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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員上朝議政時腰間都挎些什麼?

古代官員上朝要穿朝服。朝服,又稱「具服」,是古代君臣百官的議政之服。中國古代的朝服設計,其重要的一個功能就是通過服飾來區別尊卑等級。這種區別,主要是通過冠帽、服裝的色彩和文章、及腰飾這三個方面來彰顯的。朝服上的腰飾,特指腰帶及懸掛於腰帶之上的各類佩飾,載入輿服志的主要有佩玉、佩韠、印綬、魚袋(龜袋)幾類。在中國古代朝服中,腰飾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尤其對男性來說,腰飾幾乎是他們身上唯一的飾物,也是「昭名兮,別等威」的重要標識。腰飾於周代就在輿服制度中有了明確規定,後來經過歷代充實完善,其明尊卑,辨貴賤的作用更是清晰而直白。

一、腰帶

朝服所系腰帶通常為兩種,一為大帶,以布帛製作;一為革帶,以皮革為之。這兩種腰帶各有用途:大帶專用於束腰,革帶則用於系佩。朝服隨身的佩飾,大都佩掛於革帶。

1、大帶——「紳士」之源

大帶是古代腰帶的一種,以絲帛製作,裁製成條狀,使用時系束於腰間。上自天子,下及士人,禮見朝會時均需系之。大帶之制起源很早,商周之時便已有之。從史籍記載來看,早期大帶的等級差別十分顯著,從尺寸、色彩、材料到裝飾均有定製,用時視身份而異。

明中東宮冠服所繪大帶

《禮記·玉藻》中載:「天子素帶,朱里,終辟。」「(諸侯)而素帶,終辟;大夫素帶,辟垂;士練帶,率,下辟;居士錦帶;弟子縞帶。」又:「大夫大帶四寸。」鄭玄註:「大夫以上以素,皆廣四寸;士以練,廣二寸。」這段話的意思是:天子系白色熟絹帶,加朱紅襯裡,整條大帶都有鑲邊;諸侯大帶除不加朱紅襯裡外,余同天子;大夫系白色熟絹帶,只有大帶的下垂部分有鑲邊;士系繒帶,帶兩側編為辮狀,帶的下端用彩繒鑲邊;不做官的士系錦帶;在學弟子系白色生絹帶。大夫以上帶寬四寸,士以下帶寬二寸。

大帶的系束方式則是由後繞前,於腰前縛結,結束後將大帶多餘的部分垂下,下垂的這部分,在古代便稱作「紳」,因此,大帶又名「紳帶」。紳的長短則是區別身份的重要標誌,身份越高,垂紳越長。《禮記·玉藻》云:「紳長制,士三尺,有司二尺有五寸。」即紳長的規格,士為三尺,小吏為二尺五寸。

因為大帶的端首有垂下的紳,故遇有急事時亦可在其上書寫記事,當然,這只是應急的手法,一般情況下,官吏書寫記事,隨身多備有一種狹長的手板,名「笏」,上朝奏事時執於手中,不用時則將其插入紳帶,又名「搢紳」,後來則將垂紳搢笏之士稱之為「搢紳」。在此基礎上,還引伸出鄉紳、紳士等名稱,專指那些具備一定身份的人士,意思是說他們具備了搢紳的資格。

清人繪明貞靜公朝服像,腰間前有大帶、蔽膝、側有佩玉、後有佩綬

2、革帶——腰間金玉

革帶,即用皮革製作的腰帶。其發展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叫鞶帶,以帶鉤相繫結;至春秋戰國之時,受西域帶飾的影響,帶頭漸漸改用帶鐍;及至魏晉,帶鉤基本退出歷史舞台,鉤絡帶盛行,除了用帶鐍繫結外,另在帶身裝以各種金屬飾牌。以後則分為兩支:一支在牌飾下裝以小環,用以懸掛各類雜物,名蹀躞帶;一支則不用小環,僅以銙牌為飾,因其帶尾被製成笏頭之狀,故稱「笏頭帶」。前者多用於游牧民族,後者則主要用於漢族,並根據帶飾區分品級,從南北朝一直沿用到明代,並對清代帶制的釐定帶來一定影響。

