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冬天太濕冷,去電影院參與一場又嗨又燃的盛宴吧
《馬戲之王》這部電影,值得到電影院去刷巨幕或Imax。
無它,它的歌舞太絢麗驚艷,視聽效果太震撼,足以令人眼花繚亂,血脈賁張。
這部歌舞片,音樂由去年獲得奧斯卡最佳原創配樂、原創歌曲的《愛樂之城》音樂團隊打造,保持了奧斯卡級別的水準。
舞蹈由專業的頂級團隊演出,近乎炫技,而且歌舞與雜技溶匯於一爐,道具與人物情節巧妙融合,看得人目不暇接。
或許,就是因為它美得太過直接,倒引起了影評界的苛評。
比起去年的大受追捧的歌舞片《愛樂之城》,《馬戲之王》的評分有點委屈了。
就象范冰冰和徐靜蕾,這兩個人其實演技水準都差不多,但范冰冰美得張揚奪目,富有侵略性,就沒有徐靜蕾的平淡的文藝范,那麼讓人有安全感。
所以號稱喜歡徐靜蕾的人,遠比喜歡范冰冰的多。
但是,女人整容都照著范冰冰的樣子整,男人喜歡的網紅嫩模,也大多是范冰冰模式呢。
GIF
《馬戲之王》唯一受批評的,是它的劇本。
電影講述的是歷史上的真實人物,美國傳奇人物P.T.巴納姆的經歷:19世紀一個出身貧寒小子,如何追求夢想,成為馬戲團鼻祖,世界娛樂業的開創人,雖然在名利場上曾經迷失自我,最終回歸初心。
批評的理由是:情節太老套平直單薄。
其實這部電影並不只是一個人的傳記,它講述的是三條路線。
窮小子如何逆襲,如何擺脫名利的控制。
社會邊緣人如何正視自己,面對歧視。
如何發現真我,滿足精神追求。
而這三條路線,論述的又是同一個主題:怎樣擺脫社會化的標籤,活出自我認可的價值。
這樣的立意,我個人覺得比小情小愛小奮鬥的《愛樂之城》格局大得多。
《愛樂之城》的情節也老套呀,兩個從小地方到大城市奮鬥的男女,雖然相濡以沫,最終相忘於江湖。
一男一女拉拉扯扯,就用去了126分鐘。
(《愛樂之城》觀後感鏈接《愛樂之城》:美則美矣,欠缺靈魂)
而《馬戲之王》的三條線路並行發展,時長105分鐘。
受限於時長,《馬戲之王》的情節確實有點趕,人物心理行為轉折過於突兀。
但是,歌舞片,最重要的,難道不是歌與舞嗎?
《馬戲之王》的歌曲,至少與《愛樂之城》同一等級,而《This is me》這首勵志歌曲,傳唱程度只會更高。
至於《Never enough》,瑞典夜鶯一開口,我就和男主角一樣淪陷了。
而影評居然有人批評她唱的不是傳統歌劇曲目。
媽呀,你這麼有逼格,為什麼不到音樂廳,而是到電影院看歌劇呀?
電影這種問世不到兩百年,要照顧廣大觀眾感受的東西,不適合你的貴族范。
至於舞蹈,從主演到配角,都是專業水準,無可挑剔。
在編舞方面,也費盡心思。
描述巴納姆與妻子成婚及婚後生活的舞蹈,夫妻倆在掛滿白色床單的天台翩翩起舞,洋溢著浪漫的生活氣息;
而巴納姆在酒吧,勸說名劇作家菲利普入伙馬戲團時,以酒杯作為談判的籌碼,脆弱易碎的玻璃酒杯,在兩人之間飛速地傳遞翻轉,令人心驚肉跳;
至於菲利普和安相互表白心跡的高難度雙人高空飛人對唱,一對俊男美女在空中跌宕起伏,起起落落,將戀愛中的患得患失,體現得淋漓盡致;
而幾場馬戲團演員的群舞群唱,色彩鮮艷炫目,人物鏗鏘有力,生命力爆棚得簡直要衝出屏幕……
GIF
或許我們習慣了又佛又喪,覺得不動聲色的性冷淡才是高級樣板,對熱烈的東西,都避而遠之。
因為熱烈的東西,都直白,都絢麗,觸目驚心,入耳酸心,太刺激。
可是它也能觸發我們最原始的感受。
熱烈而美好,會讓人燃燒。
正如電影中那位苛刻的記者大V,一直都抨擊馬戲團的演出,但最後他也不得不改口:這也許不是藝術,但這是一場人性的狂歡。
巴納姆回復他:最高尚的藝術,是給人們帶來歡樂。
如果以酒做比喻,《愛樂之城》是紅酒,宜細斟慢酌,《馬戲之王》是烈酒,宜舉杯痛飲。
在這又冷又濕的冬季,美好的消遣之一,難道不是看一場又燃又烈的電影,在一場頂級的歌舞盛宴里陶醉一回嗎?
GIF
據說出色的人
都把這篇文章分享到朋友圈啦
--------------End--------------
TAG:可可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