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有什麼留戀的?
歲末講究辭舊迎新,但所謂「新」固然難以輕易企及,「舊」更是難以做個了斷。所以人有兩個地方永遠不能到達,一個是遠方,一個是過去。
今天聊聊過去和遠方。
英國作家赫特利曾在其小說《送信人》(TheGo-Between)里說,每個人的過去都是一個異鄉。(Thepast is a foreign country: they do things differently there.)
因為回去不,所以才會發自內心的渴望和吶喊,直白的高喊「歸去來兮!」,婉約的就會說蒓鱸之思。可是大家心裡都明白,縱然鬢毛已衰兒童相見不相識,就連小時候媽媽的味道也不過是停留在想像中而已。今天推薦幾首和過去、和遠方有關的歌,我用心多寫一些字,就不發拜年信息了。
說到過去,Yesterday是個很好的意象。這首Mono翻奏的YesterdayOnce More,一改樂隊往日沉鬱慷慨的曲風,低吟淺奏,大簡至繁,輕輕又狠狠地撩撥心弦。音樂之魔最壞的地方在於會在你內心最痛的地方反覆摩擦,但這首不同,並沒有postrock里慣有的反覆高潮橋段,畢竟是一首cover作品,在忠於原作的基礎上做了簡單的發揮,為我一揮手,如聽萬古長刀嗚咽。過去太美好了,映襯現在太過痛苦,為了避免當下的不快,所以要忍住不去觸碰那個過去。
歲暮年初時,TheCranberries的主唱DoloresO"Riordan身亡的消息曾引發很多人對自己青春的慨嘆。提起青春,我最喜歡陸遊一句「早歲哪知世事艱」。我一度羞於承認自己與Cranberries的聯繫,覺得如今聽來這個樂隊太流行了、不夠搖滾,問起自己搖滾的啟蒙總是會說nirvana、Beatles。那年高考結束進城找哥哥玩,他垃圾如山的宿舍里,本來有很多吸引我的東西,比如一本自己列印的A4紙卡夫卡小說集、一張kurtcobain的海報、一台雖然爛但很帶感的二手電筒腦,但這些加在一起的吸引力也沒有音箱里不停重複的單曲zombie帶來的震撼。
她不停地問:
What』s in your head?in your head?
她不停地吼:
Zombie,Zombie,Zombie。
那時覺得酷到骨子裡了,比Unpluggedin New York還酷。自那個單曲循環重複的下午,搖滾徹底重塑了我的精神世界。
但今天推薦的卻是另一首不那麼熱門的歌,至少在朋友圈沒有見到有人分享(偷笑)。Linger,是她們首張專輯裡的一首,大部分人都因為王菲的翻唱而對這張專輯裡的Dream更為青睞,但我卻獨愛這首Linger。這首沒有激烈的節奏、沒有電音、沒有特別顯露Dolores的嗓音,只是娓娓道來,更為私人。你看,
If you, if you could return,don"t let it burn, don"t let it fade
You know I"m such a fool for you
Do you have to, do you have to, do you have to let it linger?
用當下的話術來解讀,就是重要的事,要說三遍。
而且這是關於回不去的過去的。
隨著Dolores輕吟著Linger,另一首含有linger的歌也很迷人——LouReed的PaleBlue Eyes。
這是寫給他初戀的,擁有榛色眼球的姑娘和別人結婚了,Reed傷心欲絕,寫下一首傷心的情歌。
其實歌詞也許還沒有很多其他深刻的情歌寫的那麼撕心裂肺,無非也就是姑娘你有時讓我高興、有時讓我傷心、可是啊你總讓我瘋狂,留戀著你淡藍色的眼睛。然後又一堆表態悔恨、遺憾,然後重複呢喃著留戀著你淡藍色的眼睛。
Linger on ,your pale blue eyes
Linger on, your pale blue eyes
Lou Reed是不是第一個用呢喃唱法的樂手無從知曉,但他肯定是第一個把這門手藝發揚光大的,這讓很多五音不全甚至跑調的傢伙發現成為搖滾藝術家的捷徑,以致濫觴。
但那些緬懷過往戀情的歌曲有幾首是真正懷人的呢?我想LouReed留戀的是那雙淡藍色眼睛映襯出來的年輕風光罷了。
吳奔星的詩是這樣寫的:
寒鴉披起黑紗,
是悼念這無名的伴侶嗎?
繞樹三匝……
看如何拾起這殘破的夢!
