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從東夷的社會形態觀照先秦社會之成因

從東夷的社會形態觀照先秦社會之成因

上萬年以來,在北方游牧民族中,有證據表明,他們那種亦軍亦民的社會結構從來沒有改變過。對此我們可以參看蒙古族朝格滿都拉先生髮表於《黑龍江民族叢刊》2005年第6期的文章《試論清代哲里木盟十旗努圖克》,文中描述了清代「東夷」的社會結構,從中可知,直到三百多年前,游牧民族固有的社會結構還一成不變地延續著。

哲里木盟以杜爾伯特人和郭爾羅斯人為主體。當時,杜爾伯特草原上有6個他們的「努圖克」,蒙古語意為「家鄉、樂土」。每個努圖克里通常含有9-10個「阿寅勒」,他們以血緣關係結成軍事聯盟而存在。每10戶編為一組,為頭的叫「十戶長」,他上面還有「百戶長」和「千戶長」。當時此地的杜爾伯特人共有59個阿寅勒和25個佐領(清代是正四品官)。按照他們的習俗,所有部民被分為左、中、右三翼,各有頭領統帥著。這其實是古代亞洲內陸高原游牧民族共有的社會結構,歷史已經無比久遠,上萬年前可能就已經如此了,適應他們以征戰和狩獵為生的生存方式。基於這種社會結構,只要盟主一聲令下,隨時可進行大規模圍獵活動或者遠距離遷徙。作為一種生存方式,行動中他們人人都能配合默契,這些都無需訓練,因為他們祖祖輩輩就是這樣生活下來的!

注意這「盟」字,象形會意字,上部是日和月,代表天與地,下部是「皿」代表盛有祭品的禮器。古代游牧部族結盟時要殺白馬黑牛以祭,他們的氏族不論大小,皆以盟邦的形式存在,每三年還要舉行一次大祭,以宣示和重申他們之間的等級關係。而這正是司馬遷記載的匈奴的習俗。對此,蒙古語叫作「厄蒙」(ameng),應該就是這個古老漢字的語言來源和最原始的讀音。

鄂爾多斯桌子山溝谷中發現史前岩畫,是游牧民族軍事聯盟的寫照。岩畫中間是一頂「橫帳」(王帳),上下有五重之多,內有人物,最高處一人,應是可汗之類。旁有小帳圍繞,間有立人,畢恭畢敬,或手持一物,或抱胸前,面向大帳。岩畫顯示,上萬年前的石器時代,這種社會結構就已經存在。

殷墟出土的青銅矛頭。這些矛頭被十個一捆地集中埋藏,顯示殷人的社會是以十進位編製的,這就是游牧民族的特徵。殷墟土青銅器已超過6000件,沒有發現過一件農具,三分之二強是殺戮用的兵器,充分說明殷人是一個以征戰殺掠為生的族類。甲骨卜辭中發現有「王作師又(右)、中、左」之語,還有「殷作三師,左,中,右」之語,說明殷人軍隊與後世游牧軍隊完全相同。

但「努圖克」的藏語本義是「黑人、黑之源」,因為原始苯教以黑(nur)指代血緣關係。蒙古人也用「黑骨頭」指稱有血緣關係的人。因為每個努圖克都有一個口口相傳的祖先,他們或是這個祖先的直接後裔,或是這個祖先在戰爭中擄來的奴隸,因世代祭祀同一個祖先神而結為一體了。不過努圖克內部由血緣關係而來的尊卑等級關係是永世不變的,首領(蒙古語叫作「努圖克達」)都是世襲的。游牧社會的特點是,每個人都有了明確的隸屬關係,沒有誰是自由的。

清代蒙古王公就尊貴程度而言,根本無法與清帝相比,但他們仍有自己的「京畿」,因為這是他們固有的一種社會結構和土地佔有方式。例如,郭爾羅斯前旗的王公,文章說:「蒙古王公統治爾羅斯前旗時,推行努圖克、嘎查(軍事山寨)制度。全旗劃分為四個努圖克,即王府一帶為公努圖克,沿江地區為塔虎努圖克,西北(今乾安縣)為達布蘇努圖克,西部為昂格賚努圖克,下轄500個嘎查。」注意這個「公努圖克」,就是王公直屬的「京畿」,地位自然遠高於其他三個努圖克。這就可以理解,先秦帝王為什麼都有自己的、數倍於諸侯國大的「京畿」。這些都不過是游牧民族固有社會結構加諸於中原漢地的結果,不過是擴大版了的清代「哲里木盟」而已!

