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我是里昂,這是我的故事

我是里昂,這是我的故事

當我在義大利的一個小鎮,用一柄狙擊槍爆了我愛人父親的頭顱之後,我逃亡到了如今居住的這個城市,也是我父親生前居住的城市,紐約。那一年我十九歲,那是我人生第一次殺人,也是我迄今唯一一次用爆頭的方式殺人。

這裡是紐約的小義大利,很多義大利人都在這裡生活,我父親是一名殺手,受雇於一個餐廳老闆,他叫老托尼。這是一個和藹的老頭,喜歡喝酒,對我很客氣。在老托尼的餐廳里吃東西,他從來不肯收我的錢。

跟著父親生活的第三年,記不得是哪一天,我在老托尼的餐廳里吃通心粉,老托尼走進餐廳,沖我招招手。我走到老托尼面前,老托尼拍了拍我的肩膀跟我說,「里昂,你父親死了。」

我沒有說話,只是看著老托尼,老托尼吁出一口氣,裡頭帶著濃重的酒氣。他把我帶到餐桌邊,從口袋裡拿出一卷錢,大概有五百元。

「你父親生前在我這存下了點錢,里昂,未來你錢不夠花了,就來找我。」說著,老托尼把那捲錢交到我手上。「但是生活,還是應當盡量自力更生。」老托尼說完,撫了撫我的手,他的手掌很油。

老托尼替我要了一杯牛奶,端到我面前,「吃完,就回去工作吧,我知道你很難過,我的孩子,我也很難過,但這一切,都會過去的。」說完,老托尼起身就要離開。

「我要替我父親報仇。」當我說出這句話的時候,我看到老托尼緩緩轉過身子,眼睛像是進了沙子似的用力一眨。

「里昂,殺人很多時候是不需要理由的。」父親生前曾帶我走上公寓的天台,在天台上他架好一桿狙擊槍後對我說到,「為了錢,是一種理由,但也可以不需要理由。」

「如果訓練算不上理由的話。」父親說完這句話,就轉過頭專註於瞄準鏡了,差不多一分鐘後,狙擊槍「砰」的一聲響,很沉悶。然後他將我的腦袋摁到瞄準鏡前,透過瞄準鏡,我看到一個穿白色夾克衫的男人倒在地上,周圍沒有行人。白色夾克的胸口處,紅色在瀰漫,像一朵花慢慢地綻開。

「我和他無冤無仇,殺了他也沒有一分錢。」父親說,「要怪,也只能怪他倒霉。」

「你爆了那個老傢伙的頭,我是不讚賞的,殺手,就不該破壞獵物最關鍵的部位。」父親繼續說到,同時開始拆卸他的狙擊槍,裝回那個他每次出門都會拎的黑色牛皮箱子。「在遙遠的東方,上等的獵手能一箭穿死獵物而不破壞獵物的皮毛。」

當我根據老托尼提供給我的信息,用兩槍結束了殺父仇人的生命後,終於,我也成了一名殺手。那兩槍,一槍打在心臟,一槍穿進肺部。

像我父親一樣,我也把每一筆傭金都存在老托尼那裡,準確地說,是老托尼的腦袋裡。

「里昂,我的夥計,你知道存在老托尼這裡,不需要填寫什麼亂七八糟的單子,老托尼記得一清二楚,分文不差。」說著,老托尼用手指點了點自己的腦袋,腦袋上的頭髮,已經花白。「而且銀行會被打劫,但是在這裡,沒人敢打劫老托尼。」

我從來不清楚自己殺人的意義,我的生活也不需要那麼多錢,它很簡單。簡單到,我認真算過,我殺兩個人,就夠我生活一年了。

但我習慣了,當老托尼打開鐵門,走進那間密室,從裡面拿出獵物的照片交到我手上的時候,我一定會接下。

我不去殺了這個人,也總會有人去殺了他,我這樣想。何況很多時候,我刺殺的對象,都是一些社會的渣滓。所以我偶爾也會覺得,殺手其實是一份不錯的工作,特別是在我走進死者的屋子,看到裡面泛濫的毒品,妓女,看到他們糜爛的生活的時候。

