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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人類在歷史中孤獨跋涉時,幸好有它久久伴隨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作者:關山遠

有多少人喜歡狗,也就有多少人厭惡狗,這無可厚非。但不要嘲笑狗對人的忠誠,有很多的關於狗的貶義詞,比如「走狗」「狗腿子」,但這只是人與人之間的道德評判與攻擊,與狗無關。也別用道德來評判狗,忠誠,只是它的本性

網上曾流傳著一條「忠犬」的故事:在內蒙古克什克騰旗達爾湖靈陀山附近的達達公路線,有一條四年前與主人失散的小狗,不顧內蒙古高原的嚴寒酷暑,每天在當年和主人分手的地方守望,毛髮變得凌亂骯髒,而雙眼從充滿期待到逐漸迷茫、失望。好心人被小狗的執著感動,帶回家餵養,小狗卻不吃不喝,沒有辦法只好又送回到它每天守望的公路上。網民很感動,有人說:「10年的壽命,它耗盡了一半在等一個人。」

狗,這種生物如此奇特,難道不值得做一次歷史考證?

苦苦等待主人4年的小狗。照片來自網路

01

關於狗,有兩點眾所周知:一,狗由狼進化而來;二,狗對人比人對人更忠誠。

這兩點結合在一起,就指向一個疑問:在漫長的時間中,究竟是在哪一個節點出現了基因突變,狼群從此分道揚鑣,走向兩個完全不同的方向?一支還是狼,狡詐冷酷,對人充滿戒心,長時間與人類爭奪生存的空間;另一支變成了狗,一種奇妙的生物,對人類俯首帖耳、毫無保留,自古至今,演繹了無數令人心頭一暖甚至熱淚長流的跨物種的忠誠故事。

狗的起源,很多科學家都做過考證,比較一致的結論是:早在15000年前,狗就和人類在一起了。

美國動畫片《瘋狂原始人》中,有一條叫「道格拉斯」的寵物狗,是這部電影中的一大笑點,看起來很兇悍,實際上很呆萌,熱衷於跟人玩撿東西的遊戲。它的模樣跟今天的狗不一樣,嘴臉像鱷魚,但那根熱情亂攪的大舌頭,已經跟今天家犬一致了。

事實上,《瘋狂原始人》是一部講人類與動物「進化」的電影,把漫長的進化過程濃縮在三代人身上,「奶奶」還殘留著尾巴,而第三代已經是智人了。在這三代人出發去尋找新的居住地時,小男孩邂逅了道格拉斯,彼此不斷試探、交流,而後他擁有了這隻寵物狗。

這正好是人類擁有史上第一種寵物的隱喻。今天的考古證實:

在原始人聚居地,一群飢餓的狼在垃圾堆里尋找食物,大膽而帶侵略性的狼會被人殺死,大膽而友好的狼免於一死。跟我們理解的「叢林法則」不一樣,在尾隨到人類聚居地尋找食物的過程中,強壯的不把人類放在眼裡的狼都被消滅了,而對人能夠主動示弱、態度友好的狼,則被默許了翻找垃圾尋找食物的特權,人類有時高興了,還會朝它們扔根骨頭什麼的。人類遷徙了,它們也跟著走。為了更穩定地獲得食物,這些狼開始與人類居住在一起了——當然是在室外,它們住在山洞、地穴、泥屋的外面,如果遇到猛獸來襲,它們會一頓亂叫,甚至撲上去廝殺。人類一看,不錯嘛,不僅僅是吃貨,還能幫不少忙呢,來,賞塊帶肉的骨頭。

人類愛狗之心,就這麼產生了。

《瘋狂原始人》中,有一條叫「道格拉斯」的寵物狗。(來源:網路)

在一本題為《狗的天賦》的著作中,杜克大學的研究學者凡妮薩伍茲這麼寫道:

「友好給狼帶來了奇妙的改變,它們在外表上開始變得與其他狼不同。馴化使它們有了油亮的毛髮、下垂的耳朵、搖擺的尾巴。幾代繁衍之後,它們明顯區別於那些兇猛的親戚了。這種改變不只是外形上的,還有心智上的。這些原始形態的狗有了理解人的動作手勢的能力……當狗的主人認識到狗的利用價值,他們因自己傾注的大量情感而愛狗,這同樣也感染了狗狗。也許可以說,在人類文明進化史上,狗起到了推動作用。」

在人類文明進程中,人類擁有越來越多的寵物,狗、貓、馬、鷹、猴……甚至還有蟒蛇、蜥蜴等小眾愛寵,但第一個追隨人類的,是狗。

貓成為人類的寵物,要比狗晚上五六千年。今天人們為「喵星人」「汪星人」誰更可愛,生出頗多無聊的爭議,但從「忠誠」的角度來講,貓的忠誠是大打折扣的。事實上,貓從未被人類真正馴服過,它跟人類生活在一起,只是因為它需要利用人類獲得豐富的食物和安全的住所,換句話說,它是「感情騙子」,除了它需要人類時,其他時候都特立獨行,不依賴主人。科學已經證實:人類對貓的很多想像,都是一廂情願的幻想。

動畫片《加菲貓》很好地反映了狗、貓與人的關係,小狗歐迪熱情如火、沒心沒肺,受盡加菲貓欺負,仍然熱情如火、沒心沒肺。而加菲貓懶惰、貪吃、冷漠,常常是一副蔑視的表情,瞧不起主人與狗,潛台詞是「傻人!傻狗!」但喜歡歐迪的人,遠遠不及加菲粉。

狗會在乎這個嗎?當然不會,它對人的忠誠,是沒有太多條件的。

電影《導盲犬小Q》劇照 (來源:網路)

02

兩千多年前,在蘇東坡最潦倒的時候,他養了一條名叫「烏嘴」的狗。

那時,已經步入老年的蘇東坡被流放到海南島,他最後一個女人王朝雲也已經去世,陪伴他的,是一條黑嘴巴的海南本地犬。在陌生的遙遠的他鄉,因為「烏嘴」,蘇東坡並不孤單,而「烏嘴」也因為這位大文豪主人的記載,成為一條名狗。

東坡先生甚至為它寫了一首詩,從詩文中,後人能一睹「烏嘴」之貌:既兇猛又馴服,白天跟著主人應酬客人,晚上忠實守護院宅,而且全身心都放在主人身上。

東坡先生最後感慨地說,「烏嘴」的祖先肯定是「黃耳」。「黃耳」也是一條名犬,典故來自《晉書·陸機傳》:晉代名人陸機養了一條名叫「黃耳」的黃狗,他在京城洛陽做官,好久沒有家裡的信息,就把書信系在「黃耳」的脖子上,讓它帶回松江(今上海)家中,又從家裡捎回信到洛陽。「黃耳」居然長途跋涉,完成使命。

無論是「烏嘴」還是「黃耳」,都證明了狗是一種天賦特異而又超級靠譜的生物,比如出眾的智力與體力。

科學證明:狗狗之嗅覺靈敏度位居各畜之首,一條狗即使眼睛看不見,仍然可以利用鼻子生活得像正常狗狗。狗的聽覺也超級強,聽覺感應力是人類的16倍,聽的最遠距離居然是人的400倍。

當然,最令人稱道的,還是狗的聰明程度,《狗的天賦》一書中寫道:「作為狗的主人,我們理所當然地認為狗狗會撒丫子去追我們指著的球或玩具。但它們讀懂動作的能力更為驚人,甚至和人類最相似的猩猩和倭黑猩猩都做不到。狗狗關注我們的方式與人類嬰兒極為近似。這種能力有賴於我們與狗狗進行的交流。有的狗狗能相當精準地捕捉到主人細微的動作,比如目光的遊走。」

狗只能聽懂一些簡單的語言指定,但它卻能通過人類的語氣,進行細膩的領悟。它用尾巴的不同運作,來表達自己領悟的方式。

犬類研究專家分析過,狗搖尾巴,是它的一種「語言」。一般在興奮或高興時,就會搖頭擺尾,尾巴不僅左右搖擺,還會不斷旋動;尾巴翹起,表示喜悅;尾巴下垂,意味危險;尾巴不動,表示不安:尾巴夾起,說明害怕;迅速水平搖動尾巴,象徵著友好。