不是所有人都有給初戀寫歌的能力,李廣田曾寫到:
生活,總是這樣散文似的過去了,雖然在那早春時節,有如初戀者的心情一樣,也曾經有過所謂「狂飆突起」,但過此以往,船便永浮在了緩流上。
我想用人話來說,就是平平淡淡才是真吧。
關於平平淡淡又飽含熱情的歌,我首推TheBeatles的in my life。
據說是約翰列儂把這首歌的歌詞稱為他的第一首真正重要的作品。全歌只有兩段,第一段是約翰列儂對往昔的懷念,大體唱的是物是人非,不變的是他的內心。唔,平平無奇啦。
第二段高潮突起,不是旋律,是歌詞。當他面對姑娘的時候,那些昔日的朋友和情人都無法可比,當他意識到愛情對他來說還是個新事物的時候,單純的回憶也就失去了意義。
有人會說這不就是重色輕友嗎?NO,NO,NO。這首歌妙就妙在沒有陷在回憶里出不來,當下的愛情是濃烈的,即使是美好的回憶也黯然失色。
但即使是這樣,也不是這首歌最令人稱奇的,而是在創作這首歌的時候,John並未遇到他可以表達這種感情的愛人。John要在次年的年底才會第一次遇到洋子,而他真正愛上洋子,則是更後的事情了。
這特么是一首他寫給未來、卻又擺脫未竟的一首歌。
還有一件未經確認的事情,聽說在KurtCobain的葬禮上,應他生前的要求演奏了這首歌。
過去歸於平淡,你還有什麼可留戀的!那麼遠方呢?
既然過去首先對應的是yesterday,那麼遠方就從tomorrow開始說起吧。
Elliot Smith有一首Tomorrow Tomorrow,他說:
Tomorrow they took your life apart
And called you failures art
They were wrong though they won"t know "til tomorrow
我一直把elliotsmith說成是和秦觀一樣的「古之傷心者」。可能我糟糕的英語影響了對這首歌的理解,這首歌被我理解為把現實的敏感不安通過對未來的揣測來表達出來,雖然都是會發生在tomorrow,但確實是已經發生的事實。
對我來說,遠方也是個動詞,我第一次對「遠方」產生恐懼是來自卡夫卡。他在《下一個村莊》里寫到:
我的祖父常說:「人生苦短。如今它在我的記憶中壓縮到這種程度:比如說我幾乎無法理解,一個年輕人如何能下決心騎馬去下一個村莊,而不擔心——且不說什麼不幸事故——光是這日安平常的一生光陰對於這樣一次出行是遠遠不夠的。」
所以比起出發,我更喜歡回來。
Welcome home是Radical Face的一首民謠。
有個老外騎摩托出去旅行,標題是「4800公里的摩托車旅行,只需兩字:出發」而配樂卻是這首歡迎回家。
遠方既然是一個永遠不能到達的地方,那麼只有一個可以確定的地點,就是出發的地方——家。家和遠方,彼此對立,彼此吸引。
遠方還有另外一個令人恐懼的地方在於身份的認同。魯迅《在酒樓上》寫到:
「覺得北方固不是我的舊鄉,但南來又只能算一個客子」
一旦出發,南北都是遠方,沒有歸屬、沒有身份的認同和歸依。成了飄飄何所似,天地一沙鷗了。
這首Mogwai的純器樂I Know You Are But What Am I,出自專輯《Happy Songs for Happy People》,很明顯,Mogwai是那種喜歡玩出其不意的傢伙,越是說快樂,可能越是悲傷。同時專輯名字就體現了一種身份歸屬感的不安,給快樂的人快樂的歌,各位對比一下自己情緒就知道是不是屬於這個範圍。
這首編排很簡單,沒有露出mogwai以往狠狠撩撥心弦的魔鬼獠牙,但本來PostRock就是難以名狀的,再加上這首無論是情緒還是氛圍都營造出一種簡單的不確定性,所以聽完很容易令人陷入自失之中。
窗外已經開始鞭炮齊鳴,再推一首積極一點的吧。
不是所有人都畏懼出發去遠方,因為他有目標。所以推薦這首MarkKnopfler 的《Sailing to Philadelphia》
這首歌的標題來自Mason&Dixonby Thomas Pynchon,一部關於CharlesMason和JeremiahDixon的小說,兩位英國測量師在1760年建立了賓夕法尼亞州和特拉華州從馬里蘭州和弗吉尼亞州分開的邊界。這個邊界後來被稱為梅森-迪克森線,自18世紀20年代以來一直用於表示美國南部和美國北部之間的邊界。
歌詞娓娓道來兩人坎坷的身世,不懈的努力,最終成功成功劃線。
所以新年了,可以彷徨、可以恐懼、也可以無所謂地舒適。
今天翻到一首史衛斯的詩《山居》
門外無叩門的啄木鳥,
山徑未逢緣客掃,
我的思念高卧得這樣舒適,
看陽光搖老日月。
一燈,一影,一囊,一壺,
蕭蕭之聲,只是我靈魂的足步,
你聽我:醉時高唱一章詩,
山雨欲來又止。
你看他多舒坦,也不想過去,也不想遠方,就是高卧得舒適,搖老日月,喝止山雨欲來。
你也可以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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