所以我自稱是「清道夫」。

對了,在我父親死後的第三年,他養的一條靈緹也死了。當然,它不是被殺死的,只是壽終正寢罷了。之後,我不再養狗,而是種了一盆銀皇后。老托尼不喜歡狗,但喜歡種些植物,我的這盆銀皇后就是從他那裡拿的。

「托尼,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會幫我照顧好我的那盆銀皇后的對嗎?」一次喝完牛奶離開老托尼的餐廳前,我問他。

「別開玩笑了,里昂怎麼會失手,你是比你父親更優秀的殺手,是這個世界上最優秀的殺手。」老托尼笑著拍了拍我的肩膀。

「托尼,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會幫我照顧好我的那盆銀皇后的對嗎?」我繼續問到。

托尼看著我,終於鄭重其事地點了點頭,「放心吧,里昂。」

老托尼曾好幾次給我錢,叫我去找點樂子,每次都有一千美元那麼多。有一次,他直接帶我去了一家義大利人開的舞廳。舞廳裡面,都是義大利姑娘,他們在舞池裡扭動,穿得很少。老托尼笑著說,「里昂,好好放鬆一下,你早就長大了。」

但我在喝了兩杯牛奶之後,就離開了。你知道,我忘不了自己的初戀,忘不了那個被親生父親一槍打死的女孩。好幾次,我都在夢裡夢到她。

我是很少做夢的,因為在父親死後,我就一直坐著睡覺,手邊放著一把槍。過去父親就是這樣睡的,現在他死了,我就必須自己負責自己的安全。

坐著不易熟睡,而我不可以熟睡,作為一名殺手,熟睡對我沒有半分好處。

又一次,我殺死了一群同我毫不相干的人,你知道,完成工作,很多時候需要殺死的不僅僅是一個人。這次的工作,在別人眼中或許很難,稱得上孤身犯險,但對我而言,我視若尋常。你知道,我是殺手,殺人是我的職業。

在回家的路上,我走進公寓門口的那家便利店,買兩盒牛奶,一些餅乾。我沒有太多的花銷,也不需要太多的花銷。便利店的老闆早已認識了我,他從來不問我還需要不需要一點別的,因為他知道我永遠只需要牛奶和餅乾。

在我回公寓的樓道里,我看到瑪蒂爾達坐在地上,這次她不是偷偷跑出來抽煙。看到我,她似乎有些緊張,小心地轉過臉去,我看到她右臉上有明顯的傷痕,鼻子上也還有血漬。

我不知道她家裡究竟是什麼情況,也不知道她為什麼看上去總是這麼憂鬱,一種不該出現在孩子臉上的憂鬱。我從大衣兜里拿出一塊白手帕,伸手遞給她,她看著我,小心地接過。

「里昂,生活總是這樣艱難嗎?」她用手帕擦了擦鼻子上的血漬,抬頭看著我問到,一雙瞳眸很漂亮。「還是只有童年才這樣。」

其實當我問出這個問題的時候,我知道它聽上去很不可思議。如果是別的孩子,或許是另一種問法:

生活總是這樣快樂嗎?還是只有童年才這樣。

我不知道為什麼我這麼倒霉,我的爸爸是個毒販子,而媽媽在兩年前吸毒過量,死了。後來,爸爸就和現在這個女人生活在一起了。她帶了兩個孩子過來,一個永遠嫌自己屁股太大身體太肥卻永遠無法減肥成功的所謂的姐姐,每天都霸佔著電視做健美操。

因為她,我沒法看我最愛的動畫片,我打不過她,也沒人幫我。好在繼母帶來的另一個四歲的小男孩,我很喜歡。

他很可愛,每天走出卧室都不住地揉著眼睛,一副睡不醒的樣子,他是我在這個家裡面,唯一喜歡的人。

但那又怎樣,生活還是讓我覺得無聊,或者說是無奈。爸爸經常打我,不問緣由地打我,也沒人幫我,除了我的弟弟。或許我喜歡這個四歲的小男孩也有這個緣由吧,畢竟他的存在讓我少挨了好幾頓打。

每次爸爸要在飯桌上扇我巴掌的時候,弟弟就哭鬧,然後我的繼母就會無奈地看著父親,說一句「你能不能讓我們安靜地吃個飯」,然後,爸爸瞪我一眼也就作罷了。

但我說了,生活還是讓我感到無奈,我不知道繼續這樣的生活有什麼意義。快樂嗎,我很少感到快樂。拜託,我才十二歲,不應該是沒心沒肺玩鬧取樂的年紀嗎?可我真的不知道我的生活中,有什麼是值得我快樂的。

