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2017年補貼申報指南發布,補貼額度為國補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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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日前,貴州發布2017年貴州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補助資金申報指南。
對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按中央財政補助標準的50%給予補助,貴州省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別按照國補的25%給予補貼。
?明確兩類資金補助對象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補貼的對象分為兩類:
第一類,是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在貴州省購買並首次註冊登記,且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新能源汽車的;
第二類,是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註冊登記的非個人用戶購買的新能源汽車,截至2018年3月1日累計行駛里程已達到3萬公里(作業類專用車除外),尚未申請過省級補助資金的,在本年度申請清算補助。
根據規定,貴州省對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按中央財政補助標準的50%給予跟進補助,其中:省級補助25%,市州(貴安新區)級補助25%,中央和本省補助總額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50%。
?申請單位需提交材料
申報指南明確,申請單位應提供以下申報材料:
1、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銷售機構的補助資金申請報告、補助資金申請表(生產企業和銷售機構)、車輛信息匯總表各1份和相應電子版本,以及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複印件(或新版營業執照複印件)各1份,經銷商需提供汽車生產企業的授權文件。
2、新能源汽車所有人的補助資金申請表(機動車所有人)每車1份、工商註冊登記證書副本(或車主身份證)複印件、發票複印件、機動車行駛證複印件。
3、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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