定陵出土明萬曆皇帝黃鞓大碌帶

以上的諸種革帶,沿用時間最長的當屬笏頭帶,其發展到唐代,開始有了明確的等級標識功能。笏頭帶形制複雜,主要由帶鞓、帶銙、帶扣及帶尾組成。鞓就是皮帶,它是腰帶的基礎,任何一種帶飾,都必須聯綴在鞓上。唐代以後,在鞓的外表,大多用彩色布帛包裹,所以有紅鞓、黃鞓及黑鞓之稱。帶銙是釘綴在帶鞓上的片狀牌飾,明清時則稱為帶板,其質地和數量是區分品級的重要標誌。帶扣主要用於繫結,一條帶上可用一個,也可用兩個,由帶鞓的形制決定。通常用金屬做成,其制繁簡不一。帶尾釘飾在革帶尾端,用以保護革帶,除實用外,也兼具裝飾價值。

定陵出土明萬曆皇帝黃鞓玉革帶背面

各個時代輿服志中對革帶的定製都有所變動,其與官員品級相關的部分主要體現在帶銙的質地和數量上。如《新唐書·輿服志》記述了在武德年間曾兩次頒布的腰帶制度,第一次規定為:「一品、二品銙以金,六品以上以犀,九品以上以銀,庶人以鐵。」後又規定:「以紫為三品之服,金玉帶銙十三;緋為四品之服,金帶銙十一;淺緋為五品之服,金帶銙十;深綠為六品之服,淺綠為七品之服,皆銀帶銙九;深青為八品之服,淺青為九品之服,皆鍮石帶銙八;黃為流外官及庶人之服,銅鐵帶銙七。」綜觀歷代腰帶帶制,在各種帶銙中,玉銙的地位是最高的,歷代帝王視朝禮見,腰間大多系束玉帶。金帶的地位則僅次於玉帶,多用於達官。明代才子唐寅《夜談》詩云:「夜來欹枕細思量,獨對殘燈漏轉長。深慮鬢毛隨世白,不知腰帶幾時黃?」可謂一語道破腰帶所代表的權貴與榮華。因此,擁有腰間金玉,便也是古時對男子最高的獎賞。

定陵出土明萬曆皇帝黃鞓玉革帶正面

腰間繫結玉帶的唐太宗

二、組玉佩——智之方也

中國古人在革帶上最常佩掛的佩飾便屬玉佩了。所謂「君子無故玉不去身」,「凡帶,必有佩玉,唯喪否」等崇玉觀念,在先秦時便已深入人心。而其中由各種璜、玦、管、珠等組合在一起的組玉佩,因其既有禮玉的性質,又有引人注目的裝飾功能,隨著其結構的複雜化和制度化,乃逐漸成為權貴之身分的象徵或標誌。它的起源悠古,歷代承傳,雖時有興衰,但其胤裔一直綿延至明代,清代因滿族統治者厭其有礙騎射,其俗才被廢止。

西漢南越王墓出土組玉佩

組玉佩,也稱雜佩、大佩、德佩等,是以質料、組綬及複雜程度的不同來表示等級差別的。《禮記·玉藻》載:「天子佩白玉而玄組綬,公侯佩山玄玉而朱組綬,大夫佩水蒼玉而純組綬,世子佩瑜玉而綦組綬,士佩瓀玟而縕組綬」。等級身份不同,玉料和綬帶的色彩也不同,讓人一目了然。而且,身分愈高,組玉佩愈複雜愈長;身分愈低,佩飾就愈簡單而短小。這種現象的背後則與當時貴族間所標榜的步態有關,身分愈高,步子愈小,走得愈慢,愈顯得氣派出眾,風度儼然。《禮記·玉藻》載:「君與屍行接武,大夫繼武,士中武。」就是說,天子、諸侯和代祖先受祭的屍行走時,邁出的腳應踏在另一隻腳所留足印的一半之處,可見行動得很慢。大夫的足印則一個挨著前一個,士行走時步子間就可以留下一個足印的距離了。不過這當然是指「廟中齊齊」的祭祀場合,平時走得自然要快些,特別當見到長者或尊者時,還要趨,即快步走,以示致敬。《禮記·曲禮》載:「遭先生於道,趨而進。」便是這個意思。從而可知步履之徐緩正可表現出身分之尊卑,而帶上長長的組玉佩則不便疾行,一來笨重,二來玉佩碰撞會發出聲響,疾行則無法鏘鳴有致,亂了氣氛,故又名「禁步」。《禮記·玉藻》中亦載:「古之君子必佩玉,右徵、角,左宮、羽,趨以《采齊》,行以《肆夏》,周還中規,折旋中矩,進則揖之,退則揚之,然後玉鏘鳴也。故君子在車則聞鸞和之聲,行則鳴佩玉,是以非辟之心,無自入也。」要使身上的組玉佩在行動時演奏出《采齊》、《肆夏》這樣的音樂旋律感,雖有些誇張,但其對君子步態的約束可見一斑。按古人的禮儀,玉佩正常發出的聲音應該緩急有度,輕重得當,如節奏雜亂,則被認為失禮。故當時有「改步改玉」或「改玉改行」的說法。《左傳·定公五年》說季平子死後「陽虎將以璵璠斂,仲梁懷弗與,曰:『改步改玉』」。楊伯峻注:「據《玉藻》鄭注及孔疏,越是尊貴之人步行越慢越短。……因其步履不同,故佩玉亦不同;改其步履之疾徐長短,則改其佩玉之貴賤,此改步改玉之義。」