我也不願意去學校,我討厭看著其他孩子每天幸福地被家長接走,而我只能一個人走回家。我也討厭下課後他們不住地討論今天我的爸爸給我買了什麼我的媽媽要帶我去哪裡玩這些話題。

還記得有一次課上,老師讓我們介紹自己家長的職業,輪到我的時候,我鼓起勇氣說我爸爸是個醫生,結果坐在我前面的那個自以為是的雀斑男孩大聲地說:「她騙人,她爸爸根本不是醫生。」

我瞪著他的背影,但當他轉過身來的時候,當他看著我同我對視的時候,我膽怯了。

那天以後,我就不再去學校上學了。我爸爸從來不關心這些,他也不過問我為什麼不去上學。其實他不僅不關心我,他幾乎不關心任何人,哪怕是他的那個四歲的兒子。

他只關心他自己,以及是毒品。

那一天,我因為沒有擦乾淨桌子,又被他打了。照鏡子的時候,我看到我的右臉有一半都成了深褐色。我想偷根煙,去走廊里坐著抽,我想暫時離開這讓我絕望的家。但我不敢,我甚至不敢偷根煙,我怕被發現,那免不了又是一頓打。

在走廊里,我又碰到了里昂,他總是一身的黑色,看上去有男人味兒極了。他顯然是發現了我的傷痕,真丟臉,他遞給我一塊手帕。

其實我也不知道我為什麼要問他那個問題,因為那問題的答案我根本不在意。但他的回答實在太讓我失望了,天哪裡昂,我還是一個十二歲的孩子,你為什麼要對一個十二歲的孩子這麼誠實。

生活總是這麼艱難,天哪裡昂,我以為你會安慰我的,哪怕是謊言......

你知道,我是不殺女人和孩子的,簡而言之,我不覺得我應當被僱傭去殺那些毫無反抗之力的人,那樣的人,你大可以自己動手。

當瑪蒂爾達走向我的房間的時候,我很猶豫,作為一個殺手,我知道我不該引火上身。這些人,我了解他們的背景,我惹不起,我也不該惹。事實上,老托尼那裡的很多工作,就是他們給的。

但你知道,她還是個孩子,如果我不開門,就同殺死她無異,這些人已經殺光了除瑪蒂爾達外的所有人,他們是絕不會讓這家人留下活口的。這和我的工作一樣,斬草需要除根。

理智告訴我,我不該開門,但透過貓眼,我看到瑪蒂爾達那絕望的臉,那孤立無助的眼神,我知道我沒得選擇了。瑪蒂爾達就在我面前,隔著一扇門,我不能眼看著她死在我面前。

我究竟帶回了一個怎樣的女孩,一個對父母的死無動於衷的女孩,一個會拿著手槍對著窗外一通亂射的女孩。難以置信,她真的完全不把人命當回事。我不欣賞這樣的行為,你知道,這不是勇氣,這是魯莽是胡鬧。但不得不說,如若我父親看到瑪蒂爾達,他會深吸一口煙,然後讚歎這是絕好的殺手胚子。

瑪蒂爾達想要僱傭我,或是跟我學殺人,我知道,她想給她的弟弟報仇。但史丹菲爾不是一個好對付的人,一個十二歲的女孩子和史丹菲爾作對,無異於死路一條。但我終於還是決定教她如何用槍,我覺得將這些教會她,有一天我就能擺脫她。你知道,一個會用槍的女孩子,終歸是不太有人敢惹的。

何況她不是沒有歸宿,她還在上學,我知道的。但我會盡量去淡化她心中的仇恨,我說了,她不該和史丹菲爾作對。

我是殺手,不是醫生,情感是我儘可能避免的東西,我連狗都不敢養,何況人了。所以當時,我從來沒有想過要收留瑪蒂爾達多久。不過坦白講,我和瑪蒂爾達住在一起的這段日子,我過得真的很快樂。

