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在一起,需要兩個人決定,而分手的時候,只需要一個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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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記得劉若英在她的演唱會上說過一句話:「做決定是一件很難的事情,就像談戀愛一樣,兩人在一起,需要兩個人決定,而分手的時候,只需要一個人決定。」
這句話是在唱完《十年》後說的,而《十年》的歌詞里有那麼一句:如果那兩個字沒有顫抖,我不會發現我難受,怎麼說出口,也不過是分手。
喜歡是一個人的事情,但談戀愛卻是兩個人的事情…
如果真的兩人不合適,我覺得這並非一個人的問題,而這種不合適,由敏銳的一方先查覺,繼續另一方也有所明悟。
周國平先生寫過一句話:這個世界本沒有家,渴望與渴望相遇,便有了家。 我覺得這句話淺度化理解也適合於愛情,家是渴望與渴望相遇,而年輕的兩個人在一起,則是感覺與感覺相遇,而當感覺不適合的時候,如果不是一方只是以想玩弄感情為前提,是真的覺得不適合的時候,我覺得這段感情也走不了多久了,勉強走下去,也不過是以一方的忍耐為基礎。
但我上面說的不合適就分手是建立在感情沒多久,牽扯沒多深的情況上。人應該對自已負責任,也應該對別人負責,這是人必然承擔的責任感。
如若某一對情侶處了幾年,突然一方覺得不合適,那我還是覺得他(她)應該靜下心來,確定不是受環境或某種因素影響,再認真考慮這個問題吧……
※戀愛中,當女人和你說這3句話時,說明她只是和你玩玩而已
※值得收藏的24句心情簽名,句句扎心,有沒有一句剛好適合現在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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