明梁庄王墓出土組玉佩

古人以美玉比附君子之德,其中之一便是「其聲舒揚,專以遠聞,智之方也」,即玉佩碰撞發出的聲音舒展悠揚,很遠就可以聽到,這就像君子的智慧,流被四方,惠澤四野。組玉佩之價值,此言盡矣。

定陵出土萬曆皇帝組玉佩

三、佩韠——懷念古制

韠,是懸掛在下裳正面中央的一件斧形裝飾品,因位於膝前,也稱為「蔽膝」。其源於我國最早的衣服,即用獸皮或樹葉遮擋腹及生殖部位的圍裙,後來衣裳的形式完備以後,即形成了上衣下裳之制後,為紀念這種早期衣服式樣,韠被保留了下來。先秦時,帝王把它施於尊貴的冕服上,除增加其威嚴外,也表示對上古服制的紀念。

韠作為一個佩飾品,用在不同的服飾上有不同的名稱,用在帝王及百官冕服中叫「芾」、「黻」或「韍」,用在朝服上則叫「韠」。儘管名稱不相同,但早期都是用韋,即熟牛皮製做的,後來變成用絲織物來代替。因身份等級不同,韠的形制、色彩和紋飾均有不同,是體現身份的一種標誌。

歷代帝王圖中晉武帝腰前佩有蔽膝

《禮記·玉藻》載:「韠,君朱,大夫素,士爵,韋。」即國君佩韠顏色為硃紅色。《詩經·小雅·斯干》:「朱芾斯皇,皇家君王。」便是形容天子朱芾色的典雅輝煌。大夫佩韠是素色的,士是赤黑色的,都是用熟牛皮做成的。又載「天子直。公侯前後方。大夫前方,後挫角。士前後正。」根據鄭玄所註:即天子之韠上下直裁,最為單純。公侯之韠在天子原有尺寸的基礎上,上、下四端以五寸為邊長,減去四角,然後,又在減去之處,以其它質地或顏色的材料鑲補之,仍然保持原有的四角之形,以與天子之韠的單純質樸風格相區別。大夫之韠下角處理與公侯同,上則變為圓角。士因身份地位較低,韠雖與君同,亦不必擔心「嫌」。又載「韠,下廣二尺,上廣一尺,長三尺。其頸五寸,肩,革帶博二寸。」即韠的基本形制大致為下廣上狹之形。長三尺。「頸」、「肩」則指繫於革帶的蔽膝之上部的三個系帶,頸在中央寬五寸,肩在兩旁,與革帶皆長二寸。

翟鳥紋蔽膝,蘇州曹氏墓出土

韠上的紋飾也依身份不同而不同。據《禮記·明堂位》記載:自有虞氏制黻後,夏禹在上飾山紋,殷時加飾火紋,周時加飾龍紋。所以周時上面的紋飾己有山、火、龍三種,於是有了使用的差別:天子用三章紋;諸侯用火、山二章紋;大夫用山一章紋;士不能飾章紋。

佩韠制度在禮制完備的周代得到了嚴格的使用。但到了戰國時,因嫌其作戰累贅,故一度被廢。直至隋唐,重新恢復了帝王的冕服制度,韠才再次恢復。宋以後,則比較穩定地稱為「蔽膝」,均以各種織物製作。蔽膝的顏色,大部分與裳同色,不同顏色的話,也採用赤與絳或朱與絳的類別,明洪武十六年和嘉靖八年中定為黃色。明冕服蔽膝上面飾有文章,朝服蔽膝則無。

