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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年,說一說我養狗的一些經歷

雷立剛唯一自媒體為此公眾號,

其他皆為假冒,

無任何微博,特此申明。

《狗年,說一說我養狗的一些經歷》

原創作者 / 雷立剛

1

我已經很久沒養狗,

最近那次養的狗,是陰錯陽差,買回的一條不到2個月的德國牧羊犬,

買的時候,其實還很活躍,不像病狗,

但是,當天晚上它就開始吐,

我隔天一大早就去買回各種獸葯,給它打針。

起初略有點效果,

我還以為它好了呢,卻突然拉稀,很臭的那種。

去寵物醫院一檢查,糟糕,得犬瘟熱了。

犬瘟熱是狗類最嚴酷的病,

小狗得了,9成9都是要死的。

治療起來也極其麻煩。

於是我去寵物市場找商家,

但對方死不認帳,我買的時候也沒想那麼多,未留任何證據。

本想打電話給電視台的市民新聞欄目投訴,但又不記得電話號碼,

我性格也比較隨和,懶得為了幾百元跟人爭執,

而且即使把狗退還給狗販子,估計他也要繼續賣,另外害人,

所以最後也就算了。

又買了些葯,決定自己給狗打針,

我想最後再努力救一兩天,

實在救不了,那也就只好放棄了。

其實根據經驗,我知道是救不了的了。

之所以再救一兩天,純粹圖個心安。

回去後,狗兒又拉了痢疾。

很臭。但它爬不了樓梯。

我只好把很臭的它抱起,

發現僅僅過了3天,起碼輕了幾斤,

那一刻的它,可謂骨瘦如柴。

隔著薄薄的皮,可以清晰地摸到它的骨架,

它那小小的肋骨,令我覺得它很可憐。

老天從來不去同情可憐的人,那麼,也肯定不會同情可憐的狗。

老天總是一如既往的酷呆了。

毫無疑問,過幾天它將死去,

它讓我想起自己曾經養過的很多隻狗。

2

我一直非常喜歡狗,

但我和狗偏偏無緣,

我以前多次養過狗,要麼是買回不久就發現它有嚴重的病,

要麼就是養著養著出現問題,

總之,這麼多年來,我養狗的次數之多,遠超常人,

但絕大多數都沒養好,這使我以前一直羞於把自己養狗的經歷說出來,

可是,今天卻真的想說一說,哪怕被拍磚也在所不惜。

不知道為什麼,我一直不喜歡貓。

因為貓很冷漠,

也許我希望自己身邊的動物,關心我,在乎我,

而貓那酷酷的性格,決定它以它自己為中心,不會去取悅主人。

愛心泛濫的人喜歡養貓,

渴望被愛的人喜歡養狗。

這是他們說的,我信。

3

話說,我小時候就喜歡狗,但從沒養過。

一來,小時候家裡一直住父母單位的房子,不適合養狗,

二來,我爸在他小時候,被狗咬過,所以他對狗有心理陰影。

小時候,我爸是家庭里的專制暴君,

我的童年和少年階段,一直生活在對父親的敬畏里,養狗的小小心愿異常淼茫。

可能因此,我特別渴望獨立,有個自己的家。

所以,我屬於城市裡結婚比較早的類型,1998年,我不到23歲,就結婚了,

婚房不大,前妻對狗談不上喜愛,

儘管逃離了父權,有了獨立的小窩,

但因為居所的狹小,我依然無法養狗;

我還屬於城市裡離婚比較早的類型,

2001年,我不到26歲,就離婚了,

我把房子給了前妻,自己去川大郭家橋租房子住,

因為與人合租,所以也不適合養狗。

於是,儘管終於不再有任何管束,

卻依然無法實現小時候的心愿:養一條我愛的狗。

4

2002年,是我在離婚後,離開成都,到北京和長沙漂泊的一年,

在那些異鄉的夜晚,我在陌生的城市醒來,

身旁不僅沒有女人溫暖的身體,甚至沒有一個活物,

哪怕有一條狗也好啊,可以在我孤單的時候,對我搖搖尾巴,

然而,作為一個北漂青年,自己的生存空間都沒找到,

如何還能給狗找個空間?