快樂這種情緒,已經很久沒有在我身上出現過了,在過去,我根本不知道有什麼辦法讓自己快樂起來。或許,我也不需要快樂。

瑪蒂爾達遠比我想像的樂觀,她簡直是個開心果,她陪我看電視,給我講笑話,有時候,還陪我去看電影。在以前,我都是一個人看電影的,當然,她似乎並不欣賞我喜歡的電影,很多時候電影還沒結束,她就已經靠著我的肩膀睡著了。

她還買了一大堆衣服和我玩模仿秀,她的演技,唔...你知道,她年紀還是太小了。不夠傳神,這樣讓我去猜真的很難。但我很懷疑她究竟有看過多少電影,我覺得肯定很少,她竟然連我模仿的約翰·韋恩都認不出。

當然,我知道她還沒有放棄要給弟弟報仇的想法,這很危險,因為我發現,我或許無法將她培養成一個優秀的殺手了。她對殺手這個職業,其實並沒有興趣,她只是想要給她的弟弟報仇而已。

所以後來,我給她布置的任務很多她都越來越懶於去完成,比如她不再堅持做仰卧起坐,而是乾脆跟著電視機像她口口聲聲表示憎恨的那個姐姐一樣做起了健美操。

她甚至不願意喝牛奶了。

哦天哪,里昂的生活簡直太無趣了,我不敢相信一個中年大叔幾乎不喝酒,他每天都要喝三杯牛奶,這讓人同樣不敢相信。難不成他以為他還是一個在發育期的孩子嗎?

不過有一件事讓我覺得里昂酷極了,你知道嗎,里昂是一個殺手,喝牛奶的殺手。這對我而言太好了,我需要殺手,我要給我弟弟報仇。

你大概很難想像,當我打開里昂放在桌上的牛皮箱子時,我內心的震撼有多大。那些黑色的銀色的槍管,發著光,勾引著我,要是我能拿著這些槍一槍一槍幹掉那些殺死我弟弟的仇人就好了。

里昂不願意被我僱傭,我不知道為什麼,五千元一個人頭,他既然是殺手就不該拒絕我的。然而他不僅拒絕了我,還想拋棄我,里昂,你不能這樣對我。

但終於,他還是沒有拋棄我,我承諾每天給他跑腿買牛奶,給他掃地,給他洗衣服,給他照顧他的銀皇后。

他的生活實在太單調了,怪不得當時他會回答我「生活一貫艱辛」,他根本沒有什麼消遣,那些無聊的老電影根本不算。你知道,里昂看的電影往往在影院根本沒有其他觀眾。我不知道他究竟有多無聊,無聊到看著吉恩·凱里的那些歌舞片也能會心地笑。

但里昂其實又是個很有趣的人,還很溫暖,遠比表面上有意思。我永遠不會忘記我被裡昂接進屋子,坐在凳子上的時候,他戴著一隻豬手套同我打招呼的樣子。哦天哪,我現在想起來就不禁想笑,一個殺手,里昂,你可是一個殺手,你竟然這麼會哄孩子。

事實上,他確實一直把我當成孩子,哪怕我扮成夢露誘惑他,他也不為所動,我不知道他是真的沒認出我模仿的是夢露呢,還是假裝認不出。嘿,這麼有辨識度的女星,我不敢相信他會認不出來。

其實同里昂生活得越久,我發現自己就越喜歡他,這幾乎不可阻擋。我確實到了情愫萌動的年紀了,但喜歡上一個比我大了幾十歲的人,我真的沒有預料到過。世事無常啊,就像我哪會預料到某一天有人能幫我殺死我的爸爸和那對惡毒的母女一樣。

但我可憐的弟弟,一想到他,我就傷心,我就放不下。

我是真的愛上里昂了,他長得很合我心意,你知道,他有一圈絡腮鬍茬,他的眼袋很大,這很迷人。他還一直戴墨鏡,這讓他顯得很酷。最重要的是,他能保護我,他已經救過我一次了,而在第二次我身犯險境的時候,里昂再次救了我。

那一天,我看到了那個殺死我弟弟的人,那個惡警,我跟蹤了他。我承認,我還是太年輕了,我根本沒想到,在我拿著一袋用外賣偽裝的手槍跟著他走進聯邦大樓的時候,他就已經發現了我。

