通話稱作「國語」,實際上這個說法是不準確的。普通話是我國的「國家通用語言」,這是一個法律術語,著重強調的是「普通話」在國內的「通用性」。「國家通用語言」不能與「國語」「官方語言」相混淆。
不少人把普通話稱作「國語」,實際上這個說法是不準確的。普通話是我國的「國家通用語言」,這是一個法律術語,著重強調的是「普通話」在國內的「通用性」。「國家通用語言」不能與「國語」「官方語言」相混淆。
官方語言一般是指一個國家法定的正式語言,如法國為法語。另一些國家,主要是一些國內民族較多的前殖民地國家,比如印度,用前殖民國家的語言——英語,作為主要官方語言。而有的國家如中國、美國,並沒有法定的官方語言。
普通話的「普通」兩字,是「普遍」和「共通」的意思。普通話作為現代漢民族的共同語言,也是各民族的主要交際語。我國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我國從來沒有指定「官方語言」,就是從這一重大原則出發的。
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好處多多。對於中國這樣一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擁有多民族、多語言、多方言、多文種的大國而言,更是有著多重意義,比如民族、地域間交往交流,建立統一市場,維護國家統一,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等等。
民國時期:教員說普通話反被攆走
「普通話」這個詞最早出現在清末。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學者朱文熊在《江蘇新字母》一書中把漢語分為「國文」(文言文)、「普通話」和「俗語」(方言),他不僅提出了「普通話」的名稱,而且明確地給「普通話」下了定義:「各省通行之話」。但當時的推行效果並不盡如人意,以至於出現了教員在課堂上說普通話反被攆走的鬧劇。
史學家周策縱曾談到1931-1933年在老家湖南衡陽讀中學時的一件趣事——那時的老師中,「有一位金先生,年紀最輕,是北大或北師大畢業的。一口捲舌音,兒呀兒的。我們聽不懂他的北京話,上了幾堂課,大家聽不懂,要趕走他。校長說他講的最標準,我們都應該學。可是他的舌頭卷得那麼厲害,我們實在無法聽懂,結果還是把他趕走了。想起來真冤枉,又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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