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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精力旺盛的時候做想做的事

每天早上醒來,我覺得自己還是神清氣爽、頭腦清晰,到了晚上,就容易困意來襲。在與困意做鬥爭中看書、寫文章,效果實在難以令人滿意。既然如此,為何不早點睡、早點兒起床,利用上班前的時間做些事情呢?

最近剛好讀到一本書《4點起床——最養生和高效的時間管理》,作者是日本經濟評論家、作家中島孝志。讀這本書最主要的原因倒不是說我也打算4點起床,而是想看看採用這樣作息的人,生活究竟與早上7-8點起床的人有何不同,去了解一些新的視角。

中島孝志將自己每天的時間分為三部分,每部分各8小時,上、下午各8小時、晚上睡眠6-8小時。早上4點起床就開始工作,比早上9點才開始工作的人,多了近5個小時。他通常在中午12點之前就完成了當天的工作,下午就可以為「未來」而工作。

每天工作接近16個小時,會不會十分疲憊呢?中島孝志並不是連續工作16個小時,他採用的是一個「3小時大腦充電法」。他的理論依據來源於芝加哥大學生理學的兩位研究員提出的「REM睡眠(快速眼動睡眠)」,該研究認為「健康的成年人大多是1.5小時快速眼動睡眠,1.5小時非快速眼動睡眠,不斷切換」。中島孝志借鑒了這個理論,將自己的睡眠節點設置為3小時、4.5小時、6小時、7.5小時,均為1.5的倍數,「在這些節點起床,就會覺得神清氣爽」。在工作繁忙需要熬夜前,睡3小時;如果時間充裕,就可以睡得久一些。

我曾經有很多年的晚上睡眠時間都在6小時,無論幾點睡,6個小時後就會自然醒,幾乎不需要鬧鐘。在這本書里,竟然發現中島孝志也是如此,他認為鬧鐘是「破壞腦子的毒品」,他採用的方法是睡夠節點時間,靠身體感知和自然的亮光醒來。

隨後,作者在書中介紹了早晨起來後可以做哪些事情,為何這些事情更適合早上做。其實,倘若真的天天都起這麼早,幾乎是平白無故比別人多出了4-5個小時的清醒的、不被打擾的時光,能做的事情自然會有不少呢。

合上書,我並不想從現在起就做一個4點起床的人,但將晚上的睡眠時間調整為1.5的倍數,比如再恢復我之前的6小時高質量的睡眠,我覺得還是可以做到的。接下來,就是儘可能不要給晚上安排太多任務,比如說今天的文章就是早起寫的,到了晚上,自然不會在與睏倦的鬥爭中掙扎著把文章寫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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