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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愛咋咋弄,我願意坐牢」,山東女嬰遭父母狠心遺棄!

可憐,又見棄嬰!

2月8日,山東壽光一家醫院接回一個棄嬰,經檢查患有先天性心臟病,好心護士見她可憐,輪流照顧她,還從家裡帶來一堆生活用品供。

孩子面對陌生的護士阿姨,沒有哭也沒有鬧,十分懂事。

這麼乖的一個孩子,居然被親生父母親拋棄了。

究竟是有多鐵石心腸,才能幹出這種事來!

親生母親現身

2月9日下午,女嬰生母出現,她稱自己寧願進監獄也不要孩子,隨便怎麼處理孩子。

父母故意丟棄嬰兒或觸犯刑法獲刑

我國《婚姻法》規定,

直系血親(母子、父子)之間具有贍養的義務

而《刑法》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也就是說,父母故意丟棄嬰兒,情節惡劣的,比如由於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或者被害人因被遺棄而生活無著,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的,最高可獲刑五年

按照《刑法》有關規定,如果是將嬰兒遺棄於沒有行人或人跡罕至的地方,其行為則嚴重侵犯甚至剝奪了棄嬰的生存權,還將涉嫌故意殺人罪

寧可坐牢也不願養兒

視頻里,女嬰的親生母親說:

她跟著我連吃都吃不上,孩子我不要,你們願意怎麼弄就怎麼弄,我現在就想進監獄。

她在明知故意丟棄嬰兒是觸犯刑法的情況下,還選擇將女兒遺棄。

不知道該說她(以及孩子父親)

可憐?還是可恨?

可憐?

出生不久的嬰兒,正是最脆弱,最需要呵護的時候,卻被自己的親生父母,遺棄在刺骨寒風中,孤獨無助。

尚在襁褓里的嬰兒,就這樣在不自知的情況下,被父母草率地決定了自己的生死。

恐怕不是親生的,也做不來這事吧。

可恨?

視頻後面出現的生母,滿口的崩潰和無奈:養不起、吃不上、還不如讓我坐牢......

可能家裡的經濟狀況已經抓襟見肘,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的女兒,對他們來說就是天塌般的打擊。

擔負不起昂貴的醫藥費手術費的他們,只能狠狠心將女兒拋棄。

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還是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

每個生命都應受到尊重

潮爺覺得:

每個生命都應受到尊重。

當一對夫妻,決定要生育新生命時,就要做好出現一切可能的心理準備:

它可能不是你想要的性別,可能會有疾病,可能會有點「不一樣」......

既然你選擇把它生下來了,就有責任撫養它。

生育不是賭博,好的留下來壞的不要。

生育是一次「天責」的接受,生,就要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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