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領域的儒家與自由民主主義
公共領域的儒家與自由民主主義
作者:林偉毅
來源:《原道》32輯
林偉毅,武漢大學哲學學院博士研究生。
自近代以來,當中國的視域中走進了一個強大的他者——西方,自信的中華文明變得焦慮、不安甚至自卑,在這段歷史時期,儒家文明受到了很多的批判,甚至差一點被我們國人連根拔起。在歷史上的近代以後,當人們提到儒家,多數人總會慣性般地想到「封建等級秩序」思想對人的生命力的扼殺,或者想到儒家與君權的「互利共贏」。這種對儒家的「黑暗」印象,是在上世紀90年代才開始發生逐漸的改變。在學術界,一方面,伯克、哈耶克、奧克肖特、查爾斯﹒泰勒、麥金太爾等哲學家的著作陸續在中國出版,保守主義和社群主義政治哲學的傳播使得更多的人反思傳統還有共同體的意義;與此同時,港台新儒家的著作使得人們更溫和地理解儒家傳統,錢穆先生對中國古代的研究和審視啟發了很多人。另一方面,走進21世紀以後,國內學者比如高全喜、姚中秋等先生的著作使得人們尤其是越來越多的學子對我國傳統文化有了更多的新的認知,對保護傳統與擁有自由二者關係的闡述使得我們對傳統有了更多的同情。
在人類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正如查爾斯﹒泰勒所指出的,自由主義成為「現代社會想像」。自由主義是符合人性的,是對每個個體生命力張揚的鼓勵,或許這是這樣的原因,它在我們的人類世界受到很多人的認同,在很大的程度上,因為觀念的變化,我們的世界同樣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改變,國家的組織原則、國家與宗教、國家與社會的結構關係都和神權下的組織秩序有著根本的區別。自由主義的學說誕生於西方,但它的影響力已經擴散到多數國家甚至是整個世界,或許,這是一種文化能和生命發生共鳴所產生的力量。
人類從原始時期走到今天,事實上是非常不容易的。今天,多數人已經擺脫了各種的外在依附,成為一個自主的、理性的個體(不意味著是自我放縱的原子),能夠平等地「運用你自己的理智」(康德語),由此祛除外界或自我加在內心的愚昧。然而,正如亞里士多德在其著作《尼各馬可倫理學》中指出的,人類的行動除了受理性指揮,而且還會受到社會習俗的影響,後者的影響常常是更多的;奧克肖特和漢娜·阿倫特則指出,理性主義的政治常常給人類帶來災難;社群主義對個體的論述,顯示孤立的、原子的個體在政治社會當中是不存在的。由此,我們可以發覺,理性是必要的,但它對於維繫一個社會秩序來講,只有理性一個維度是不足夠的,社會習性對於個人和社會的影響需要得到我們的注意。
古代中國有自身的自發秩序。這一秩序主要是依靠人們的心靈習性構建起來的,儒家文明在當中起著關鍵作用,因為在古代中國的大部分時期,儒家是傳統文化的主流,它對人們心靈的塑造起著重要的作用。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認為,古代的中國社會治理得以結構化和秩序化,和儒家文化對人們心靈的影響聯繫在一起。這樣的一種自發秩序實際上就是人類社會智慧的展現,它值得我們珍視,我們如果學會尊重或者運用這樣的秩序,不僅有利於降低政治在公共管理領域的成本,還有利於防止政府權力對社會甚至是個人的滲透,從而維護人們的自由。因此,保守主義和自由主義絕不是敵人,相反,它們是朋友。而且,正如學者周濂先生所指出,自由民主主義更多的是側重於通過一種原則、一套政治制度來走向對權力的制約,它的任務或者著眼點在於政治秩序,而對於我們人類的心靈秩序,自由主義由於美德學說的薄,需要把這個問題交給倫理共同體、宗教等多元化的美德共同體,所以自由主義和宗教、儒家或多樣的美德共同體並不會成為根本的衝突,而是彼此分工或聯繫,「它們各自成就一半的社會,前者保障正義和制度上不羞辱任何人,後者承諾更多的確定性和幸福。」筆者認為,自由主義學說不是自人類社會形成的時候便誕生,它同樣是在歷史中發展出來的,它最初在西方形成的主要目的在於維繫神權和世俗二分,以避免無限期的宗教戰爭,因此自由主義在發展過程中一直警惕過厚的美德所會帶來的壓迫,這是它的優勢,亦是它的缺陷,是價值中立原則所必要付出的代價。