我以為這是我的機會,我要報仇,仇恨讓我失去了警惕心。

他真可怕,當我跟著他走進衛生間的時候,當我慢慢地找尋他蹤跡的時候,他不動聲色地在我身後出現了,太可怕了,那一瞬間。然而他根本不怕我,甚至是完全沒把我當成威脅,他就那樣若無其事地洗手洗臉,哪怕當時我手裡抱著一袋子武器。

他用紙巾擦乾臉,轉過身看著我,讓我放下武器,我就放下了,他拿出手槍問我我究竟為何而來,我就老老實實地回答。天哪,我根本沒有和他決一死戰的勇氣,我現在才知道,我之前跟著里昂殺了那麼多人,其實一點用都沒有。我所有的勇氣,都來源於里昂。

當我被關在辦公室,被他的手下看著的時候,我內心不住地祈禱,里昂,你快來啊,快來救我啊。你知道,那時候我已經絕望了,我知道我時日無多了。但沒想到,一分鐘之後,里昂真的出現了。他只用了四槍,就像他教我的那樣,一槍射胸口,一槍射肺部。他只用了四槍,就將我從聯邦大廈里救了出去。

那一刻,我徹底淪陷了,我知道我已經徹底愛上了里昂,我知道我這輩子一定要跟他走。他能保護我,他會是我的愛人。當他帶著我乘計程車離開的時候,我多想抱住他親吻他。

那一晚我同里昂睡在了一起,當然,你知道的,我們什麼都沒做。但等於已經做了很多了,那是他第一次在床上睡覺,我沒想到他會同意我這個請求。

那是我,第一次和一個男人睡在一起。那晚,我枕著他的手臂,我說「晚安,里昂。」

他說,「晚安。」

我從沒想過,我會愛上一個小女孩,一個比我小了幾十歲的女孩。我的年紀已經可以當她的父親了,我們這樣的愛戀,沒有人會允許。要知道我之所以再次搬家,就是因為她任性地同旅館老闆說我是她的愛人。

然後,你知道的,旅館老闆把我們趕了出來,還揚言要報警。其實我不懂這些,我知道我和她這樣年齡懸殊的愛戀是不被允許的,但我不知道報警有什麼用。

沒錯,我真的愛上她了,當我看到她在桌上留下的那張說她要去聯邦大樓找史丹菲爾報仇的便條時,那一刻我心臟驟停了。我從來沒有過那種緊張感,那種窒息的感覺。哪怕是在三年前,一粒子彈從我的耳邊穿過灼傷了我耳垂的時候,我也沒有那種緊張的感覺。

我當時感到自己日漸充實的生活突然一空,就好似充血的心臟被刀割開了一個口子,生命在流走。好在上帝保佑,她沒事,當我趕到聯邦大樓,打開緝毒辦公室的門,看到她安然地坐在裡面的時候,我那失血的心臟又活了過來。

上帝保佑,雖然我根本不相信上帝的存在。

那一晚,她說她愛我,那一次我沒有否定。我只是第一次,將我和我初戀的故事說給了另一個人聽,我說我不會是一個好戀人。

但我知道她不會放棄,我也不想她放棄。

她已經長大了,只是在變老,她沒騙我。而我還在成長,我再一次體味到,這種生活被另一個人佔據的幸福滋味,這是我來到紐約之後,從來沒有感受過的滋味。過去我從來不忌憚死亡,哪怕我從來不睡在床上,我手邊永遠放一把槍,但真的,我從不怕死亡。

因為沒什麼是值得我留戀的,沒什麼會讓我覺得死了太可惜。但現在不一樣了,當我這二十年來再一次睡到床上,當她將我的手臂拉到她的脖子上,跟我說「晚安,里昂」的時候。我知道,我開始希望未來的每一天,我都能睡在她的身邊,我希望未來的每一天,我都能聽到她和我說晚安。

我過去是行屍走肉,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殺人,也不知道我為什麼需要那些錢,我不知道我繼續生活的動力在哪裡。

但現在我知道了,瑪蒂爾達,我想要和你生活在一起,我享受這種依靠與被依靠的感覺,這種心有挂念的感覺,這種留戀生命的感覺。

瑪蒂爾達,你讓我體味到了生活的真諦,我想要睡在床上,我想要落地生根,我想要幸福。

我愛你,瑪蒂爾達。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有隻駱駝 的精彩文章:

TAG:有隻駱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