到長沙後,在湖南電視台工作,

身邊美女很多,弄得我成天心猿意馬。

但那些美女都只愛慕成功男人,

她們可以給我發好人卡,但不會給我愛情,或者哪怕只是情愛。

於是我又想養條狗,至少我的狗會重視我。

但是,電視台的工作太忙,我依然養不了狗.

5

2003年9月,我到四川師範大學當了一名教師,

那之後,我的生活重新變得安定,

我才終於漸漸有條件養狗了。

第一次養狗,是2004年初夏,

那時,28歲的我,和一個18歲的小姑娘戀愛了,

她當時還是一個學生,但不是我教的學生。

她對我真的很好,我是她的初戀,所以她給了我最真的愛情。

我這一生,都會永遠記得她對我的好。

2004年初夏吧,大約是。

我和她一起去十陵寵物市場,

她對哈士奇一見鍾情。她說,太像狼了。

是的,很像狼,我在第一眼看到,也覺得帥得令我詫異。

那年,流行哈士奇,賣得比如今貴不少。

那時的哈士奇,彷彿狗裡面的貴族,

高傲,神秘,冷漠。

誰都想不到,在若干年後,哈士奇會如此爛市,

更不會有人想到,在2012年初,山東會有一個縣,工作人員把哈士奇當作是狼,打死了並發到網上展示滅狼功績。

是的,在2004年的初夏,我們什麼都未曾想到。

包括未曾想到我和她會分開。

我買了一條「鴛鴦眼」的哈士奇。

一隻眼睛藍,一隻眼睛褐。

其實我更喜歡兩隻眼睛幽藍的哈士奇。

但她說,買只「鴛鴦眼」吧,喜歡那名字。

(哈士奇)

6

那時,因為是第一次養狗,一點經驗也沒有。

買回大約一個月左右,它就得了「犬細小病毒」。

狗,有兩大最嚴重的疾病,

一個是「犬瘟熱」,一個是「犬細小病毒」。

對於幼小脆弱的小狗來說,「犬瘟熱」,治癒率極低,

一般確認是「犬瘟熱」之後,許多人會不得不放棄治療,

因為基本不太可能治好。

「犬細小病毒」治癒率要稍微高一些,大狗治癒高些,而對於那些出生不到兩個月的小狗,大約只有30%的能治療好。

而且成本很高,要打「單克隆抗體」,記得在2004年,一針「單克隆抗體」光是葯價也得30多元。

還得配合其他藥物治療。

那次,花了不少錢和心思,總算把它的「犬細小病毒」治好了,簡直是個奇蹟。期間,主要是女友對它的不放棄。她是個非常善良的姑娘,她真的很好。

7

2004年初,我在繞城高速外面的偏僻角落,趁著那裡偏遠房價低——記得當時是1700多元/平方,買了個比較大的房子,四室兩廳雙衛,我獨自居住。女友並不每天過來,我多少還是有些孤單。養了哈士奇之後,它陪著我,好多了。

