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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社會原理(46)

原標題:文明社會原理(46)


第四節 四大系統的相互滲透、相互轉化


除了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所說的行政系統和市場系統之間存在相互轉化、相互滲透、相互疊加之外,在理念系統和風俗系統之間,也存在著這種類似的相互轉化、相互滲透、相互疊加的現象。我們在前面說過,理念系統的規則之一要求「有效提供」,而有效提供的要求之一就是任何一個決策建議都要考慮到人們的心理承受能力,這實際上就是要考慮到風俗習慣對人們的心理的強大影響。我們還曾說過,理念系統的四個思想來源之一就有風俗習慣。從這兩個角度來分析,任何一個理念建議中實際上都已包含了風俗習慣的影響,存在著風俗的滲透。而從風俗習慣本身來看,我們知道,文明社會的風俗中存在著大量的三大社會工具系統的公律、定律、法則的積澱(參見文明風俗系統的第二定律及第二法則系列),而三大工具系統的公律、定律、法則等即是文明社會中理念系統的最重要的來源。換句話說就是,在風俗習慣中,也存在著大量理念系統的滲透和影響。一句話,風俗系統和理念系統之間,也存在著相互滲透、相互疊加現象。

下面我們再來具體分析一下理念系統和風俗系統之間的相互轉化。先說一下理念系統向風俗系統的轉化。首先,我們可以設想,假設有一個十全十美的理論體系在長期的實踐檢驗中最終勝出,並得到了世世代代全體社會所有人的信奉,那麼,隨著時間的推移,它實際上就已經演化為一個風俗系統了。後代的大多數人們已經沒有必要再花費精力去研討它究竟為什麼正確,而只要低成本地選擇「遵循先例」就行了。其次,我們曾經說過,文明社會理念系統的一個最重要的來源就是三大工具系統的規則系列。而某個社會工具系統的最基本的公律、定律、法則等,隨著時間的推移,如果在長期的正反兩方面的實踐中被證明是千真萬確的、無可爭議的,那麼,社會中的幾乎所有的成年人都會把這些公律、定律、法則等等做為血的教訓,向自己的後代反覆灌輸,從而就會使這些最基本的規則潛移默化為文明社會的風俗習慣了。


當然,需要指出的是,這些轉化為風俗的基本規則,往往是以變化了的形式出現的。舉例來說,中國風俗中評論一個孩子是好是壞最重要的標準之一,就是看是否「聽話」。中國的家長反覆教育孩子要「聽話」,那麼,這個「聽話」的本質含意是什麼呢?實際上,「聽話」的本質含意就是要「服從命令聽指揮」,也就是要遵守行政系統的最根本的原則。換句話說就是,希望或者是要求小孩「聽話」的風俗是從理念系統中所包含的行政規則轉化來的,「聽話」風俗就是另一種形式的「服從命令聽指揮」的理念。


再比如,中國的父母,無論是居住在繁華的城市,還是居住在偏僻的鄉村,也不管是富是窮,大家都有一個共同之處,就是從小教導自己的孩子要好好念書。這儼然是全民族(漢族)共同遵守的一個風俗。但實際上,這個風俗也是從理念系統中的行政規則之一「等級制」轉化來的。「好好念書」(學而優則仕)的本質含意有兩個,一個含意是這個社會應該、實際上也是分成等級的(行政規則);另一個含意是「我們要成為高等級的人」。換句話說就是,「好好讀書」的風俗,是等級制理念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也就是等級制的理念轉化成了風俗。再比如,來自市場規則的「自己對自己負責」、「自主做決定」等的理念,就會派生轉化為與血親繼承製相對立的「遺囑繼承製」的風俗習慣,等等。


當然,不僅來自三大工具規則系列的理念可以轉化為風俗,來自其它領域規則的理念也可以轉化為風俗。例如近代日本和德國都有尚武的風俗,實際上這個風俗的來源就是理念系統中所涵括的來自生物界的「弱肉強食」的規則。

不僅理念系統中的規則觀念可以轉化為風俗,同樣,風俗也可以轉化為具有邏輯體系的理念。實際上,理念系統中的許多觀念、規則,往往首先來源於生活實踐中的「約定俗成」,在經歷了相當長時期之後,才由思想家們進行抽象總結,將它們上升為理論高度。當然,一旦上升為理論之後,這些來自風俗的理念本身,又往往會加強原有的風俗,以致自己最後也演化成了一種風俗。也就是說,風俗和理念之間的相互轉化,往往是互為因果,互相影響,以致時間長了之後,分不清到底誰先誰後了。最後,不僅理念系統和風俗系統可以相互轉化,而且,理念和風俗系統還可以轉化為行政及市場系統。就像一個人的安全需求、生理需求和心理需求相互之間可以轉化一樣(見第二章)。我們在前面幾章的分析中曾指出過,行政系統和理念系統及風俗系統之間有著很大的親和性(行政講服從命令,理念講遵從真理,而風俗講聽從老人),這就為理念系統和風俗系統向行政系統轉化提供了先決條件,或者說前提。再加上行政系統又可以轉化為市場系統,因此理念系統和風俗系統也就可以最終轉化為市場系統。


首先,如果信奉某種風俗的人群,隨著數量的不斷增加,所居住的空間不斷擴大,不斷解體為一個個相互獨立的新的人群,而這些眾多的新人群隨著時間的推移,又會先是演化生成許多風俗大同小異的人群,後又演化生成許多風俗小同大異的人群。並且,這些人群中的每一個,都堅信自己所信奉的風俗是優秀的、正確的。但實際上,從整個宏觀的角度來看,這些眾多的不同的風俗已經演化為一個理念系統了:每個獨特的風俗就是理念系統中一個個相對獨立的理論體系。


