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殺人魔的自述——抉擇
他之前是醫生,所以能拿到麻醉藥也不稀奇,從他可以準確的挑斷手筋腳筋就可以知道之前有從事過醫療事業。
不過說真的,這孫子真他媽變態。他並不是以殺人為目的,虐殺受害者才是他的樂趣。
讓被害人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肉一塊一塊的被從身上切下來,還逼著被害人吃到嘴裡,想想就可怕。
對了,似乎並沒有查到他有前科。手腳都很乾凈。
他似乎沒有家人。他的母親在他十歲那年改嫁了,嫁了一個外村的一個土豪,並且育有一個男孩,生活的很好。並不是他所說的,被他殺死了。
我覺得有必要上報上司,因為我感覺他精神有問題。被害人有狗毛過敏,之前在同濟醫院就診過,所以不會養狗。
從他母親和被害者狗毛過敏的事情來看,他一直在胡說八道。難道他是故意的?這個我不知道。
我覺得有必要進行精神鑒定,但是我卻不想這樣做。如果被鑒定是精神病的話,那麼他就可以逃脫法律的制裁。法律總不會懲罰一個瘋子。
我想要他判死刑。我知道作為一個警察有這樣的想法不對,但如果他沒有受到法律的制裁的話,那麼在他以後的生命中,或許會有別的受害者出現。
2014年的時候發生了一起案件,有一個村莊經常有小孩丟失,而在這些家長報案之後,縣局的公安幹警卻認定為拐賣兒童案件。猶豫一直沒有線索,所以遲遲未能行動。有一次鄰村的孩子在這個村玩耍,最後沒有回家。家長尋找無果之後就報了警,可是縣局一樣沒能抓到犯人,案子不了了之。在孩子家長的自行調查下,最後查到了該村的一個單身漢。單身漢五十多歲,無父無母,沒有兄弟。單身漢因為精神問題沒少跟村裡人發生衝突,大家都知道他有精神病,也就不再搭理他了。在一次單身漢下地耕耘時,孩子家長私自闖進單身漢的家中。打開門後,孩子家長嚇傻了。陰暗的廚房中,懸空掛著一條人腿。這件案子驚動了市局,不,驚動了全國。原來單身漢用糖果進行誘拐孩童,把孩子騙到家中之後,從背後用錘木棍敲向孩子頭部。而後再用家中的刀具進行分屍。
因為是神經病,那個單身漢開始幾乎沒有招人懷疑,所以十多年以來,丟失的孩童全部遭他毒手。最後市局派去了一個法醫隊在他的院子中挖屍骨。一共挖出了十三具骸骨。
最後單身漢因為精神問題並沒有受到制裁。我一直覺得刑法中對於精神病免除刑法的條文感到不滿。常有電視劇電影中利用這一點對犯人進行脫罪,現實中並不是沒有,我討厭這條律法。
如果我不上報的話,我是否對得起這一套制服呢?是否對得起人民呢?儘管我用意是好的,但也會遭人詬病吧。
真難抉擇啊。
罷了,好壞是由世人評價的。我只做自己覺得正確的就好了。不違背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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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輯:故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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