在它的「犬細小病毒」治好之後,我常常牽著它去附近的農村集市買菜,就當是遛狗。每次,都能引來許多農村婦女好奇的眼光,使我有些小得意。

一次,我又牽著它去買菜的時候,一個賣自家菜的中年農婦問我:「你喜歡養狗啊?」

我說:「是啊。」

她說:「我姐姐家有條大狼狗,母的,前幾天姐姐一家人都去廣州打工了,把那狼狗寄養在我家,可我家裡人不喜歡那麼大的狗,所以,你如果要,便宜賣給你。」

「那你先說說多少錢?」我說。

「100元」,她有些遲疑地叫價。

我得知她家不遠,就決定上門看看,一看,是很大的一條母狼狗,挺聰明的樣子,而且彷彿跟我特別有緣,一見我就親熱得很。

我想,反正只100元,而且我房子依然很空,於是我就買了它。

8

買了之後,把它帶回家,將兩隻狗,一隻養在衛生間,一隻養在客房,到也相安無事。

而且之後傍晚遛狗,我牽著兩條出行,自我感覺非常得意。

過了一周的樣子,我去川大辦事,當時我有一個舊福萊爾小車(有的網友可能不知道那車,跟奧托車差不多),我將兩條狗帶起,讓它們一個坐副駕駛,一個坐後頭,很海皮地就出發了。

那時是夏天了,天氣已經很熱,又是中午。我完全不知道,狗是不能在夏天的中午悶在汽車裡的,因為之前我完全沒這方面的經驗。

將車停在川大水利學院下面的停車場,然後自己就走了,我原以為幾分鐘就能回來,沒想到花了大約半小時才辦完。等我回到車跟前,打開車門,我意外地發現,兩隻狗竟然都已經暈厥。

9

其中,那隻哈士奇,我將它從車上抱下,放到草坪上,過了一分鐘左右,它就蘇醒了,並隨後就能搖晃著站起來走動了。

而那隻大狼狗,狀況卻差很多,我心裡想,大狗的抵抗力和體能應該都比小狗好,既然小的沒事,大的應該也不會有事情,只要給它澆一身水,或者讓它喝飽水,就該沒問題。

而草坪那裡卻並不能找到水龍頭,因此我將狗拖回車裡,趕緊開車往家裡趕。想回家給它灌水。

等我從川大開車半個多小時,回到我繞城公路之外的家時,我把車一停,驚異地發現大狼狗竟然快斷氣了。

我將它拖下車,放到小區樓下停車位那一帶。看了看,它微微還有點鼻息,於是,我趕緊到附近村鎮上想去找個獸醫,才去沒多久,就聽物管給我打來電話,說保安看到我把死狗丟在樓下,要我回來處理,我說,我正在找獸醫。

物管說,別找了,已經死了,死之前掙扎著大小便失禁,滿地都弄髒了。

等我回去,發現那大狼狗已經不見了,我問,哪去了?

保安說,滿地屎尿太髒了,他們怕別的業主有意見,就讓收垃圾的給抬走了。

我當時想,反正都死了,也罷。

只是後來,過了許久,我有一次把這事情說給一朋友聽,結果他說:「肯定被那些保安整來吃了。」

我心裡有些酸楚,但又能說些什麼呢。

對了,那隻大狼狗,我給它取名叫豆豆,它是特別聰明的狗,我作為它的第N手主人,它居然能在第2天里就明白它名叫豆豆,我一喊豆豆,它就過來。

記得我買它的那天,帶著它離開那戶農家的時候,它對那個家,似乎沒什麼留念,反而很明顯地對我充滿了親切,到我家後,也很快適應環境,表現得很高興的樣子。

當時我心裡還想,莫非狗也懂得看衣服,見我穿得比它的原先農村主人要洋氣些,於是「嫌貧愛富」跟定了我?

可沒曾想,跟著我,只享受了五六天好日子,就送了命,早知道,當時如果不買它,它一直在那戶農家裡生活,也許現在都還活著。

10

我一直覺得,挺虧欠豆豆,我改變了它的命運,卻沒給它帶來好運,反而帶給它厄運。

儘管我不是有心的.

由此又想到人的一生,也充滿著類似的諸多難於預測的偶然,

當一個偶然發生的時候,你真是壓根不知道將發展到那裡去.