其次,在歷史上,風俗系統轉化為行政系統的例子(部落長老演化為行政首領)以及不同部落間相互交換贈品演化為市場交換系統的例子均很常見,為了節省篇幅,我們這裡僅再以理念系統轉化為行政系統和市場系統的情況簡單說明一下。一般來說,在一個理念系統中,每一個理論體系都本能地想戰勝其它理論體系而成為思想界的霸主。在這種自我心理的驅動下,同時也由於理念系統的不易妥協的特徵(見第五章),再加上天生的戒備心理,每個理論的信奉者們幾乎都會不由自主地具有發展成為一個擁有武裝的、按行政模式組織起來的集團的趨勢,以與其它理論體系的信奉者相抗爭。歷史上伊斯蘭教的興起、馬克思主義的共產主義運動都是鮮明的例子。退一步講,即使不走武裝的道路,某個理論體系的信奉者們,隨著信眾們的不斷增加,也會自發組織起來,形成一個等級森嚴的准行政組織,歷史上基督教會的產生就鮮明地表明了這一點。


我們再來看一下當代生活中理念系統轉化的例子。我們知道,當代先是盛行於西方後又逐漸推廣到全世界的綠色和平組織,在其最初起源時,只是一些具有相同理念的志同道合者的小組織。但隨著其理念的廣泛傳播,隨著志願者的不斷增加,以及捐款資助者的不斷增多,其自身的管理問題、整個組織做為一個有機的集體的高效運作問題,特別是捐款的收集、分配、監督等等涉及經濟的問題,以及「綠色和平」這個名稱的專利使用權問題,等等,都逼迫著綠色和平組織或者轉化為一個準行政組織,或者轉化為一個準市場公司來運作,而其自身也終於實現了這種轉變。


最後,我們再來看一下另一種轉化方式,即,某個系統自身並不全部轉化為另一個系統,它或者是自身的某一部分轉化為另一個系統,或者是促使自身之外的某一社會群體轉化為另一個系統。例如,一個行政系統隨著規模的擴大,其統一意志、統一思想的需求越來越強烈,這就要求其自身有一部分人抽出時間去專門研究形而上的理論問題,同時也需要社會上能為其提供各種各樣的理論「參謀」,而所有這些都會直接、間接地促成著一個理念系統的出現。市場系統也是一樣。隨著市場範圍的不斷擴大,隨著陌生人之間交易糾紛的不斷增加,隨著非正當競爭手段的不斷湧現,隨著第三方仲裁機構所需的強制權力問題的出現,更隨著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上搭便車的現象越來越嚴重,這一切,都或者要求市場系統中的某一部分中介轉化為行政管理系統,或者要求市場系統之外的社會為其提供一個公共服務行政系統。當然,它同時也要求社會上出現一個理念系統,以便為整個市場系統越來越複雜變幻的大量的交易規則提供理論上的解釋,例如為自由貿易主義或為貿易保護主義提供理論依據,等等。

但需要指出的是,上兩節我們所說的行政系統和市場系統之間的轉化是在正常的發展過程中必然會出現的現象,而現在我們所說的理念或風俗系統轉化為行政系統卻不是必然發生的正常現象,而是在特殊情況下才會出現的情形。例如在行政上出現了真空時,或社會上一片混亂時。這一點最明顯的例子莫過於歷史上的基督教和伊斯蘭教了。基督教和伊斯蘭教剛產生時,無疑只是一個理念和風俗系統(可以簡稱為理—俗系統,詳後),但隨著時間的發展,隨著特殊混亂時代的出現,基督教逐漸演變成了一個具有嚴密的教階等級制的准行政系統。而伊斯蘭教則隨著暫時的政治真空,隨著自己在空間上的擴張征服而發展成了一個政教合一的國家。實際上,近代的馬克思主義也同樣如此,由於英國的工業革命導致了舊秩序的瓦解,造成社會混亂,從而促使馬克思主義產生。剛產生時,馬克思主義也屬於鬆散的理念系統中的一個理論流派,但隨後就發展成了一個有嚴密組織的准軍事系統(奪取政權之前)和強有力的行政系統(奪取政權之後)。當代的例子如阿富汗的塔利班政權,也是在先是蘇聯入侵,後是美國入侵導致的混亂之中,由理—俗系統轉化來的。因為畢竟,任何一個文明社會具體的的分工協作,最終是都要靠行政和市場系統來落實的。


在上一節和本節之中,我們討論了,隨著自身的發展,行政系統會向市場系統轉化、市場系統也會向行政系統轉化,理念系統會向風俗系統轉化,風俗系統也會向理念系統轉化。而且,進一步地,行政和市場系統,也會向理念和風俗系統轉化,理念和風俗系統也會向行政和市場系統轉化。由此,我們就可以大膽地得出以下的初步結論,即,任何一個文明社會,不管其最先產生的是哪一個社會工具系統,最終,隨著時間的推移和規模的擴展,它都會最終轉化為四個社會工具系統同時具備的文明社會。或者說,任何一個文明社會的結構,都將是四大工具並存的複合式結構,單一式結構的文明社會是不可能長期存在的。到目前為止的人類歷史事實也證明了這一點(目前,在世界上,無論是行政系統多強大的國家,也都不可能取消貨幣,無論是市場系統多強大的國家,也不可能取消政府)。

總之,我們的猜想是,只要社會上出現了一種社會工具系統,那麼,另幾種社會工具系統的出現也就是必然的了,問題只在於是早還是晚。在第一章中,我們對文明社會下定義時,只以出現三大社會工具系統之一為判定標準而不以三大社會工具同時具備為標準,正是出於這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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