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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的女兒年初二才能回娘家,這是誰規定的?目的何在

嚴正聲明:本文素材自《中國習俗》一書,反對轉載,拒絕偽史,保證沒有任何政治聯想!

出嫁的女兒,必須到了年初二才能回娘家。這一習俗在中國大部分地區都存在著。特別是江蘇地區,這種風俗猶為盛行。在《暨陽風俗錄》中記載了這麼一件事:

說那是清朝初年,有戶姓宋的人家。女兒嫁得比較遠,所以就想著早點回娘家。於是,大年初一起了個大早,按原計劃,她有兩天的路程,所以會在第二天到娘家。但不知道為啥,這次馬車走得比較快,她居然在年初一晚上幾天到了娘家的村上了。但據史料記載,母親卻不讓她進門,說你已經出嫁了,按規矩,必須在年初二才能回來。家裡還有哥哥和嫂子在呢,你現在回來,會影響他們來年的運勢的。於是,這女子只能先找了個旅館住下,第二天才回的娘家。

小編查閱多種史料,發現這一風俗可能來自西周。公元前1046年,武王伐紂,建立西周。第二年,周武王命周公旦制定禮儀,以教化萬民。這些禮儀或者用來彰顯天子的權威,比如說八侑舞,只能周天子看,其他人不能看。也有些針對百姓,比如說,卿大夫才有家,百姓只能有室。而咱今天說的,出嫁的女兒年初二才能回娘家,便是周公旦規定的。

那他為啥要這麼規定呢?原因有幾個:首先,西周開始實行宗法制,強調嫡長子繼承父輩的所有權力、義務等。而大年初一是新年第一天,對於一個家庭而言,意義重大。中國古代,很多地方,大年初一主家會出門拜年。

女兒自然不能回門。那便只能選擇第二天(暗示著不與嫡長子爭家產)。另外,女兒大年初二回娘家,也是因為在古代,女兒既然已經嫁人,便算是外姓人,所以應該先幫夫家處理完了事,拜完了年,才能回娘家。

當然了,隨著80後成為社會的主流,目前很多傳統文化、習俗都已經開始淡化了。女兒也不一定年初二回門,特別是現在大部分都是獨生子女的情況下,做父母的,希望女兒越早回來越好!

不過在80年代,美國前總統尼克松曾寫過一本書,叫《不戰而勝》。他在書中寫到:如果哪一天,中國的年輕人們把他們老祖宗留下的傳統習俗都忘掉了。那麼就意味著,中國人忘記了自己的過去。而這些過去的習俗、文化,曾是凝聚中國人的精神力量。一旦這些東西沒了,中國人也就失敗了,這就是不戰而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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