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自媒體人的忠告「造謠有風險 發文需謹慎」不要成為下一個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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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最近,明星維權起訴造謠誹謗者的新聞不斷出現在各大媒體的頭條位置。
唐嫣方狀告關八:賠償112萬,公開道歉90天
據北京朝陽法院消息,2016年1月7日(周四)9時,「被指『漢奸』 周杰倫索賠60萬」一案將在朝陽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工作室委託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將散播「王源整容」傳聞者起訴至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請求判令被告向王源賠禮道歉並賠償其精神損害撫慰金等53萬元。此前,工作室針對「整容」傳言已發闢謠聲明。
李宇春:被傳整容失敗死亡 起訴造謠者索賠10萬
趙麗穎霍建華被侵權 起訴對方索賠167萬
李小璐再次起訴誹謗者 要求停止侵權並索賠90萬
大家可以看到索賠都是幾十萬以上,我們先不不說審判結果是否會判賠償這麼多。但是真要判了呢,難道你敢不賠嗎?其實大多數自媒體人發的文章都是在網上找的素材線索,沒有經過核實或者說沒有能力和成本去核實。為了吸引眼球出爆文,添加了一些自己的想像和分析就發了出去,從沒想過後果。以前名人怕打官司,怕影響自己的形象。現在不怕了,名人打官司還可以提高自己的曝光率呢!有人會說:不是我造的謠,是某某名人說的,我就是轉發而已。你想沒想過,人家有承受後果的能力和實力,你有嗎?人家一頓飯幾萬塊錢,你吃過嗎?人家一輛車幾百萬,你坐過嗎?人家一套別墅幾千萬,你住過嗎?就憑平台給你那點流量分成嗎?你拿什麼去和人家比?踏踏實實寫點文章,別為了博眼球,什麼都敢往外發。做什麼事都要力所能及,不要超出自己的能力範圍。
此文是我對自媒體人的忠告
此文是我對自己的警戒
此文是我的原創,轉發請標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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