《大明集禮》所繪明代前期朝服祭服蔽膝示意圖

四、印綬——官階標誌

「綬」是用彩絲織成的長條形飾物,繫於腹腰側。最初,綬只是作為連結玉佩的絲帶,後來演變成祭服、朝服等禮服上用於標識官員品級的標誌,其懸掛在革帶上,以顏色、長度來區分不同等級。在西周時期綬懸掛在腰後,故有「前黻後綬」之說。秦漢之後。佩綬制度日益嚴格,除作為帝王冕服上一個重要佩飾外,在漢代多和官印一同佩帶,也稱「印綬」或「璽綬」。除了顏色、長度外,對綬帶的疏密也另有規定,職位越高,綬帶越長,用色越多,綬帶的組織也越緊密。

山東嘉祥蔡氏園出土漢代佩綬人物形象

據《後漢書·輿服志》載:漢代帝王所佩為黃赤綬帶,有黃、赤、縹、紺四種色彩,為淳黃圭(圭即一種圭形紋樣),長2丈9尺9寸,500首(首指耗費絲線的數量,一根絲縷為一系,四系捻搓合成一股為一扶,五扶相合為一首),佩玉印。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所佩綬帶與皇帝相同。諸侯王佩赤色綬帶,色彩同帝王,為淳赤圭,長2丈1尺,300首,配金印。長公主、天子、貴人所佩綬帶與諸侯王同。各國貴人、相國都佩綠綬帶,有綠、紫、紺三色,為淳綠圭,長2丈1尺,240首,配金印。公、侯、將軍都佩紫色緩帶,紫白兩色,為淳紫圭,長1丈7尺,180首,配金印。公主、封君也佩紫綬。九卿、中二千石、二千石佩青綬帶,有青、白、紅三色,為淳青圭,長1丈7尺,120首,佩銀印。一千石、六百石佩黑綬,有青、赤、紺三色,為淳青圭,長1丈6尺,80首,配銅印。四百石至二百石佩黃綬,一色,為淳黃圭,長1丈5尺,60首,配銅印。一百石佩青紺綬,一色,長1丈2尺,配銅印。綬的寬度是統一的,除最低級的青紺綬外,不分尊卑,均為1尺6寸(漢代一尺約合今23厘米)。同一寬度,首多者緊密,首少者疏鬆。【5】但綬的長度則差別很大,根據上文所述,官員身份越高,所佩之綬越長,最長者達2丈9尺9寸(摺合今尺約7米),最短者也有1丈2尺(摺合今尺約2.8米),這樣長的綬帶,佩戴時往往需將其打成迴環,掖於腰帶之下,多餘部分則自然下垂,地位越高,迴環則越多。因此,從綬的色彩、織紋、疏密,長短,及所佩官印質地均可方便判斷出此人的官階大小。

明十三陵神道石像生背後的佩綬

官印是權力的象徵,漢代一官必有一印,一印則隨一綬,若身兼數職,則佩數枚官印,用數條印綬,腰間便是琳琅滿目。有一些官員外出,不想暴露身份,也有將印綬藏於鞶囊之中。《漢書·朱買臣傳》便記載有這樣一則故事:說的是會稽太守榮歸故里,故意隱匿身份,身穿舊衣,將印綬一併藏於囊中,與鄉吏同飲。人們只道其為小吏,不以為然,偶爾見其佩囊中露出的印綬,便抽出視之,一看官印上刻有「會稽太守「四字,深感失敬,慌忙行拜謁之禮。

《中東宮冠服》中的綬

印綬制度發展到隋代,則發展為雙綬,有大雙綬和小雙綬之分,綬帶的寬度也不再統一,亦成為區別官階等級的標誌之一,在綬帶的編織過程中還加入玉環為飾。到了唐代,綬帶則一般直接繫結於腰帶之下,與官印無關,說明此時的綬帶,已從印鈕上的系帶演變為純粹的佩飾了。宋代帝王所佩之綬大體沿襲唐制,唯改雙綬為單綬,大小各一。佩綬制度發展到明代,主要以色的多少及花紋來區別等級,規定:一、二品佩雲鳳四色花錦,三、四品佩雲鶴四色花錦,五品佩盤雕四色花錦,六、七品佩練鵲三色花錦,八、九品佩鸂鶒二色花錦。佩綬制度到清代已不再使用,代之而起的則是頂帶制度。

