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的歷史是什麼?
治理黃河,興修水利,歷史悠久。中國最早的灌溉工程,首推黃河流域的滮池(在今陝西省咸陽西南),《詩經》中有「滮池北流,浸彼稻田」的記載。
到 了戰國初期,黃河流域開始出現大型引水灌溉工程。公元前422年 ,西門豹為鄴令,在當時黃河的支流漳河上修築了引漳十二渠,灌溉農田。公元前246年, 秦在陝西省興建了鄭國渠,引涇河水灌溉4萬多頃(合今280萬畝)「澤鹵之地」,「於是關中為沃野,無凶年,秦以富強,卒並諸侯」。為秦統一中國發揮了重 要作用。
漢朝對農田水利更為重視,修建六輔渠和白渠,擴大了鄭國渠的灌溉面積,同時在渭河上修建了成國渠、靈軹渠等,關中地區成為全國開發最早的經濟區。
為了鞏固邊陲,從秦、漢開始實行屯墾戍邊政策,在湟水流域及沿黃河的寧蒙河套平原等地,開渠灌田,使大片荒漠變為綠州,贏得了「塞上江南」的讚譽。
為了保證長安、洛陽、開封等京都的供應,黃河中下游的水運開發歷史也很悠久。
大禹治水的功績,也包括治理黃河,大河上下,幾乎到處都有大禹的「神工」。春秋戰國以後,治河的文獻記載逐漸增多,留存下來大量珍貴的史料。
早 在春秋戰國時期,黃河下游已普遍修築堤防。公元前651年,春秋五霸之一的齊桓公「會諸侯於葵丘」,提出「無曲防」的禁令,解決諸侯國之間修築堤防的糾 紛。在此後漫長的歷史時期,伴隨著黃河頻繁的決溢改道,防禦黃河水患成為歷代王朝的大事,投入大量人力、財力,不斷堵口、修防。西漢時期,已專設有「河堤 使者」、「河堤謁者」等官職,沿河郡縣長官都有防守河堤職責,專職防守河堤人員,約數千人,「瀕河十郡,治堤歲費且萬萬」,河防工程已達到相當的規模。據 《漢書·溝洫志》記載,淇水口(今滑縣西南)上下,黃河已成「地上河」,堤身「高四五丈」(約合9~11米),堤防也很高。《史記·河渠書》中記載,公元 前109年,漢武帝令「汲仁、郭昌發卒數萬人塞瓠子決」,並親率臣僚到現場參加堵口,說明黃河堵口已經是相當浩大的工程。史書記載最早的一次大規模治河工 程是公元69年「王景治河」,「永平十二年,議修汴渠」,「遂發卒數十萬,遣景與王吳修渠築堤,自滎陽東至千乘海口千里」。「永平十三年夏四月,汴渠 成……詔曰:『……今既築堤、理渠、絕水、立門,河、汴分流,復其舊跡』」。「景雖節省役費,然猶以百億計」。扼制了黃河南侵,恢復了汴渠的漕運,取得了 良好的效果。
北宋建都開封,當時黃河水患嚴重,宋王朝對治河很重視,設置了許可權較大的都水監,專管治河,沿河地方官員 都重視河事,並在各州設河堤判官專管河事,朝廷重臣,多參與治河方略的爭議。這個時期治河問題引起很多人的探討,加深了對黃河河情、水情的認識,河工技術 有很大進步,特別是王安石主持開展機械浚河、引黃、引汴發展淤灌等,在治黃技術上有不少創新。
明代以後,隨著社會經濟 發展和黃河決溢災害加重,朝廷更為重視治河,治河機構逐漸完備。明代治河,以工部為主管,總理河道直接負責,以後總理河道又加上提督軍務職銜,可以直接指 揮軍隊,沿河各省巡撫以下地方官吏也都負有治河職責,逐步加強了下遊河務的統一管理。清代河道總督許可權更大,直接受命於朝廷。明末清初,治河事業有很大發 展,堤防修守及管理維護技術都有長足進步,湧現了以潘季馴、靳輔為代表的一批卓有成效的治河專家。清朝末年及民國期間,戰亂不斷,國政衰敗,治河也陷於停 滯狀態。近代以李儀祉、張含英為代表的水利專家,大力倡導引進西方先進技術,研究全面治理黃河的方略,但受社會經協件制約,始終難有建樹。
縱觀治黃歷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前,所謂治河實際上只局限於黃河下游,而且主要是被動地防禦洪災。但是,悠久的治河歷史,留下了浩繁的文獻典籍,為世界上其他河流所罕見,是一份珍貴的遺產,值得我們進一步研究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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