命運神秘不可測,對人對狗,都是如此,

我們都是脆弱的生靈,如同風中之燭,

一陣大風刮來,我們就可能熄滅。

11

此後,我就專心養小的那隻,對它更愛護了。

忘記說了,它的名字叫畢加索,我取的。

每次我喊,「畢加索過來」、「畢加索滾開」,都很快意。

彷彿我把那個精盡人亡的老淫棍、西班牙畫家畢加索指揮來指揮去。

特有成就感。

畢加索戰勝了細小病毒,又戰勝了夏天汽車內中暑,可謂大難不死。

我本以為它能平安無事了。

可是,一個傍晚,我帶著它散步,

我家小區外面,是一條公路,

鄉村的公路上,有許多村民騎摩托車,

大約是2004年9月吧,畢加索5個月大左右。

散步時,一輛摩托車撞到了畢加索,

而後摩托車飛快地跑了,

畢加索被撞得在路邊哀叫,

我上前一看,它的右前腿已經斷了。

我當時想,畢加索,可真是多災多難啊。

12

我趕忙把畢加索送到了城裡的寵物醫院,

給它做了接骨,

並用一個夾子,把它那條斷腿綁住。

就這樣一綁2個月,

那2個月里,由於它那條腿是綁直的,

因此它只能一跛一跛地走路。

2個月後,給它那條斷腿鬆綁的時候,

我還在想,就這樣真的能把斷骨接得起來嗎?

沒想到還真接起了,我用手輕輕捏了捏,骨頭似已癒合。

只是,它走路,依然稍微有點跛,

因為接好的那一條腿,比健康的那腿大約短半厘米。

那時,畢加索7個月了,逐漸成為一條大狗。

13

就在我以為一切都不錯的時候,

一天,我帶著畢加索去「荷塘月色」附近的農村去玩,

周末,人很多,

畢加索之前一直是綁著一條腿的,因此素來走得不快。

那次,給它解開綁腿一個多星期了,

它可以四條腿走路了,小跑得甚是矯健,

可是,跑著跑著,它竟然越跑越快,在人潮中跑不見了。

我那時壓根不知道,哈士奇是最容易跑丟的狗,

完全沒引起重視,

我認為,它從小由我養大,

肯定很依戀我,一定會在前面等我,

可是,等我不慌不忙散步著走到前面去,發現它根本沒在等我,

車水馬龍中,已經沒了它的影子,

我有些焦急,趕緊跑著找。

但已經再也找不到它。

很快天黑了,我只好回家。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又去那裡找。

邊找邊喊它的名字,

可是,奇蹟沒有發生。

那時,是2004年11月底,

我好不容易養大的畢加索,

就這麼親眼看著消失在我前方的人海里。

如同一滴水消失在湖中,

又如一縷輕煙消失在空中。

我知道,我再也見不到它了。

14

後來,我查了一下資料,

發現網路上竟有不少哈士奇的犬主,遭遇類似事情。

因為哈士奇原本是北極地區拉雪橇的工作犬,

它們的血液里就有流浪的基因。

尤其是公犬一旦成年,它就渴望流浪。

去尋找它的愛情,尋找它的詩與遠方。

而且,哈士奇對陌生人的熱情,時常會超過對主人,

拉雪橇載人的工作性質,決定了它的祖輩時常會遇到陌生人,

必須對陌生人友好,才能協調地工作。

哈士奇血脈里對陌生人有戒心的基因,早已經在時光中被淘汰。

因此,哈士奇是最容易走失的狗.

我的畢加索,

它也許在那一刻發現了一條母犬;

也許在那一刻被其他陌生人帶走,

是帶走,而不是牽走,因為狗繩還在我手上。

又或者,它自己跑迷失了,脫離了大路,走到附近農村密如蛛網般複雜的小路里去了。

但無論什麼原因,它從我的世界裡消失了。

不知道它現在在哪裡,

還活著嗎

是碾轉到其他愛犬人家裡,過著幸福的生活,

還是在2004年冬天的鄉村,被人打殺了成為盤中餐.

