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的爆竹,是真的燒竹竿,每逢過節,滿大街都是扛著竹竿的人
從前的爆竹,是真的燒竹竿。每到春節將近時候,滿大街都是扛著竹竿的人。宋人在發明了引線後,爆竹變成了爆仗,開封城中的「煙花作坊」生產五色煙火、起輪、走線、流星、水爆、地老鼠等煙花爆竹。據專家考證——宋代的爆竹威力有限,一車爆竹根本炸不垮一座橋。
據宋代軍事著作《武經總要》記載,霹靂火球施放時,必須「用火錐烙球」。據此可知,火藥在宋代中期尚無藥線引爆。鞭炮的發明解決了引信技術,推廣了火藥的應用。
《水滸》說凌振是「宋朝盛世第一個炮手」,呼延灼在舉薦他時不吝讚美之辭:「此人善造火炮,能去十四五里遠近,石炮落處,天崩地陷,山倒地裂」。如果歷史上真的有凌振其人其炮,那麼完全可以說宋廷掌握了當時世界上最具殺傷力的武器。可惜的是,宋代的炮是石砲,火砲出現在實戰,還要略晚。
PS:有此大規模殺傷性火器,兩宋還會先後亡於女真、蒙古?
彼時,火箭是「施火藥於箭首,弓弩通用」的兵器,火砲則是以人力拋石機拋射炸藥包。
《武經總要》是北宋一部重要的軍事著作,其中記錄了北宋軍隊裝備各種制式的砲及其拋射物。其中單梢砲「凡一砲四十人拽,一人定放,放五十步外,石重二斤」。另據史料載:「單梢砲致遠,上等二百七十步,中等二百六十步,下等二百五十步。」射程最遠的單梢砲是270步,與凌振的十四五里差距太大。
註:按每宋尺約合0.31米,每步按5宋尺計,單梢砲的射程是387.5~418.5米。
按《武經總要》的記述,可知北宋砲的拋射物種類有許多。由於當時已進入了冷兵器和火藥兵器並用時代,砲主要有石砲和火砲之別,兩者兼用。火砲主要用於燃燒,其威力並不大於石砲,也不可能取代石砲。
PS;中國象棋中亦存在「砲」與「炮」的區別!
上述兩段引自王曾喻老師《點滴編-遼宋金代的砲和砲兵》
宋代海外貿易發達,其中對日貿易最大宗是進口硫黃。《續資治通鑒長編》載:宋神宗時期,明州「募商人於日本國市硫黃五十萬斤」,「每十萬斤為一綱,募官員管押」。儘管宋廷對火藥製造技術嚴格機密,但火藥製造技術還是泄密。最晚到遼道宗時期,契丹人也掌握了火藥製造技術,並且學會使用火砲。
女真人滅遼之後,很快也掌握了火藥製作技術。宋人稱「金人攻城,長於用砲」;「金人野戰,長於用騎」。既能野戰而且善於攻堅作戰,宋廷自然不是金人對手。靖康年間的開封保衛戰,攻守雙方都投入了大量石砲,「飛石如雨擊」。守城宋軍無石可用,只得將艮岳「毀山為砲石」。據說,天價太湖石斃敵無數。
另:完顏亮遷都後,將這些沾滿鮮血的太湖石千里迢迢運至北京。如今,一些徽宗皇帝曾經珍愛的奇石,靜靜地矗立在北京恭王府中,默默訴說著悠悠往事....
南宋末年,蒙古軍圍攻樊城和襄陽。宋將張順和張貴率軍三千救援襄陽,「輕舟百艘」,各船裝配了「火槍、火砲」等兵器,中途以「火砲、葯箭射死北兵及墜水者,不計其數」。張順「身上傷了四槍,中了六箭」戰死於襄陽城下江中。施耐庵以戰死襄陽的民族英雄張順為原型,處理為浪里白條張順涌金門歸神。
參考資料:《武經總要》《點滴編-遼宋金代的砲和砲兵》《續資治通鑒長編》
※宋朝何以成為文官士大夫們的天堂?刑不上大夫是原因之一
※宋高宗趙構無恥到什麼地步,看看他給金上的誓表,丟人現眼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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