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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一男子醉酒後,砸便利店,闖靈堂掀棺材蓋扯裹屍布!

馬山信息港微信號:msxxg_cn

逢年過節

大夥聚在一起

總喜歡喝上幾杯

推杯換盞之間

不知不覺就醉了

有些人一喝醉

啥事都敢幹

2017年12月22日下午

34歲的黃某顯獨自一人喝酒

在連續喝了幾瓶高度白酒後

已經是23日凌晨3點多

網路配圖

喝到醉醺醺的黃某顯一路走到友愛北路東一巷

看到路邊的電動車

將其踹倒狠踩罵罵咧咧

隨後他又順著友愛路

來到了一家便利店

闖進來的黃某顯二話不說

將店內的冰箱和煙櫃往路面甩去

冰淇淋和香煙撒滿一地

當警察到場時

黃某顯早已離開

網路配圖

離開便利店後

他來到了萬秀村一處老年活動中心

當時老年活動中心正在操辦一場喪事

孝子們在為去世的父親守靈

黃某顯來到棺材前將供桌上的筷子拔起

對著棺材一陣猛拍之後

扯掉蓋在棺材上的毛毯

掀開了棺材蓋

家屬上前勸阻被其推開阻攔

將逝者的蓋屍布和蓋面布給扯開

最終

眾人合力將黃某顯制服

網路配圖

12月23日下午

醒酒後的黃某顯對民警供稱

他在南寧無固定工作

也無固定住所

睡在公園或者廣場

平時經常喝酒

每次喝醉就去罵人、鬧事

這次大鬧喪禮現場

是因為看到有人在棺材邊燒東西

他問死的是誰

恍惚間聽到了一個名字

對方說出的人他以前有印象

於是打開棺材想看看逝者到底是誰

……

當天

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黃某顯刑事拘留

另查明

2011年5月

黃某顯因犯尋釁滋事罪被馬山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

要過年了,大家聚會時候總喜歡喝上那麼兩杯,小酒怡情,大酒傷身。

貪杯可能對身體健康造成影響,酒品不太好的人,一喝酒就容易犯事……。還有一些不良的喝酒習慣都可能「要命」!

戳圖了解

酒後要命的8件事

在這裡給大家提個醒

酒桌上自己要少喝

不要勸別人喝大酒

喝酒4種行為要承擔法律責任

在參加宴請中,如果飲酒出事,有4種行為同桌飲酒者需承擔法律責任:

1. 強迫性勸酒,比如用「不喝不夠朋友」等語言刺激對方喝酒,或在對方已喝醉意識不清沒有自制力的情況下,仍勸其喝酒的行為。

2. 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比如明知對方身體狀況,仍勸其飲酒誘發疾病等。

3. 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身行為時,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 酒後駕車未勸阻導致發生車禍等損害的。

快過年了,一定要注意哦!

來源:南國早報、網路

綜合編輯:馬山信息港(轉載須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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