總之,但願它好。

15

那之後沒多久,

我和那個女孩子分手了,

原因很多,總的說來是我不對.

直到今天,我都覺得,這輩子,肯定不會遇到比她更善良的女孩了。

然而,人世是複雜的,

好,並不一定快樂。

有時候,惡使人沉醉,所以才會有惡之花。

善良,也並不一定都能令人幸福。

人與人的機緣,充滿了不確定性。

命運之神總是擲色子,不由我們當事人把握。

16

2005年下半年,因為越來越覺得獨自住在遙遠的郊區過於空寂的房子里,

既不方便工作,

也寂寞無聊。

所以,我把自己的房子出租,

由於地方偏遠,那麼寬的房子,竟只能出租成800元/月。

而後,自己到川師東區的教師小區「東籬居」里,租了套3居室的房子住。租金得1100/月。所以我還倒貼300/月。

我那時在大學教書,工資並不高。

為了減輕壓力,就出租了1間房子出去。

租金300,正好抵消我多出的租金。

我自己住主卧室,剩下的那間客房養了條大狗:一條成年的母聖伯納。

為什麼會養這條狗呢,其實也充滿了巧合。

(聖伯納)

17

這條聖伯納買得很沒計劃,

那時,周末無聊的時候,我常會去十陵逛狗市,

一次,逛的時候,在狗市大門外面,遇到一個二道販子,牽著一條成年的純種母聖伯納。

我那時在養狗方面,已經經驗豐富,平時經常逛網路上的寵物論壇,積累了一定的鑒別犬種的知識,覺得此狗應該無細小和犬瘟兩大疾病,而且是純種的,於是我隨口問販子;「多少錢?」

販子回答:「2500」。

我當時沒想買,一邊轉身一邊對他直接隨口喊個半價:「1000。」

沒想到,那狗販子拉住我,說:「年輕人,就按你說的價嘛,我最近手頭缺錢,急著用錢,便宜賣了嘛。」

其實,當時我沒打算買狗,身上只帶了200元呢。

我說:我身上可沒帶夠錢。

他說:「沒關係,我跟著你到你家附近,你回家拿了銀行卡,取錢給我就是了。」

我當時想,這人這麼急切地想賣,該不是騙子吧?但仔細看看,那的確是個純種母聖伯納,看牙口大約不到3歲,一旦進入其發情期,給它配了種,假設一窩生5條小狗,每條小狗最少也能賣1000,那麼5條就是5000,除去買這狗的1000元成本,以及將來配種大約500來元,那麼,我還能賺不少呢。

如此,我想,管他是不是騙子,反正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我也虧不了。

於是,我開著福萊爾在前面帶路,他開著一個老麵包車,跟隨我到了川師東區,我回去拿了銀行卡,取了1000元,交給他,而他則把狗給了我。

就這樣,我很隨機地買了那條成年母聖伯納。

18

買回這條聖伯納後,我發現它特別瘦。

當時,我只是懷疑,這狗體內肯定長了很多寄生蟲,導致營養不足。或許還有點腸胃炎,於是給它打了兩針慶大黴素。

過了幾天,我發現一個令人吃驚的事情:

那天,我驚訝地發現地上有一團嘔吐物,是一些七八厘米長四五厘米寬的自行車內胎帶子,顯然,是有人將這些小節小節的自行車內胎強行餵給了它。

聯想起之前它還曾嘔吐出一個橡膠皮,我估計,肯定曾經有人強行將一些無法消化又很難排泄的東西,填鴨式餵給了它。

這麼做,動機是什麼?我無從知曉。

或許是以此降低它是食慾從而減少餵養開支?或許是惡作劇?或許是故意為難未來的某個主人,而當新主人發現此狗不好養時,立即再擊鼓傳花般賣掉?

