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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該追?唐山「追交通事故逃逸者致死被索賠案」開庭

備受關注的河北唐山「追逃逸者致死案」12日在此間灤南縣人民法院開庭,該案追趕方行為是否構成侵權成為案件爭議焦點。

圖為河北灤南縣人民法院外景。12日上午9點備受關注的唐山「追逃逸者致死案」在這裡進行公開審理。白雲水 攝

2017年1月9日,唐山小夥子朱振彪追趕「交通肇事逃逸」的張永煥,追出20多公里後,被追趕的張永煥跑上了旁邊的鐵路,被迎面而來的火車撞擊身亡。10個月後,朱振彪收到起訴書,張永煥的兒子張殿凱將朱振彪告上法庭。張家認為,朱振彪的追擊行為導致了張永煥的死亡,向其索賠60.98萬元人民幣。一個月後,因為張永煥交通肇事受傷的張雨來起訴了張殿凱,要求賠償損失。

肇事逃逸者翻入鐵路隔離網資料圖

朱振彪從「見義勇為」變成了「殺人兇手」,案件引起公眾熱議,一些網民認為朱振彪的行為是見義勇為,也有觀點認為他過了「度」。「應不應該追?追的度在哪裡?」當事人及家屬都希望儘快「要個說法」。

圖為河北唐山「追逃逸者致死案」庭審現場。白雲水 攝

事件發生在唐山市曹妃甸區遷曹鐵路段。據朱振彪視頻顯示、相關目擊證人回憶和曹妃甸公安交通警察支隊證明,開著車的朱振彪見到騎摩托車的張永煥「肇事逃逸」,而後進行追趕並報警。根據朱振彪錄製的視頻顯示,其曾勸說張永煥自首,張永煥有持刀自殺、撞車自殺等意圖及自首意願。張永煥沿灤海公路「逃逸」,而後跑上鐵路,期間,朱振彪曾勸說張永煥自首,並脫下黑色羽絨服外套,朝火車揮舞,試圖引起火車司機注意,讓它停下來。

據了解,朱振彪,29歲,曹妃甸區人,退伍軍人,曾當過兩年武警。此次事件經媒體報道,引發熱議。輿論最大的爭議在於「應該追到什麼度為止」。朱振彪覺得有點委屈。「當時覺得他就是威脅。如果抓小偷,小偷威脅一下,大家都不抓了,行嗎?」他找了律師,想為自己討個說法,「讓法律和大家都來評評,我做的到底對不對。」多位村民對朱家給出了正面評價。

張永煥,54歲,灤南縣人,經歷坎坷,有人揣測,家庭變故可能導致他有心求死,但是其多位親屬否認了這一猜測。2017年1月18日,在灤南縣法院召開的庭前會議上,雙方當事人和律師交換了證據。「在追逐的過程中,他(朱振彪)多次辱罵、恐嚇,給他(張永煥)造成了心理壓力,最後死亡。」張永煥的家屬看了朱振彪拍攝的視頻,認為他的追逐行為超出了限度,「不是見義勇為」。

和張永煥撞車的人,叫張雨來,53歲,曹妃甸區漁民。車禍後,他的腿瘸了,頭一直疼。就診記錄顯示,他的左眼眶視神經管外側壁骨折、顴弓骨折,多發挫裂傷口,傷口深達肌層。根據曹妃甸區交警一大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當天上午張永煥駕駛摩托車行至水產門市門口,與張雨來駕駛的無牌摩托車相撞,造成張雨來受傷,後張永煥駕車駛離現場。經認定,張永煥存在逃逸行為,負主要責任,張雨來沒有駕駛證、車輛未登記,負次要責任。張殿凱起訴朱振彪後,張雨來起訴張殿凱,張雨來說「現在他跳出來起訴,我也要找他賠償。」2017年12月,他花了三千塊找了律師,起訴張殿凱,要求賠償自己的損失。

有網友覺得逃逸者都聲稱要自殺了,不應該再追。也有網友表示,如果以後犯罪分子表示「警方再追我就自殺」的話,那麼是不是警察就不追了呢?是不是以後警察都不用追犯人了,就因為怕犯人在逃跑的過程中自殺呢?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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