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據說馬蓉要提起上訴了!

據說馬蓉要提起上訴了!

2018年2月11日下午,歷經一年半的王寶強訴馬蓉離婚案終於有了結果,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當庭宣判解除雙方婚姻關係,並從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出發,判決婚生子由王寶強撫養,婚生女由馬蓉撫養。

據相關媒體透露,馬蓉在庭審中還是不同意離婚的,但是結果居然是意外地判離了!其實離婚糾紛的一審中,在一方不同離婚的情形下第一次就判決離婚的情況還是很少見的。因為法官此時就會考量雙方是否還存在感情,畢竟第一次不判離,還能第二次起訴,但是如果真的判了離那可真是上訴也無法挽回的。儘管如此,一審法院認定馬蓉與他人存在婚外不正當關係,違反了夫妻忠實義務,夫妻已經感情破裂,故判決解除婚姻關係。

其實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你沒看錯,他們之間並不構成同居!

因為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二條: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眾所周知,儘管馬蓉和宋喆經常在王寶強外出工作之時偷偷相聚,但他們之間的不正當關係並沒有達到持續、穩定的程度。但在小編看來最終判決離婚的原因,正是這次的離婚糾紛在網路上引起了極大的轟動和關注,而輿論的聲音似乎也是一邊倒向王寶強,即使馬蓉當庭表示不願意離婚,但其婚內出軌的證據確鑿,夫妻感情確已蕩然無存,所以在第一次起訴後就判決離婚了。

所以相應地,馬蓉的婚內出軌行為既然不構成同居,那對於判決中的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自然也是無法得到支持。

因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令人遺憾的是,因爭議太大這次離婚糾紛中沒有一併處理財產分割的問題,但就有關婚內出軌是否會對財產分割產生影響,小編在之前的推送中為大家分析過(回顧戳:關於婚內出軌,你所不知道的事~),答案是一般不會。除非馬蓉存在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行為,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不分或少分。但是正如小編在前文中提及,因為此次離婚糾紛已經在網路上引起了很大的關注,即使馬蓉不存在法定的能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迫於輿論的壓力,她的婚內出軌的行為必然或多或少地會對財產分割產生一定的影響。

不過你不用遺憾,雖然沒有一併處理財產,但這次離婚糾紛一併處理了孩子的撫養權啊!要知道寶寶作為持家型的男人,撫養權那也是重頭戲呢。寶馬二人的一兒一女並別出生於2010年、2011年,兩個孩子均已滿6周歲,已經初步具備思考選擇的能力,若他們在庭審中如實表達自己想跟隨父一方還是母一方,那法院極有可能會尊重他們的意願,這點小編在之前的推送中也為大家普及過(回顧戳:在爭奪撫養權大戰中,你為自己打幾分?)。但是一審法院判決婚生子由王寶強撫養,婚生女由馬蓉撫養。小編看來,王寶強一直在外努力賺錢養家,陪孩子的時間肯定不如馬蓉來得多,但能如此判決除了雙方子女的意願以及輿論的壓力以外,就是物質上的撫養能力的問題了,不論是收入還是居住條件,毫無疑問寶寶可是佔上風的!所以法院最終將一兒一女「平均分配」。

作為他們婚姻的局外人,客觀來看,這份判決直接將刀鋒指向了馬蓉,指責了她的婚內出軌行為,而且在其訴王寶強名譽權糾紛一案中,法院還駁回了她的訴訟請求。所以就在宣判後一日,也就是在2018年2月12日,馬蓉深夜發微博將會提起上訴。但即使上訴,判決離婚的部分二審法院是不會改判的,因感情破裂而離婚註定已成定局,那至於孩子的撫養權部分就不得而知了。

其實對於深陷離婚糾紛的當事人來說,如果其中一方是帶著絕不善罷甘休或者憤怒至極的情緒,那在第一次起訴中雙方是不太可能在感情破裂這一塊達成一致的,也就很難出現第一次就判離的情形,除非另一方存在《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幾種情形。但透過寶馬離婚糾紛一案我們可以看到,適當地運用網路上輿論的壓力還是能對判決離婚產生一定的影響的,這對藝人或者在其他行業享有較高知名度的人是尤為重要的!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全球大搜羅 的精彩文章:

當我遇到你的四種感覺
探索自己的情緒

TAG:全球大搜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