筆者曾養過一條雄性京巴,常常與它玩這樣的遊戲:蹲下來,對視,然後微笑著,用親切的語氣問它:「把你閹了,好不好?」它快樂得蹦跳,吐出舌頭來,尾巴快搖斷了。但是,當筆者板著面孔,換上兇巴巴的口氣說:「晚上給你吃肉骨頭,好不好?」它警惕地退後一步,尾巴不動了。當第二次聽到邀請吃大餐的並不友善的聲音時,它更加不安了,甚至露出牙齒,發出威脅的聲音來。

狗與孩子(來源:網路)

03

1936年,歐洲大陸戰雲密布之際,捷克作家卡·恰佩克發表了著名的長篇科幻小說《鯢魚之亂》,說的是在印度尼西亞群島上偶然發現一種鯢魚,資本家把這種十分機敏的動物當作廉價勞動力培植起來,最初用來采珍珠、在水下搞建築,鯢魚學習能力很強,掌握了人的技術,漸漸成了重要勞動力,於是就像當年販運黑奴一樣,資本家開始了對鯢魚的捕捉、追趕、迫害、轉賣。有些鯢魚智商很高,開始擔任更高層次的工作,比如一條名叫「漢斯」的鯢魚,當上了科研助理員。但是有一天,「漢斯」死了——它的人類研究員同伴把它殺掉煮了吃了,後者並且得出了「一旦發生戰爭,鯢魚的肉也能成為牛肉的廉價代用品」的「科學論證」。

讀到這一段時,筆者突然想起了人類吃狗肉。

狗的功能很多,包括「看護」「玩賞」「狩獵」「畜牧」「護理」「導盲」「軍用」「搜救」「交通」「表演」「實驗」……甚至還有醫療犬——因為狗天性樂觀,所以適合照顧和陪伴心理病症者、抑鬱症患者、自閉症患者等,實驗證明,病人每天摸摸狗狗,能夠加快痊癒速度。

但是,對人類而言,狗還有一種功能——食用……

人類吃狗肉的歷史,可謂久矣,《狗的天賦》一書中就寫道:「雖然我們不願這麼想,但當青黃不接民不聊生時,它們還能用來吃。幾千年前,遠沒有冰箱和肉類儲備,獵人們最後的選擇就是狗。困難時期,工作能力差的狗很可能就這麼犧牲掉了。」

在上個世紀80年代風靡一時的電影《少林寺》中,牧羊姑娘白無瑕威風凜凜的牧羊犬「阿黃」,被男主角不小心給悶死了,然後……他們就把狗給吃了,白無瑕最後只看到一張狗皮,怒不可遏,揮鞭狂揍男一號。當然,「阿黃」並沒有死,更沒有給吃掉,後來劇組透露,說「阿黃」是一條軍犬,實際上就是打了麻醉讓狗睡著,電影裡邊烤的狗肉,實際上是一隻羊。

「吃不吃狗肉」的爭議,在當今中國以一種嚴重撕裂的形式呈現。支持吃狗肉者,理由是:為什麼可以吃豬吃牛吃羊吃雞,獨獨不能吃狗,裝什麼裝?

這理由看似很充足,但忽略了一點:狗與豬牛羊雞不同的是,狗是一種伴侶動物,它不是一種供食用目的而養殖的農副產品(食用肉狗除外),何況流落到屠刀下的大部分狗,來源都頗為可疑,可能它的主人正在大街小巷張貼廣告許以重金苦苦尋找,老人牽腸掛肚,孩子長夜難眠,而它卻被殘酷打死,論斤賣到市場。這種精神傷害,又豈是為滿足口腹之慾、迷信狗肉壯陽者所能理解?