那是,這否意味著儒家應該退出公共領域,以心性儒學的形式在今天展現出來呢?回答這一問題需要引出牟宗三先生所提到的概念:政道與治道。
今天有一些學者批判牟先生對於政道與治道區分,在他們看來,牟先生對政道與治道的區分是以西方政治制度無條件地解釋中國政治。筆者並不認為這是一個假命題,恰恰相反,這是問題的核心。在《政道與治道》中,牟宗三先生指出,「政道是相應政權而言,治道是相應治權而言。」對於兩者的具體定義,牟先生指出,「政道者,政治上相應政權之為形式的實有、定常的實有,而使其真成為一集團所共同地有之或總持有之之『道』也。」「治權者,措施或處理公共事務之運用權也。」簡而言之,政道最終追問的是政治權力的最終歸屬問題,而治道則屬於二階的概念,它是代理政治權力擁有者運用權力,以此形成治理秩序。牟先生以此推論,「唯民主政治中有政道可言。人類為民主政治奮鬥,即是欲實現政道而恢復政權之本性也。此當然是精神表現、價值實現上一大進步。」
當然,正如今天一些學者指出的,民主制度在人類世界的運行過程當中,已經顯露出了越來越多的弊端。不過在《政道與治道》當中,有一個關鍵問題牟先生的闡發是值得我們注意的,那就是對於權力的最終歸屬問題(牟先生筆下的政道)是在自由民主主義的學說、原則和實踐當中得到解決的。不應否認的是,在儒家當中,萌生了主權在民的理念,特別是在王夫之、顧炎武、黃宗羲等人政治哲學當中更是展現得與這一原則非常接近,但他們在政治哲學方面的制度設計仍是在君權之下或者說是在治道當中,對於如何使得權力的最終歸屬落在人民身上的問題,在儒家那裡仍然沒能得到回答。
筆者此處想要探索的是權力的最終歸屬問題,這是核心的問題,這一問題若得不到解答,那我們今天或許還會面臨和古代一樣的困境。在錢穆先生那裡我們能看到,中國古代社會的皇帝的統治權並非是能任意使用的,它是受到他者制約的,但這種制約的有效性在每個朝代並不一樣,即使在有些朝代這種制衡是很有力的,但這種機制還是沒有成功地控制政治權力,因為在歷史上我們可以看到,權力落在不同的人那裡,這種制衡便會隨著起伏,在一些朝代,這種對權力的制約甚至是歸於無效的。因此,如何使得政治權力的最終控制落在人民身上,從而走向主權在民,才是真正的問題。筆者認為,雖然西方民主制度在今天有一些值得我們思考和批判的地方,但我們需要吸收西方自由民主制度的智慧。白彤東先生在他的著作《舊邦新命》和一些文章當中都對今天的西方自由民主制度作了很多有意義的思考和批判,在那基礎上,白彤東先生從儒家政治哲學當中闡發出「主權在民,治權在賢」的混合政體原則,從而克服民主制度的缺陷。在白彤東先生所闡發的原則中,事實上仍然帶有牟先生的政道和治道的區分,只是它是混合了兩者的一種政體原則。不同於治道,政道所指向的是權力的最終歸屬問題,所以政道問題是人類政治世界的核心問題,牟先生對政道與治道二者的區分不但不是假命題,而且是有根本意義的,除非人們選擇有意或無意地迴避。
筆者認為,儒家在政治領域對於「治權在賢」原則有著豐富的經驗,在對精英的培育和民間社會的治理方面,儒者的擔當勇氣和對尊重習俗的保守主義精神是社會治理的必要素質。但同時應該注意到對於怎樣走向和保障「主權在民」原則,儒家的回答是有限的,此時我們需要接納西方的自由民主主義的政治制度,因為對於怎樣制約政府權力,它的原則和辦法在人類政治實踐的歷史當中被證明是有效的。雖然自由民主制度在政治世界的實踐當中存在很多缺陷,但對於怎樣使得權力能為一個國家的人民所控制,並且使得政治權力能歸屬於人民,在我們的歷史上,自由民主制是人類在其智慧當中迄今所能找到的最有效的辦法。而對於今天的西方民主制的缺陷,筆者認為儒家治理智慧——賢者政治能起到補充作用,以此,或許在政治領域我們能在民眾和精英二者的張力當中找到一個恰當的平衡。如果「主權在民,治權在賢」是儒家哲學中的智慧,那麼對於今天人類的文明成果——自由民主主義的接受不但不是儒家政治智慧的自我矮化。恰恰相反,它是對儒家精神的彰顯,儒家基於自身的理念和仁愛精神吸收他者的原則和智慧以展現、發展自身的精神,政道和治道、民眾和精英相互補充,二者共同致力於人的發展即文明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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