所以,如果你買的不是一條你將它從小養大的小動物,

那麼,你永遠不知道它曾受到過怎樣的折磨;

你不知道它曾有過怎樣不堪的經歷;

你也無從知曉它過去的秘密……

因為,即便狗再信任你,它也不會說話,

它不懂得人類的語言,

它無法告訴你它曾經承受甚至如今可能仍在承受的苦痛。

19

那隻聖伯納剛買回的十來天,一直特別乖巧,處處謹小慎微。

後來,發現我對它很寬和,從不打它,於是逐漸放縱起來。

也或許是它對我依戀漸深,一旦我外出超過半天,它獨自在屋裡就要抓狂。但我沒想到,它竟狂到了這種程度:

一次我去上半天課,

它咬壞了我好些東西,包括一本《唐傳奇註譯》,

還有一本《百年孤獨》,也被它從書桌咬到地下,幸虧並未進一步糟蹋。

為避免再有類似事件,

我一邊指著那本被它咬破的《唐傳奇》,

一邊大聲呵斥它,而後用《唐傳奇》狠狠打了它的屁股。

我原本以為應該有效,可沒想到,

又一次上課回來,它又故態萌發,並且咬爛的是我的耐克鞋。

那雙耐克,其實已經很舊了,起碼穿了五年,

或許不止,但還可以穿,

它一咬破,

我就不得不另買運動鞋了,這讓我很惱火。

本想揀起被咬壞的鞋打它,想起它曾吐出的輪胎帶子,下不了手。

我想,無論如何,我是不能像它以前的那些主人那樣的。

無疑,它已經數度易手,換過不少主人了。

而且,賣給我的那個狗販子肯定沒養它多久。

一來,他搞不清楚這條狗的年齡,

二來,他說,這狗的名字叫「花花」,

可是,實際上,養它幾天我就發現,它對「花花」這名字並無條件反射。

所以,後來我乾脆自己給它另起名字:「憨豆」。

「憨豆」本來是先生,可惜這次卻是女士。

神說,要有光,於是就有了光,

神的權柄在於神可以命名。

而我們養寵物,

就可以給自己的狗命名。

也就是說我們養狗的人,經常覺得自己在狗面前,

擁有神的權柄。

多年之後我才明白,

我們並不是寵物的神,

我們只是寵物平等的朋友。

20

時間一晃就到了2005年11月底,

有一個相當漂亮的女生,來租我東籬居出租的那間屋子。

我一問,她大四了,還有半年就畢業,

抬手投足間,比我教的那些低年級學生要成熟得多。

她還說,打算考研,

她不喜歡狗,但能容忍狗。

然後就住了過來。

姑且叫她J吧,

我喜歡J,她對我印象也不錯,

沒過多久,大約2005年12月,

我和她處對象了。

她對我還好,只是很嫌棄「憨豆」,

摸都不願摸它,

2006年1月,考研的日子到了

J沒發揮好,沒能考上。

2006年7月,J畢業了。

期間經歷了一件十分曲折的事情,

畢業後她到離成都100多公里某縣,當了村官。

我們變成了異地戀,

周末我一般到她那個縣去看她,

帶著「憨豆」去的話,她的住處狹小,多出一條體積龐大的聖伯納,確實有些不適合。

不帶「憨豆」去呢,它獨自呆家裡,也很麻煩。

因不想J多心,後來我沒再出租那間空房了。

因為如果出租給女生,J會覺得不爽,出租給男生呢,我又覺得兩個大男人住在一個空間里不太安逸。

所以,我如出去,只能請一個愛狗的女同事,照看一下「憨豆」,但這樣確實也很給別人增添麻煩。

所以,有那麼一些時刻,我覺得,「憨豆」彷彿是我生活中的一個累贅。我隱約希望沒有這個累贅。

人一旦起了某種念頭,或許事情就會真的朝某個方向發展,

結果,沒多久,發生一件事情,「憨豆」真的就消失了。

21

2006年11月的一天,

傍晚6點的樣子,反正天快黑沒黑的。

我帶著「憨豆」下樓,一般說來,我總是傍晚帶它下樓來遛一遛。

