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致一生所愛:時光往複,愛你如初
經常有人跟我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讓我一度害怕走進婚姻。
只願意享受戀愛的甜蜜與美好,但當我遇到了一個人,和他有了一段生活。我決定和他結婚,和他在一起過日子。
小時候和其他的小女孩一樣,總在做著一個公主夢。覺得來娶我的人一定是騎著白馬的王子。但漸漸長大,也經歷了愛情的悲歡離合之後。
我終於明白:找一個寵自己的,能哄自己開心的,把自己放在心上的人,過一輩子才會開心。
我和陶先生算是閃婚吧。認識,交往三個月就領了結婚證。他不帥氣,也不多金。但是他沒有那些虛的,很踏實在乎我,很少甜言蜜語,卻是實實在在的行動派。
他是一個特別喜歡研究和做美食的人。每天給我做各種我喜歡吃的菜。而且很懂生活,愛養花,養魚,把我的小寵物養的特別好。
他打動我的不是給我送的玫瑰花,而是精心的為我養的一屋子的花。他不嫌棄我畫的畫丑,還把我畫的裱起來掛滿了整個家的各個房間。
婚後的生活很簡單,我們都各自上著各自的班兒。中午都是在單位吃飯,晚上回家吃。我們倆一起在廚房裡忙活他主廚我來打下手。
很多次他都不要我動手,讓我站在旁邊看著就好。靠在門邊看著這個高高大大的男人為我洗手煲羹湯,特別幸福。
無論走到哪兒,他都會牽著我的手。他的目光從來都是盯著我,不曾離開。每天我和她叨叨叨的時候,他總是傻笑。
有時候打電話找不著我,或者沒有按時下班,他就急得團團轉,像戀愛的時候一樣。
有很多朋友跟我說結婚太草率了,怎麼能三個月就領證了?但我覺得有三個月已經足夠多了。
我們對彼此都完全的了解,而且覺得在一起的舒服踏實。他懂我,我也懂他。有時候甚至不用說話就能有默契。我愛他,就是愛他這個人。
他愛我是滲透在生活里的點點滴滴。記得9月份開學的那一天。我工作特別的忙,要忙著開學典禮。而那一天他要回老家祭祖。
本來一周以前就跟我說了,但是我跟他說真的沒有時間。於是一大早,他把我送到學校,跟親戚一塊兒回老家了。
因為老家的山很高,爬上去就沒有信號了。進山前,他告訴我要進山了沒有信號?不要擔心,下山了再給你發消息,乖乖的。看到他的消息,我心裡暖暖的,覺得這個人好傻。
就是回老家嘛,又不會跑了,還給我發消息。上午忙了半天,下午我們就放假了。
他忙完給我打電話,問我回不回家吃飯。我說,我已經回家了,他就迫不及待的開車回來了。
叫我下樓說給我帶了好多好東西,我迫不及待地飛奔下樓。他打開汽車的後備箱,裡面是滿滿的新摘的核桃,而且皮兒都剝完了。再看看那兩隻手全是黑的,感動死我了。
因為從家到他老家很遠,開車要三四個小時。而他只去了不到一天。還不忘給我摘核桃,而且把核桃一個一個都撥好皮了。他總說我家臭丫頭每天那麼辛苦,需要補腦。
那一刻我就決定嫁給他了,這個男人,他把我放在他的手心裡像寶貝一樣捧著。
這是我們平淡生活里的一點點小事,但是每一件小事,他首先想到的都是我。做任何事情他都會為我考慮。
感覺和他在一起,有的時候像爸爸,有時候像哥哥。他滿足了我所有對老公的要求。就像為我私人訂製一樣。
和他在一起,我很幸福。經常在半夜醒來,看著熟睡的他。我就這樣獃獃的看著他,睡得像個孩子,這就是我想要的幸福,簡簡單單的和一個我愛的也愛我的人,煙火一生。
在這個連愛情都可以快餐的年代,婚姻也變得不那麼牢靠。但無論社會怎麼變化,人心多麼複雜。
都會有一個人願意為你擎起一片天,讓你自由生長。他保護這你的純真,守護你的善良。
當戀愛的甜蜜褪去,步入婚姻的平淡。激情會一天天褪去,但只要兩個人彼此心裡想著對方,每天在一起溝通,婚姻生活也會有滋有味。
世界上沒有兩片相同的葉子,也沒有像齒輪一樣完全契合的兩個人。無非是你懂我的付出,我珍惜你的好。
天長地久是一天一天走到的,願我們永遠兩情相悅兩心相許。客廳里有笑聲,廚房裡有煙火,卧室里有擁抱。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往後餘生,風雪是你,榮華是你,目光所至是你,眼底的溫柔也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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