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駕駛世紀訴訟塵埃落定 自動駕駛專車市場戰局驟變
文/林宗輝
由一個Google前員工間接跳槽Uber所引發的風波,如今終於塵埃落定。
2017年初,Alphabet旗下自駕車子公司Waymo控訴前員工Anthony Levandowski在離職前6周,也就是2015年12月時,利用公司配發的計算機,成功從公司伺服器上下載了將近10GB的機密數據,其中包括商業機密、LiDar、系統以及電路板設計等超過14000筆機密數據。
Waymo認為, Anthony Levandowski 離職後以這些數據技術為基礎創立了Otto公司,隨後被Uber將相關技術使用到其自駕平台中,因此Waymo憤而向加州法院提出控訴。
而在經過一年的訴訟之後,Uber和Waymo在法庭上達成了和解。另外,原先Waymo要求的和解價碼是10億美元,後來自行砍價到5億美元,但仍不被Uber接受,最後Uber以SeriesG股票的0.34%,且要完全從Uber目前發展的自駕方案中完全去除來自Waymo的技術作為和解代價。SeriesG股票的0.34%估值約2.45億美元。
供應商」泄漏」Waymo前員工詭計,UberCEO牽涉其中
Waymo指出,前員工Anthony Levandowski取得資料的過程極為小心,不僅將資料轉存到外接硬碟上,並且徹底刪除且格式化用來下載的計算機硬碟,抹除其數字足跡。原本Waymo也對此毫無知覺。
圖丨Anthony Levandowski
但是,在一家同時與Waymo及Otto/Uber有合作關係的LiDar供應商發給Waymo的一封電子郵件中,該供應商「不小心」附上了Uber正在使用的LiDar電路板設計布局,由於其設計與Waymo所擁有的技術極為類似,公司也因此深入追查,除了查出Anthony Levandowski的下載記錄外,更發現另外一位離職加入Otto及Uber的Waymo前員工也涉及類似的行動。
圖丨Travis Kalanick
而更讓Waymo震驚的是,時任UberCEO的Travis Kalanick似乎與數據竊盜有直接關聯,Waymo在法庭上秀出一份Anthony Levandowski的筆記,上面記錄了關於他與Travis Kalanick見面,而這位Uber前CEO似乎直接對其下達指令,要從Waymo中拿到特定的東西。
不只如此,Waymo亦指出,Uber併購Otto的過程也是充滿斧鑿痕迹,甚至指證原本Uber打算直接僱用Anthony Levandowski與另一位Waymo離職員工,但可能因為害怕雙方的私下協議提早曝光,因此採用了迂迴的方式,即由兩位Waymo前員工創立Otto自駕方案公司,然後Uber再順理成章的將Otto公司買下來。
Waymo亦在法院中提出技術證明,與Uber的LiDar設計比對之後,雙方相似之處極高。
Uber自己也做死
Uber的態度從一開始也讓人疑惑。
首先,Uber在被Waymo告上法院後不久,就開除Anthony Levandowski。Uber對此的說法是他沒有配合訴訟的調查:由於被告後沒多久,Uber的法律顧問就對其發出警告,如果不配合調查就會開除處置。
而Anthony Levandowski則援引了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拒絕作證,兩邊不是人的Uber只好開除了他,希望能把防火牆建起來,。但萬萬沒想到,Waymo卻把」犯罪者」傳喚為證人,而不是列為被告。
這把火最終還是燒到Uber自己身上,也更難解釋清楚當初併購Otto的原因:是因為早和Waymo的離職員工有私下協議,還是純粹為了二者的技術經驗?
雖然Anthony Levandowski的筆記中似乎直接牽連到UberCEO的指示,實際上Waymo並沒有太多有力的直接證據。可是,Uber 因為心虛,在法庭上一直是挨打的一方,辯詞總是軟弱無力。而為了應付官司,Uber更是把自己的技術實力攤在陽光下給Waymo檢視。
陰謀論:垂涎自駕龐大潛在商業利益的間諜戰?
