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隋煬帝翻案有必要嗎?
原標題:給隋煬帝翻案有必要嗎?
其中在傳統角度上,秦始皇和隋煬帝,其實是被相提並論的。
按照舊史觀,秦始皇和隋煬帝,都是暴君,比如說《紅樓夢》開篇,就曾經把秦始皇列入暴虐的君王裡面,而直到近代,隨著史觀的更新,秦始皇,逐漸從暴君轉型成了「千古一帝」,但即便這樣,在不少影視作品裡面,秦始皇依舊有負面形象——比如,《秦時明月》裡面,秦始皇的形象就不怎麼好。
而隋煬帝,則始終沒有主流的說法主張給隋煬帝翻案,只不過,近年來,網上出現了給隋煬帝翻案的說法。
那麼隋煬帝能翻案么?有必要翻案么?
其實個人感覺,並沒有。
因為隋煬帝確實是一個暴君,當然,隋朝的崩潰,責任也並不應該全部推給隋煬帝,隋文帝多少也有責任。
隋文帝在位期間,曾根據《北齊律》修訂《開皇律》,在中國法制史上,這部法律的評價很高,但是隋文帝晚年開始,他的不少行為,就給《開皇律》的推行造成了破壞——比如對犯人的處理,完全憑個人的喜好,甚至盜竊這樣的罪行,都可能被處決,在隋文帝晚年期間的胡折騰下,隋帝國其實已經有些處於國本動搖的狀態。
隋煬帝繼位後,按理說應該撥亂反正,但實際上並沒有,好大喜功的隋煬帝制定頒布了較為苛刻的《大業律》,與此同時,還連年征戰,窮兵黷武,此外,各種徭役負擔、苛捐雜稅,也讓老百姓無力承擔。
隋煬帝的徭役之重,讓不少老百姓為了躲避徭役,採取了自殘的手法——也就是砍掉自己的手腳,人為製造殘疾,來躲避徭役或者兵役——當時老百姓不覺得成為殘疾人是不幸,反而還覺得是幸福,因此,給這種手腳七個名字,叫「福手」、「福腳」——也就是說,只要躲避徭役,就是幸福了。
事實上,服徭役還真不如自殘——比如說隋煬帝修造艦船,很多船工常年泡在水裡,身上潰爛,長出了蛆,還得繼續勞作,不得休息,相比這樣的苦楚,自殘,還真算是幸福。
在隋煬帝大搞徭役的同時,隋煬帝的兵役,也讓民間壯丁屍骨堆積如山。
也因為隋煬帝透支民力,讓隋朝百姓意識到,橫豎都是一死,等死還不如造反,於是,隋末各地的大起義,開始爆發了,而隋朝,也在大起義中崩潰。
總的來說,隋煬帝給隋朝的百姓,造成的傷害實在太多了,因此,自古以來,就沒主流的學者群體,主張給隋煬帝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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