陝西乾陵李賢墓壁畫唐景雲二年禮賓圖中腰後佩綬的男子形象

五、魚符、魚袋——隨身符信

朝服上藉助佩飾來表示職官等級身份的方式有很多,「古者君臣佩玉,尊卑有序……又上下施韍,如蔽膝,貴賤亦各有殊。」春秋戰國時因五霸疊興、戰亂不息,因「佩非兵器,韍非戰儀,於是解去佩韍,留其系襚而已。」秦漢恢復中央集權,「秦乃以采組連結於襚,轉相結受,又謂之綬。漢承用之。至明帝始複製佩,而漢末又亡絕。」於是,隋代便改「佩玉」為「佩魚」,或許是採用諧音的緣故,亦或是由於「魚為龍象,既彰受命之先,銘作人文,更表錫年之永」,又或與民間「魚腹藏書」的傳說有直接關係,總之,將隨身佩玉改為隨身佩魚可以說是隋代歷史性的創新,因魚符內刻有身份信息等文字,相比於玉佩和印綬更具有身份標識作用,其是對官員管理制度的一個發展和創新。

山東濟南市博物館藏銅質魚符

魚符,也稱「魚契」,是朝廷頒發的魚形符信。它既是官員身份、地位的象徵,又是官員出入宮門的通行證。其狀如魚形,於魚鰭處平切分為左右兩半,內刻有佩符人的官銜及姓名等文字。魚嘴處鑽有一圓孔,供穿繩以系佩於革帶之上。按唐制,隨身魚符左二右一,左藏於內(即朝廷之內),右賜於執符之人。故而,所謂隨身魚符的持有者,也只有一半右符而已。應詔出入宮門時,門官校驗左右相合,方可入內。隋文帝初制木魚符,後又令京官五品以上佩銅魚符。因唐王朝為李姓,「鯉」「李」諧音,以鯉魚為符瑞,取魚之象,強之兆,故唐代魚符大興,並對官員佩魚的品級以及是否終身佩魚等制度不斷加以完善。《新唐書·輿服志》載:「隨身魚符者,以明貴賤,應召命,左二右一,左者進內,右者隨身。皇太子以玉契召,勘合乃赴。親王以金,庶官以銅,皆題某位姓名。官有貳者加左右,皆盛以魚袋,三品以上飾以金,五品以上飾以銀,刻姓名者,去官納之,不刻者傳佩相付。」唐初,能佩魚符者,僅有五品以上的官員,但是這些官員在退休及離任時就要解去魚袋。到武則天當政時,武后惡「李」,一度改為龜符,龜蛇屬於玄武,與武則天姓同。中宗即位後又復行魚符,且佩戴的範圍逐漸擴大。《新唐書·輿服志》載:「景龍中,令特進佩魚,散官佩魚自此始也。」而諸如員外、檢校等一類非正職,級品較低的官員,自武則天、中宗後,也得以佩魚。而且還演變成終身佩飾。到盛唐時,隨著朝廷對官僚隊伍的籠絡、管理的不斷加強,官員佩戴魚符的範圍不斷擴大,當時的中書令張佳貞曾做過這樣的描述:「仕者,佩魚終身,自是百官賞緋紫必兼魚袋,謂之章服。當時服朱紫佩魚者眾矣。」甚至出現了杜甫所云「銀甲彈箏用,金魚換酒來」的現象。

唐代除了隨身魚符,上文還提到魚袋。所謂魚袋也就是盛放隨身魚符的袋子。隨身魚袋是皇帝賜給官員的一種榮耀,大致只有五品以上者才能得到這種榮寵。景雲二年四月二十四日赦文雲:「魚袋,著紫者金裝,著緋者銀裝。」蓋因魚符需解下校驗,直接繫於腰間多有不便。也或許官員們只有魚符還不足以明尊卑,表貴賤,因此,在盛放魚符的袋子上作以區別,使之所體現的等級制度更加完備。

唐閻立本《 步輦圖》中腰繫結帛而成魚袋的官員

佩魚制度到宋時仍繼續使用,不過這時已不再使用魚符,只佩帶一魚袋,在袋上用金,銀飾一魚形,系在革帶上垂於身後。除去魚符後的魚袋,不僅可以彰顯身份等級,成為一種裝飾,而且還可以盛放一些小東西,兼顧了功能性、裝飾性與實用性於一體。故有「唐以袋貯魚,宋以魚飾袋」的說法。明代朝服廢棄了唐宋時的佩魚制度,代之而起的則是佩腰牌制度。到清代,腰牌上的信息已達到事無巨細的程度,不僅標明出入範圍,且把使用者的姓名、年齡、面部特徵都制於牌上。頗類似於現在的出入證和身份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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