未來,自動駕駛會是整個汽車產業極為重要的發展,而出租汽車更是最關鍵的角色,其牽扯的產業生態、技術十分複雜,其中的商業利益更是龐大。
根據高盛預估,2030年專車市場規模將可能達到2830億美元,這也是各家包括汽車晶元方案商、車廠都在發展自動駕駛技術,且都不約而同把自動駕駛的最大市場目標擺在出租專車的最主要原因。而在計程車行業佔有領先地位的Uber如果成功導入自駕技術,那麼可能對Waymo未來的市場布局造成壓力。
若以陰謀論看整個事件發生的過程,Waymo可能藉由法律戰,一方面掌握Uber技術發展的進程,摸清Uber底細,一方面則是拖延Uber的發展腳步,為由Waymo主導的自駕聯盟創造更好的競爭優勢。
Uber在這一年的訴訟當中其實苦不堪言,由於訴訟的原因,很多技術研發都必須暫停,等到理清訴訟責任歸屬以及爭議性技術來源之後,這些研發才能進行下一步。也因此,Waymo在訴訟過程中其實都是處在優勢主導的一方。
但Waymo雖不放手,但也沒有逼太緊,畢竟Uber雖是Waymo自駕領域的潛在對手,但也可能有一定的合作空間。只要Waymo把Uber卡住,拉大技術落差,Uber為達成2019年組建自駕車隊的目標,最後可能就不得不向外求援,而擁有最佳自駕技術的Waymo就有可能成為求援對象,並在合作過程中獲利。
而通過訴訟,Waymo確認了Uber的技術進展基本上不會對自己構成威脅,也因此,Waymo「見好就收」,放了Uber一條生路,並為兩家未來開展了合作的可能。
畢竟與Waymo系出同門的Google,過去在Android系統上的經營也是類似的作法,Android作為開放平台,各家廠商在基於此開放平台上發展自己的終端產品技術,並互相競爭。與Lyft合作後, Waymo 未必就不能和Uber合作,對Waymo而言,這也是個最理想的經營方向。
和解之後
現在的結果是,Uber以SeriesG的股份,約等值2.45億美元作為和解代價,且未來將與合作解決關於LiDar等技術上的爭議。
Uber現CEODaraKhosrowshahi隨後亦發表了聲明,表示其與Waymo的關係雖是競爭者,但同時也是夥伴關係,除了解決LiDar等自駕技術的爭議外,和解也是為了避免自駕的發展再次受到阻礙,影響Uber員工,尤其是自動駕駛發展部門的向心力。
Waymo也差不多同時發出聲明,但內容簡短了許多,主要就是與Uber達成共識,未來Uber不能把來自Waymo的技術應用於自己的自駕平台上。但是,對於是否會與Uber就自動駕駛達成進一步合作,Uber並未表態。
那麼,Uber擺脫法律訴訟糾纏之後,能否追上領先者的腳步?
根據美國加州車輛管理局(MV)最新的報告,在加州進行純無人駕駛測試的表現方面,若以汽車無法應對路況,或感測器發生失常,而需要人類干預次數進行統計,而Waymo在35萬英里的總測試路程中,以每千英里0.18次名列前茅。
圖丨 Waymo35萬英里的總測試路程
百度在加州僅測試不到2000英里,但以每千英里22次居第4名,而比較跌破人眼鏡的該屬英偉達與特斯拉,前者測試路程僅達500英里,但每千英里215次,在19家參與測試報告的企業中,落居第9名。
特斯拉則僅在2016年參與了無人駕駛測試。雖然僅取得墊底的成績,卻與我們印象中具備強大自動駕駛技術的印象截然不同。而其2017年則是自行放棄參加測試公開,但發表聲明表示其透過銷售全球的汽車收集到龐大的數據,但由於特斯拉並沒有搭載完全自動駕駛方案,因此立足點不同,沒有參加測試的必要。
當然,報告中並未完全揭露測試環境設定或路況的差別,實際上技術層次可能可能落差更小,但也可能更大。但Waymo以超長行駛里程,卻達到最低的介入次數,仍足以證明其Google過去數年在自動駕駛技術的發展雖然商用腳步稍慢,但並沒有白費。
圖丨Waymo和通用汽車的測試里程明顯領先
Uber起步較晚,由於2017年才拿到牌照,測試未滿1年,因此不需要公開相關測試成績。而同時拿到測試牌照的還有Lyft,也因此,預計2019年初就能看到Uber在擺脫Waymo法律訴訟緊箍咒之後,其自研技術能否和背後有Waymo當靠山的Lyft一較高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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