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站著別動,我過去找你——看《一個人的朝聖》
01
斷斷續續,我終於在大年初一的上午看完了《一個人的朝聖》,很久沒有在書中找尋自己的感覺了,認真讀完,感慨頗多。
最近我一直在反覆思考一個詞:覺察。我從三亞帶回了它,沉澱,琢磨,結合經歷,好像有了一點點感同身受。也算緣分吧,就在我覺察自己的時候,一本心靈旅途的書,出現在了我面前。
它就是《一個人的朝聖》,讀完時,我淚流滿面。
也就是一些細節,像電流般,不自覺會觸動我。主角哈羅德走在路上的場景,讓我想起了前些年一個人背著包旅行的種種;奎妮患癌症去世的畫面,讓我想起了同樣患癌症去世的爺爺。
當生命宣判了一個人的死刑時,剩下的另一些人,只能以淚洗面。
合上書,讓我總結時,我覺得這是一本追尋的書,一本自我治癒的書,一本需要耐著性子細細品味的書,一本看完後會思緒萬千從而真正發現自己的書。
好書,就像一面鏡子,照照你,再照照整個世界。
這個過程因人而異,因為深者見深,淺者自淺。
02
有一個想法,它如靈光乍現。
主角哈羅德是一個普通到完全可以被世界忽視的人,一輩子做著簡單的工作,彎腰低頭,家庭不和,兒子早逝,在生命的暮年,他踽踽獨行。
在這樣平淡無奇的生活中,一封來自老友奎妮的信,如平地驚雷,改變了他的生活。奎妮患了癌症,來信全為告別,而哈羅德在寫回信時,突發奇想,覺得步行去探望奎妮,便可以治好她的絕症。
路上的一個小姑娘,加深了他的信念。於是87天,627公里,步行橫跨整個英格蘭,他靠的就是這個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會活下去。
有點天真,帶些幻想,像現代的堂吉訶德,在沒有一點準備的情況下,哈羅德出發了。
這是一條他自認為的救人之路,也是一條他用回憶丈量自己人生歷程的路。
他這輩子,有過太多的窩囊和難受,想起奎妮和自己早逝的兒子時,彷彿呼進的每一口空氣都長了角,硬生生,划過他的胸腔。
然後,血肉淋漓。
我要寄一封信給我的老朋友:奎妮,等我去看你。
03
回憶就像流水,走在路上,時不時淹沒略顯疲態的哈羅德。
奎妮的善良,自己的窩囊,兒子的悲劇,妻子的隔離……往事種種,讓哈羅德得以分身,回望自己的過去,他彷彿以第三視角,看著那個一路走來,慢慢變老的自己。
原生家庭帶來的自卑與挫敗感,陪伴了他一生,他害怕失敗,害怕親近,害怕被人忽視的那種不安全感。所以當別人把他看成頂天立地的男人時,他的內心深處,全是不為人道的弱小與孤獨。
背的包袱太重,早早壓彎了他本就脆弱不堪的腰,以致於很多事情,他不敢面對,沒能處理,只能扔一邊,讓感情變質,讓親情生疏。
他慫了一輩子,好在,終於在暮年,做出了一件從來沒有做過的事情。好在,他堅持了,當很多人反對他時,他說:我想去試試。
這讓我想起了自己大學時一個人背包旅行的經歷,窮游中國,靠的,更多是年輕好奇的心和不想服輸的勇氣。露宿過街頭,也在山上過過夜,因為沒錢逃過票,也和偶遇的陌生人,在路上把酒言歡。
回望時,那都是一個人追尋真正自己的路。
城市裡的林林總總太喧鬧,一個人行走時,很多東西,才會如明鏡般清晰。
原來我就是個普通人:活過,慫過,努力過,也掙扎過。
到最後,我想真真正正,當一個快樂的普通人。
04
書中的一個情景,像極了《阿甘正傳》,不過哈羅德,根本不是心無旁騖的阿甘。他的善良比阿甘更細膩,所以他的憂愁,並不為旁人所知。
因為被報道,哈羅德慢慢成了名人,粉絲多了之後,攜帶各種私心的追隨者,陸續找到了哈羅德。
熱鬧是他們的,我什麼也沒有。
想來,這是哈羅德的真實感受,他為奎妮而去,而他們,為自己而鬧。
這讓我想起了生活種種,每件好事,總有很多人在做,但真正熱愛的人踏踏實實,弄虛作假的,都是那些無病呻吟,每天吆吆喝喝,只會塗脂抹粉的生活種種。
能走到最後的,往往,只剩赤子之心,因為真正的朝聖,在心。
有人問哈羅德:「你真的從心底相信你可以走到貝里克?」
「我不焦急,但也不拖拉。只要一步接著一步往前走,總會到的。」
就像蝸牛,雖然走得慢,但往前走的姿態,從沒變過。
05
走這一路,其實也是改變的開始。
哈羅德變了,回望過去的生命和摯愛,他發現了自己的懦弱和渺小,其實早年的種種一直跟著他。歷史就是歷史,你無法脫離你的出身,就算你戴上領帶,也不會改變。
記得朋友和我說過:「像我們這些普通家庭出來的孩子,早年的貧窮會一直跟著我們,所以我們奮鬥的歷程,也是不斷向上的過程。」
我們需要做的事情有很多,追求俗世的成功是一,更重要的,我們在越過高山之後,還需要不斷修心。
水善利萬物而不爭,我們現在在往上走,希望有一天,也可以平淡歸一。
其實書中有一句話,特別打動我,來自於哈羅德的妻子。他們已經很多年沒有什麼交流了,但當哈羅德真正走出去後,妻子卻受不了了。
她能忍過這些年,是因為無論和哈羅德在一起的時候有多孤獨,但沒有他的世界,只會更加孤獨。
你走了之後,我才知道自己有多愛你。
原來我的世界,根本不能沒有你。
06
合上書,我想起了前些天和吳翠老師聊天,我說,其實很多時候,我也會有很多困惑。她說,比起很多孩子,你已經很好了,但我還想送你一句話。
這句話,我寫了下來,記在了筆記本上:走到人生的十字路口時,最好的指路明燈,就是自己內心的真實想法。
什麼是喜歡,什麼是不喜歡,什麼是好,什麼是壞,其實我們都知道,只是更多時候,我們選擇了忽視,問父母問朋友,問社會問天地,唯獨忘了,問問我們自己。
所以新的一年,我想多做些自己真正喜歡的事情,珍惜身邊所愛,但行好事,不問前程。
回望過去的一年,我也做了很多讓自己心很累的事情,寫了一些自己並不是真正喜歡的文字,原來當給熱愛加上很多符號時,它累,我也累。
放棄,才能得到;停下來,才會有真正的思考。
我想,這大概才是生活的真正節奏吧,磕磕絆絆,走走停停,好在,我會一直走,就像我提過的蝸牛,之後的路,也不會停留。
寫在最後,突然想到兩個字,送給大家:從心。
新的一年,希望我們大家,都好好愛我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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