這時,手機忽然想了,我們系領導讓我去他辦公室一趟,說是領什麼東西簽個名。

我想,辦公室反正不遠,我走過去,也就幾分鐘,等我回來,估計也就10分鐘不到。

而把「憨豆」送上樓去,很麻煩,而且它剛下來還沒玩夠。

所以,我決定,任它在小區里玩,

因為這是個教師小區,且位於學校裡面。

應該是很安全的,何況我去去就回。

沒想到的是,等我回來,「憨豆」竟不見了。

我回來時,先是以為它在小區草叢裡,但沒有。

我又以為,它自己上樓去了,估計趴在家門口等著呢,

以前它也有過自己上樓的例子。

不過,當我上樓後,依然沒有它。

我後來又下樓,在小區內外找了一圈,

又連夜在川師東區校門外的街上找了又找,也沒有。

後來我給朋友說起,他們說,估計被別人牽走了,都知道這狗應該能賣錢。

就這樣,「憨豆」從我的生活中也消失了。

沒有了「憨豆」,J還很高興。

她說以後你來我這裡,可以多住幾天了。我到你那去,沒有狗也覺得味道好些。

J一直嫌狗有臭味。

那之後,我就很長一段時間沒養狗了。

2007年,J不願意當村官了,自己回到成都找工作。

當時也不知道該找什麼樣的工作,我考慮到她形象氣質不錯,

就建議她去應聘售樓小姐。

於是她專門找報紙上招聘廣告里的置業顧問去應聘,

結果聘上了一家地產銷售公司,如願當了售樓小姐。

一旦走上售樓條路之後,她的變化迅速地越來越大,

其實,在2006和2007年,我炒股賺了不少錢。

但我歷來只認為車是個代步工具,所以一直還是開著那輛舊福萊爾。

結果,一次,去她售樓部接J回家,她說,

她有個女同事,對她說,「你男朋友性格看起來挺樂天的哦,開著個福萊爾還那麼樂呵,還在福萊爾車上貼那麼多花哨的貼紙!」

那個女同事的男朋友開馬6的,在2007年,貌似馬6還算不錯的車。

她意思是,開低端車的人,最好是收斂點,開個便宜車還那麼張揚,要不得。

我當然不在乎啦,但J很在乎。

再後來,J越變越多。

而我的日常生活則一成不變、死水一潭。

姑娘,我已經快要老了,已經定型,不可能為任何人改變。

我不想過得太緊張,我企圖和這世界保持一種有安全感的距離,

我不想隨時緊跟著潮流的步伐,我跟不上,也不想累著自己。

於是,我和她分手了。

22

那一次,比較傷,

很久沒再養狗。也沒再戀愛。

直到2010年,換了輛好點的車,

那年,炒股賺了更多的錢,但內心特別空虛,

經常到夜場去玩,高中低檔都去,無所謂。

期間結識了一個夜場女子,和她戀愛了。

要鄙視,請便。我從不覺得別人舉起道德大棒能把我怎麼樣。

那段感情維持了一年多。

期間我養了一條英國古代牧羊犬,

分手的時候,她想要,於是把古牧送給了她。

(古牧)

那條古牧很有趣,一直沒太學會到廁所撒尿。

經常在客廳撒尿,又怕我發現,

於是它就狡猾地邊走邊撒尿,以為這樣主人就發現不了它撒尿了。

偶爾我會打它,我承認。

我不是個什麼善類。

但這就是我,那又怎地?

我不感動你,也不在乎你,

所以我幹嗎要在乎別人的評價?

莊子說,你不是魚,你不會知道魚的感受。

我想,這或許正如,你不是狗,你不會知道狗的悲喜。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雷立剛,寫於成都。

(如果覺得此文寫得不錯,可以微微地打賞一下支持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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