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共青城賽龍創始人代小權無罪釋放
本報記者 程維 江西九江報道
2月11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共青城賽龍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共青賽龍」)創始人代小權一案。該院當庭宣判:原一審法院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代小權偷稅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
該案二審還宣布共青賽龍公司的偷稅罪名不成立。導致改判的根本原因是,二審法院邀請了「專門知識的人」到庭,就上訴方與公訴方爭議的焦點,應稅總額中是否包含出口退稅額,做出了專業解釋。
該江西省國稅局的專業人士稱,出口退稅額應該計入應稅總額,這就意味著,此前代小權在2011年、2012年、2013年的偷稅佔總應稅總額,一下由12%左右劇降至1.14%、1、59%和3.56%,遠遠達不到相關法律條款規定的,偷稅總額超過應稅總額的10%才追究刑事責任的標準。
賽龍死因爭議
2017年10月30日,一家自媒體以《創始人離奇被捕,深圳賽龍突死之謎》一文,稱因共青城政府抽貸,共青城賽龍通信資金鏈斷裂,企業陷入困境,代小權因逃稅339萬被逮捕。
代小權案的二審開庭原定於2017年11月2日在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後因故延期。在代小權案件引發廣泛關注後,江西省有關部門曾派員進駐共青城調查賽龍事件。
不過,到2月11日止,江西省有關部門並未公布此調查結果。
2月8日,《中國經營報》記者從相關途徑獲悉,代小權的代理律師當晚將辦理代小權的取保候審手續。
代小權一案此前曾引起國內輿論廣泛關注。2017年10月31日,共青城市政府發表聲明稱,由於谷歌收購摩托羅拉公司,賽龍失去市場;賽龍2013年初,其生產經營急轉直下,財務狀況極度惡化,陷入經營困境,並於2013年10月全面停產。
一些媒體則援引代小權代理律師謝民的觀點稱,共青城政府聲明並不符合實際,賽龍危機系由當地銀行抽貸引發。
免稅措施「無效」
《中國經營報》記者此前獲得的一份共青城開發開放區管委會與賽龍深圳公司簽署的《投資合同補充協議》(沒有填寫協議簽署時間)顯示,賽龍在共青城的項目自「投產之日起3年內,除享受國家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及兩高政策外,所繳納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的地方提留成部分,由甲方從專項資金中給予80%的獎勵扶持,之後5年減半扶持,高管人員2年內免徵個人所得稅。」
來自其他媒體的報道稱,此條款在代小權案的一審中,被一審法院認定為無效條款:「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免納個人所得稅的事由應由法定,『非因法定事由免納個人所得稅的條款均是無效條款』。」
有關共青賽龍事件的另一大爭議焦點,是共青城賽龍公司的1.2億元人民幣出口退稅款,本應由國家稅務總局退給共青城賽龍公司,中間經由共青城地方財政局轉交,但是這筆錢並未撥付給共青城賽龍公司。當地財稅部門為何要扣押這筆錢?扣押理由是否合法?此前,本報記者曾向共青城市財政局及國稅局就上述問題進行詢問,當時這兩個部門表示,應向該市新聞發言人問詢。
當時,共青城市新聞發言人對此詢問的回復是:「賽龍公司是不是真的有那麼多出口,有沒有這筆退稅都還說不清楚。」
TAG:創業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