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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瑩穎案再次延期!嫌犯為何要到2019年4月才接受審判?

上周,檢方與嫌犯克里斯滕森(Brendt Christensen)的律師分別提出延期審判的要求,而被告要求庭審推遲至2019年。而在2月12日星期一,美國地方法院法官科林·布魯斯(Colin Bruce)在聽證會上確定對章瑩穎案的嫌犯克里斯滕森的審判推遲到2019年4月2日。

左:克里斯滕森 右:章瑩穎

這場聽證會大約持續了20分鐘。克里斯滕森出席聽證會但沒有發言。陪審團計劃於2019年4月3日開始選擇人選,實際審判將於4月9日開始。 檢察官和克里斯滕森的律師都沒有反對新的時間表。

上周,檢察官反對嫌犯一方所提出的延期審判的動議。28歲的克里斯滕森原定將於2018年2月27日正式審判。由於原定於2017年9月啟動正式審判,此案的審判日期此前已經被推遲了一次。檢察官認為除非尋求對克里斯滕森判處死刑,否則不應該再度延期。

克里斯滕森的辯護律師在聲明中稱:「一經定罪,這位在伊利諾伊上學的沒有犯罪前科的29歲的被告將面臨最低終身監禁的判決。辯護律師因此負有巨大的責任。」

辯護律師粗略的看了檢察官方面的證據。檢察官提交了對克里斯滕森的車子、公寓和他身上獲得的大量物理證據。

其中包括克里斯滕森、他的妻子、章瑩穎、章瑩穎的父親和男友的DNA;克里斯滕森的兩台筆記本電腦;屬於克里斯滕森和他妻子的電子設備;章瑩穎的電腦以及指紋等證據。此外證據還包括來自克里斯滕森家和汽車內的纖維、配件、鞋子、傢具和地毯樣本;克里斯滕森的電話記錄和他的電子郵件記錄。

雖然大部分證據都是在五個月前被查獲的,但是相關報告尚未完成也沒有交給辯護方處理。

「如上所述,檢察官已經在四到五個月的時間內檢查了證據但還沒有提交報告。因此也沒有理由認為辯方將能夠更迅速地在這一方面開展工作。」克里斯滕森的辯護律師寫道。

事件回顧:

26歲的中國訪美學者章瑩穎於2017年4月前往美國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分校(UIUC)交流學習。2017年6月9日,章瑩穎坐上一輛黑色土星轎車後失蹤。FBI於6月30日逮捕28歲的嫌犯克里斯滕森,之後克里斯滕森被控以綁架罪和殺人罪。2017年7月3日,克里斯滕森首次出庭接受聆訊。

7月20日下午,克里斯滕森在美國伊利諾伊州厄巴納的聯邦法院正式被提起訴訟。8月28日,美國伊利諾伊中部聯邦地區法院就章瑩穎在美遭綁架案舉行了聽證會,批准了犯罪嫌疑人克里斯滕森代理律師此前提出的延期案件審理的動議。

10月3日,章瑩穎案有了新進展,美國聯邦一個大陪審團表決通過了檢方最新證據,正式決定以「綁架致死罪」起訴犯罪嫌疑人克里斯滕森,嫌犯涉嫌以令人髮指的殘忍酷刑虐待並導致章瑩穎死亡,一旦罪名成立,嫌犯將面臨最高死刑的刑罰。

10月11日下午,章瑩穎綁架案嫌犯克里斯滕森參加第二次法庭提審,對於聯邦當局提出的新起訴(綁架致死罪),克里斯滕森拒絕認罪。

10月24日,章瑩穎綁架致死案嫌犯克里斯滕森的律師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動議,向法院申請延遲審判日期。11月15日,這項申請遭厄巴納聯邦法院法官布魯斯否決。

2018年1月19日,伊利諾伊州中區聯邦檢察官向法庭提交文件,宣布打算對綁架並殺害章瑩穎的兇嫌克里斯滕森尋求死刑判決。

1月23日,克里斯滕森的代表律師向法庭提出動議,取消一切既有的截止日期、最終審前會議和陪審團審判日期。檢控官米勒和弗里斯在1月31日回應稱:「同意法庭延遲2018年2月12日的最終審前會議及2月27日的審判日期,以給被告合理的時間進行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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