那麼阿寅勒是如何產生出來的呢?文章說:「清朝時,哲里木盟建十旗,有近一百名奎孟克塔斯哈喇世孫,他們不斷把所分得的牧場進一步細化,分給自己的子孫,產生阿寅勒。」就是說所有這些氏族首領都有共同的源出。而這不正是先秦諸侯國的寫照?

例如周代,周天子與諸侯國之間,諸侯國與諸侯國之間,基本上是「甥舅關係」或「兄弟關係」,他們都是「自家人」。整個周代,社會的兩元結構是相當穩定的,這就是奴隸社會的特徵。

我們看到,周代的貴族統治者並沒有因為長期與農耕土著民族混居而完全改變他們原來的生存方式。這不僅是因為游牧文化的血緣特徵具有很強的隔離作用。也在暗示我們,統治者與被統治者可能有不同的語言背景,他們原不是說同一種語言的人。古籍記載,奴隸主統治者說的是「雅言」(古羌藏語),而井田耕奴們使用的是「鄙語」(古代百越語)。語言的隔離作用使得兩元之間很難出現流動。

先秦時代,統治者內部即使出現嚴重的傾軋,一些貴族因爭權奪利失敗被迫逃亡,對這些「出奔」者,當權者一般也是持「緩追逸賊」的態度,讓他們從容去國,在逃亡前舉行很排場的告別祖陵的祭禮。這就是儒家稱頌的「親親之道」。但對奴隸就截然不同了,《周禮》規定,各諸侯國統治者有互相緝拿、送還逃奴的義務,被緝拿歸來時,不是被砍頭就是被刖腳,絕不施以半點仁慈。

注意這個「阿寅勒」,乃是「阿寅」後綴音「勒」的讀音,後綴「le」為尊稱。而「阿寅」正是雅言字「營」的語言來源。古代游牧民族的社會結構使他們成為隨時可投入戰鬥的「營人」,軍事優勢自然非農耕定居的百越先民可比。華夏文明從游牧奴役農耕中起源,游牧文化最後成了華夏文化的內核,這歸根結底是由兩大民族先民完全不同的社會結構和生存方式註定了的。

哲里木盟位於傳統意義上的「東夷」範圍內。這個「夷」,會意字,由「弓」和「大人」組成,造字方式已經告訴我們,它原不是貶義的,而是一種尊稱,就指那些以弓馬射獵為生的族類。從遠古時代起,「大人」就已經是部族首領的代名詞,奴隸的代名詞是「小人」。

因此「夷」的稱呼不會是農耕民族給予的。這個讀音從何而來?筆者發現它來自藏語。在藏語是「人」的意思。藏人把人、氏族、民族都可叫作yi,例如,藏族自稱ngayi,把漢族叫作jia yi(稼夷),彝族叫作yi-yi(彝夷),太子叫seer yi(本義是「金人」)。

更重要的是,「夷」與「營」是有內在聯繫的。藏語、蒙古語和滿洲語有一種共同的構詞方式,就是後綴+in表示所有格(相當於現代漢語的「的」),yi+in就是「夷的」,就是「夷人盤踞處」的意思。就是說「營」的讀音是由「yi+in」而來,於是讀成yiin(ying)。筆者發現,大部分雅言古字都可以通過這種方式尋找到它最初的源頭!

《世本》記載,黃帝有二十五個兒子,最小的兒子名叫「昌意」。鮮卑拓跋就以其為源出。奇怪的是,中亞的安息王朝(帕提亞)統治者也以其為源出。他們都以黃帝的直系後裔自居。這個名字看起來就怪怪的,因為無法從漢字本義上去理解。但放到藏語中就不再奇怪了。藏語「大」讀作chang,「人」讀作yi,「昌意」就是「大人」的意思!古代游牧民族都有幼子繼位、幼子守灶的習俗,黃帝最小的小兒子被公認為黃帝的正宗嫡傳是一件很自然的事。那麼筆者說「黃帝不是我們的祖先,是匈奴的祖先」,有何不可呢?