有人為吃狗肉辯護的理由是:古人就吃狗肉,這是傳統。但我們翻開史書,還能看到「人相食」呢。雖然史書中不乏在個別地區有「啖狗肉」的記載,但吃狗肉在中國歷史上絕對不是普遍現象。

以前讀過一篇社會新聞,講南方某城市一男子開狗肉館,偷狗盜狗殺流浪狗。外人勸阻,他軟硬不吃,直至有人假託神靈名義,在他的門上貼了一道符咒,說殺狗太多,罪孽深重,觸怒上天,後果如何如何。這人大恐,從此放下屠刀,不再殺狗。可見他內心對於殺狗,還是隱藏著恐懼,只是被利益蒙蔽而已。

每每讀起宋人梅堯臣的詩「荒徑已風急,獨行唯犬隨」,都會生出一種感動。(來源:網路)

04

俄羅斯作家屠格涅夫寫過一個短篇小說《木木》,主人公蓋拉辛是一個聾啞僕人,他在河裡救上一條小狗,精心照料,「最後他緊挨著小狗睡著了,睡得安靜、快活而又香甜。可以說,世界上無論哪個母親照顧嬰兒,也沒有像蓋拉辛照顧這個小狗那樣仔細。」

小狗長大了,越來越漂亮,「它長著一對長耳朵,一條毛茸茸、喇叭似的尾巴和一雙晶瑩的大眼睛」,蓋拉辛給它取名叫「木木」。後來女主人看到木木,也很喜歡,但木木對陌生人感到很害怕,朝女主人齜出牙來,它小小的腦袋並不明白,這個女人錦衣玉食、有權有勢,而它的主人,只是一個窮困潦倒的賤民。但即便如此,它只忠誠於自己的主人。

感到大失面子的女主人,大發雷霆,讓人把木木抓走賣掉了,剝奪一個賤民的僅有的幸福,讓她很有快感。但木木掙脫繩子,又跑回來了。女主人堅持要把它再賣掉,蓋拉辛用手語說,他來處理,接下來是令人心碎的一幕:

「蓋拉辛出來了,他穿上了最好的衣服,用一根繩子牽著木木。院子里所有的人,都默默地看著他。」

「蓋拉辛帶著木木,走進了一個小飯館,要了一份帶肉的菜湯,支著胳膊在桌子跟前坐下。木木在他的椅子旁邊站著,用它那雙精靈的眼睛,安安靜靜地望著自己的主人。它身上的毛是光溜溜的,誰都能看出,蓋拉辛剛給它梳過了一遍。他捏了一點麵包放在湯里,把肉切碎,然後將盤子放在地上。

木木還是用它往常的那種姿勢開始吃東西,它的嘴剛好只挨到食物。蓋拉辛深情地望著它,望了很久,突然,他的眼淚滑落下來,一顆掉在木木的額頭上,一顆掉在湯里,他用手痛苦地擋住了臉……」

後來,蓋拉辛把木木拴上兩塊磚頭,沉進河裡,在最後一刻,「木木信任地望著自己最親近的主人,不但沒有畏懼,還輕輕地搖著尾巴。」

這是一個悲哀的故事,卻讓人們對狗有了更深的認識:毫無保留的忠誠,不論你貧賤富貴。

這個世界很複雜,但狗其實很簡單,它不會前一分鐘愛上你而下一分鐘因為更好的食物而拋棄你,它對人的愛是真摯的純樸的。

狗的喜劇,悲劇,都緣於它的本性——對人的忠誠,遠古時代銘刻下來的基因。

有多少人喜歡狗,也就有多少人厭惡狗,這無可厚非。但不要嘲笑狗對人的忠誠,有很多的關於狗的貶義詞,比如「走狗」「狗腿子」,但這只是人與人之間的道德評判與攻擊,與狗無關。也別用道德來評判狗,忠誠,只是它的本性。

但是,無論如何,人類應該感謝狗這種生物,畢竟在漫長的時間裡,沒有任何一種生物能像狗這樣,對人類不離不棄、誓死陪伴,每每讀起宋人梅堯臣的詩「荒徑已風急,獨行唯犬隨」,都會生出一種感動,這是一個多好的場景:當人類在歷史中孤獨跋涉時,幸好有狗久久伴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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