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文化筆記10,先秦宗教小史之四
——《中國春秋戰國宗教史》小結
春秋戰國之後宗法制消亡,中國宗教形式完全退縮為世俗化的祭祀了
5 小結
古代傳統宗教經過春秋戰國社會激烈變革的洗禮,並沒有立即消失,因為它植根於古代宗法社會,只要宗法社會不消亡,產生於其上的意識形態也就不會消亡。
儒家的文獻,為漢朝恢復國家宗教提供了依據
到了漢代,天下安定,儒術獨尊,統治者起用大批儒生重新整理古代文獻,特別是《周禮》、《儀禮》、《禮記》三書,系統闡述了儒家的宗教觀,收集了古代祭祀禮儀規範,為統治者恢復國家宗教提供了依據。《史記》的《封禪書》,《漢書》的《郊祀志》,《後漢書》的《祭祀志》,詳細記載了漢朝帝王從事宗教活動的情況。這些活動不是君主個人的私事,而是作為國家慶典被載之史冊。
漢代以降,歷朝都注重對宗法性宗教儀規的修訂,唐朝的《貞觀禮》、《開元禮》,宋朝的《開寶通禮》、《太常新禮》,明朝的《大明集禮》,清朝《大清通禮》等大量的的文獻資料向我們說明,中國封建時代的統治者對宗法性宗教的重視。歷代君王,除遇特殊情況,郊祀、宗廟之禮是從不可缺的。因為只有如此,方能表現他的政權獲得了天神的眷顧,在民眾和政敵面前展現其合法性。而家廟、宗祠更是遍及城鄉,深入家庭,是每一個中國人都必須參與的宗教活動。
儒家興盛之後,宗教退出了中國的文化核心地位
不過,經過百家爭鳴的文化衝擊,古代宗教的形態與功能都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將封建社會的宗法性宗教與古代國家宗教相比,其中最為突出變化是「教」與「學」的分離。無論佛教、基督教、伊斯蘭教這三大世界性宗教,還是道教這種中國土生土長的宗教,其宗教理論與儀規、戒律、教團組織都是緊密結合的,中國古代的宗法性宗教也是如此。然而在春秋戰國時期,孔子儒學的誕生,卻使古代宗教喪失了它的學術靈魂。不可否認,儒學中包含著一定的宗教性,與宗法性宗教有互滲之處,如肯定天神的主宰作用,熱衷於宗廟、郊社的祭祀活動,歷代儒生參與了宗教禮制的修訂,將喪、祭之禮包含在自己的「禮學」體系之中等等。但是,儒學畢竟屬於學術,而不是宗教,孔子「敬鬼神而遠之」的宗教觀,使儒家能夠與宗教保持一定距離,形成自己獨立的學術發展脈絡。儒家學者積极參加對天、祖的祭祀活動,但並不以此作為精神的終極寄託。儒學重視內聖外王之道,以在現世為家、國、天下「立功」、「立德」、「立言」為理想人格,這與嚮往彼岸世界,宣揚超自然神力的宗教是有原則區別的。
春秋以後,儒學從宗教母體中掙脫出來,古代宗教開始從包含著哲學信念、道德倫理、行為規範、治國方略的意識形態統一體,轉化成一種純粹的宗教禮俗,走上了世俗化之路。此後人們更多地關注宗教活動的禮儀和形式方面,對宗教理論和信仰的探討反倒被忽略了。宗法性宗教把論證宗法倫理的責任讓給了儒學之後,便退出文化的核心地位,很多時候掩藏在儒學的龐大身影背後。這是長期以來學術界從未將漢代以降的國家郊社、宗廟祭祀,士人、平民的家廟祭祖活動視為宗教的主要原因。
蛻化為祭祖禮節的世俗化宗教,仍然保持了維繫價值觀的作用
經過春秋戰國的嬗變,傳統宗教雖然喪失了在意識形態領域裡的一統地位,但它在社會上仍然發揮著穩定價值、維繫家族、傳播知識、規範生活等多方面的重要作用。價值觀是人類特有的社會範疇,是作為主體的人對周圍世界的一種評價。價值觀是一個高度抽象的複雜體系,除了少數具有較高文化素質的知識分子外,絕大多數社會成員的價值觀都是在不自覺的狀態下自發形成的。宗法性宗教以其隆重的禮節,肅穆的氣氛,濃郁的情感,神秘的超驗世界,恰好成為傳播價值觀的工具。在封建社會裡,一般民眾沒有能力受教育,即使有一點簡單的文化知識,也未必能閱讀四書五經,領略天道人心的奧妙。但是他們通過參加各種祭祀活動而知道「敬祖」、「畏天」,以「光宗耀祖」為榮,以「傷天害理」為戒。特別是在宗法性宗教世俗化以後,反而具有更大的穩定性,不易受社會思潮變遷的影響。儒學內部曾經有過「天命不足畏」,「祖宗之法不足守」的異端呼聲,南北朝及隋唐時期儒學的正統地位也曾面臨過佛、道二教的挑戰,但是由於歷代郊社宗廟祭祀的香火不絕,所以「敬天法祖」作為中國人根深蒂固的價值觀念一直留傳了下來。
流落在民間的巫術仙道等,成為了道教興起的養分
春秋戰國時代儒學的發揚,促使傳統宗教向世俗化的方向轉化,而道家和墨家的興起,則推動傳統宗教走向民間。對個人精神自由的追求,對長生不死的嚮往,對神異現象的驚奇,對各種巫術的迷信,致使神仙方術在戰國時期頗為發達,統治者的貪婪與迷信,更是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神仙方術在當時還不是成熟的宗教,具有分散活動,個人信仰的性質,但它對後世宗教的發展影響卻是巨大的。到了漢末,方仙道成了道教產生的主要來源和核心成份,也是佛教早期傳播和中國人接受這種外來宗教的心理介質。
外來的佛教能被國人接受,也與之前的宗教世俗化大潮分不開
歷史的長河滾滾向前。春秋戰國時期,建立並代表了完整宗法禮制的周天子已幾乎名存實亡。諸侯爭霸,群雄並起,爾虞我詐,弱肉強食,各種社會力量在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領域不斷在動蕩中分化組合,從而使社會的發展十分活躍。一批思想家衝破了傳統禮制的束縛,從不同的角度考慮著過去、現實與未來,哲學開始從宗教觀念中萌生了。由於遠古氏族社會的原始宗教經夏、商、西周三代的演變,「萬物有靈」的觀念已不復存在,而新的真正意義上的宗教在動蕩的社會中難以產生、立足,更難成為佔據統治地位的思想觀念,所以這一時期的宗教思想、宗教制度和宗教活動,都處於混沌的、紛亂的狀態。宗教和禮制、民俗兼容並存。諸子百家的爭鳴,從理論上為中國漢唐宗教的發展做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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