此文作者又說:「每個努圖克按古老的蒙古習俗,在本努圖克發源地附近的山上的路旁堆石頭(平原地區沒有石頭就用大土包、大沙包),每年在規定時間去祭祀,祭阿寅勒敖包,祭尚喜(上王、天神)。」其實草原敖包不是隨便堆砌的,最初都是部族軍事首領的墓葬,所謂「積石冢」是也。古代游牧民族總是通過祭祀活動來申明血緣關係和尊卑等級,同時計校部族人口。

注意這個「敖包」是否與雅言古字「亳」(bo)之間具有內在聯繫。筆者以為,蒙古語的「敖包」不過是「亳」前綴了「o」音的結果,屬於尊稱讀法,表示神聖的話就要讀作「阿爾亳」(arbo)了。哲里木盟範圍內分布著許多古老敖包,先秦時代中原大地上也有許多的「亳」。筆者的推測是,這「亳」字最初就是讀作「敖包」兩個音節的。當然,先秦時代的「亳」不會只是一堆石頭,但不管規模如何,它們仍不過是同一種觀念的產物,本質上是一樣的。

山西晉代趙卿大墓中出土的銅氈帳頂。顯示趙人是游牧民族背景,趙王平時住在蒙古包中。把主人專用的蒙古包隨葬也是游牧民族的習俗。

先秦時代就已經存在「編戶齊民」的統治方式。中國歷史學家皆以為這農耕民族的發明,其實不然。考之清代哲里木盟努圖克傳統,就可知道,它不過是游牧民族自古而然的編戶習俗施加於中原漢地的產物。統治者最初只是為了明確隸屬關係,便於貢納和搜括。

農耕百越先民分散定居、自給自足的生存方式,使得他們的社會難以長期保持整齊劃一的組織結構,因此,每次改朝換代後,入主中原的統治者都會強行給予一次「編戶齊民」的過程。例如,每戶設戶長,十戶為甲,設甲長,十甲為保,設保長,如此等等。由於這不是農耕社會自發產生的,而是外力強制的結果,最後都要慢慢消解不見,不會像游牧社會那樣始終存在。

如此也可以解釋,為什麼中國歷史上的編戶齊民都以「戶」為計算單位,而不以人口為單位,因為游牧民族計校人口的習俗就是以「戶」為單位的。

秦始皇一統六國之後,廢除已經延續了數千年的「封建」制,推行起「郡縣」來,從此封建制再未真正恢復過,這到底是為什麼?筆者以為,這不是秦始皇個人意志使然,而是當時漢民族已然產生,且體量已非常龐大的結果。

漢民族先民還處於「百越」階段的時候,是分散分布而少有往來的,這些農耕土著人說的雖是同一種單音節的孤立語,但他們方言眾多,互相之間甚至聽不懂。這就容易被游牧民族各個擊破,切割佔有。但史前以來數千年連續不斷的華夏化過程,以中原為中心,已經形成一個超級巨大的民族體,如此眾多的人口,要把他們一一歸屬到人口相對稀少的游牧民族的氏族結構中,使之成為隸屬明晰的奴隸,已經不可能了。再想憑藉一、二個游牧氏族的力量去長期佔有一方土地根本就行不通了。只有憑藉強大皇權,採取自上而下的垂直控制的郡縣制才能有效統治了的。郡縣制不是秦始皇的一時心血來潮的結果,而是體量巨大的漢民族已經誕生的標誌。

秦代以後,游牧民族入主中原的情形仍在不斷發生,但過程都是一樣的:開始的時候,他們都在紛紛掠人為奴,戰後各氏族首領憑戰功分得擄來的人口,奴隸就是財產,財產自然越多越好。到後來,當奴隸人口越來越多的時候,他們就開始劃分土地了。當他們佔領的土地越來越大的時候,劃分土地也停止了,因為最高統治者此時已經被迫採用郡縣制了。從此游牧氏族的各級首領和他的親屬都成了新王朝的官員。這就是中國歷史不斷重複著的場景——歸根結底是有一種不可抗拒的自然規律在起作用!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文明起源探索 的精彩文章:

多元一體說法之誤——以史前猴祖觀念和猴崇拜習俗為證

TAG:文明起源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