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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如何,是愛情啊!

相愛容易,相處很難

這句話是我十九歲的時候,跟一個作家聊天時,他告訴我的。

彼時這位作家來採風,而我應話劇團的邀,去和他聊一聊大學生的生活和感情。那時候,對我來說最重要的事情,要數我剛剛表白並確立了關係的男朋友K。K是我們劇團的主力,不高,不算很帥,但是站在台上,就自然是聚光燈所在之處,一股子說不明白為什麼的魅力,勢不可擋。

我也說不明白為什麼地,對他一見鍾情。

我去面試劇團編導,在複試時被前輩問及一個問題:「如果在劇團里,你有喜歡的男演員,這種私人感情會影響你選角的公正嗎?」

我說:「如果我有喜歡的男演員,我會為他度身打造一個劇本。」

我彼時的任性,也幾乎無法掩飾。所以,你就知道,在那一次小小的生日派對上,他把蛋糕的奶油抹在我鼻子上的一刻,我不假思索決定去和當時的男友分手的魯莽。

後來我有很久很久都在為這個決定懷疑自己,不過那是後話。不能否認的是,我發了簡訊對K表白,並果斷和前男友斬立決之後的一段日子,我都堅定地認為自己是找到了真愛。也就是在那種近乎於虛假的自得和快樂里,我和那位不知名的作家,發生了這麼一小段對話。

在我興奮異常地描述完我的男友是多麼迷人而溫情之後,那位作家沉默了片刻,語重心長地對我說:「相愛容易,相處很難。」

這句話,他自言自語一般,說了三遍。

之後不久,這段感情的走向就不太明朗了。K是個知情而多情的人。雖然我時時有一種可以將自身一切託付於此的衝動,但我也很快地感覺到,我喜歡的對象是一個我無法打敗也無力收歸的對手——甚至我都不夠去做他的對手。

除了他約我,我幾乎很難找到他。而對於他,我的所知實在是少的可憐。有時,他會突然消失一段時間,對於他的去向,我一無所知。有一次,我早飯見在食堂偶遇了他,當時心裡的狂喜好像遇到了周杰倫。

我乖乖地等他和朋友們說完話,才小心地問他:「你去哪裡啦?」

「我去濟南看一個朋友。」他說。

「哦。」

我沒再問下去。也不知道是我自己太笨,根本想不到後面應該說什麼;還是因為我太聰明,我感到那朋友是個女人。我小心地包裹起我的自尊,當作什麼都沒發生過,裝作我不是很在意。他當然不會知道,我在宿舍里哭成狗的樣子。

後來,大概我實在是太可憐,朋友們開始跟我暗示K對其他女生的態度不是很檢點。但最後讓我做出分手這個決定的,是K對我的冷淡。

雖然我真的很喜歡他,但實在沒有辦法去做他生活里的配角,沒有辦法去做一個幾分之一的女朋友。所以有一次電話里他在跟我聊著他寫的小說,聊著聊著,他突然問我:「你為什麼態度這麼冷淡?你不高興和我說話嗎?」

我不假思索地說:「我們分手吧。」

「你是不是想了很久了?」他問我。

「嗯。」

「那好。」

放下電話的時候,我可能就後悔了。因為失去一個心愛的男孩子的痛感我還是第一次感覺到——那種感覺,就好像,你的身體被撕裂開來,靈魂也隨著破碎掉,碎得拼都拼不起來。

可是,那都比不過這種痛——他居然一點都沒有挽留。

很久以後,久到我幾乎很難再想到這個人的時候,有一次在食堂門口,我遇到了他。他從後面跑過來,拍了一下我的肩膀,笑笑地對我說:「小雨!去自習嗎?」

我木訥地站住了,也不知自己是否有所應答。我看著他笑笑地跟我打完了招呼,繼續向前走開了,直到背影也模糊。我滿腦子裡只有一個想法還算清晰:今天我穿得太丑了,實在是太丑了。

可能面對某些人,你總沒有辦法很洒脫,相反,你總是很狼狽,很倉皇,很醜陋。這些人,可能是你非常喜歡的人,但很可惜,他們不適合你。

不知道有多少人像我一樣,遇到了「喜歡但不合適」vs.「合適卻不太喜歡」的糾結命題。

整個青春階段,對於任何事,我其實只有一個宗旨,那就是「我喜歡」。任何事情,只有我認為我喜歡去做的時候,才有可能會做好。我相信這是人的常態,因為直到現在,我還常聽到幾乎同齡的朋友們對我說類似這樣的話:「如果這個人我不喜歡,我一句話都不想跟他說。」

我很能理解那種態度。曾幾何時,它也是我對人對事的態度。至於現在,可能也沒出其右,只不過我心大概寬了許多,不喜歡的人和事兒,慢慢變少了。

而且慢慢我發現了這件事:我喜歡的人,並不總讓我快樂。相反,喜歡一個人,恰恰是孤獨的開始。

如果你要我說出人生中最孤獨的時刻,大概無外乎這兩件:

11歲的冬天,我在爺爺家的院子里哭。那天放學後我到爺爺家取自行車,沒想到我爸和我後媽也在。我爸告訴我,我以後要搬到爺爺家住,戶口也要遷到爺爺的名下。後來我知道那是因為他們很討厭我,而且他們想再生一個孩子。

於是我在爺爺家院子里的正對著門廳的地方站著,無助地哭了起來。在這期間,我的爺爺奶奶叔叔嬸嬸都從我的身邊經過,他們都表示安慰地看了看我,但沒有一個人真正讓我得到了安慰。最後我看著爺爺的背影消失在院子那頭的時候,終於停止了哭泣。我因接受事實而停止了哭泣,同時也因為明白一件事:我們每一個人,都會從這個世界孤獨地死去。如果我們活著的時候和這個世界沒有任何牽連,死的時候,也就不必費心去為此傷心了。

後來爸爸並沒有讓我搬走,因為他說我哭得太可憐。可是,我沒有因此又愛上了他。因為,我對他的愛,已經被他一點一點絞殺了。

另外一件事,和以上比起來大概更不值得一提。它不是一件事,而是許許多多個非常相似的小小的情景:就比如,我在看書,豆君在洗腳,李先生帶著耳機在廚房一邊吃東西一邊聽歌。突然,豆君把洗腳水給打翻了,水流了一地。我大呼小叫地讓李先生幫忙,但是他完全沒有聽到。所以,我去拿了拖布和抹布,開始擦地。

「媽媽,我還能洗腳嗎。」豆君問。

我看著他不說話。

豆君看著我的眼神開始發生變化,他終於說了幾個字:「我不害怕。」

他大概想我可能要發怒。但是我沒有。雖然我沒有發怒,但是我的心裡好像突然被捅了一個窟窿,大風呼嘯而過,全沒有聲響。

這樣的小事,還比如,情人節就要到了,可是家裡沒有一塊巧克力。

還比如,我陪長輩聊天時耳朵里嗡嗡嗡嗡一直像刮大風一樣的空曠和眩暈。

還比如,我開心地和好了十幾年的姐們分享一個心得領悟,她很久以後才回復:哦。

孤獨來自於期待。只要你期望被看見,就要承擔沒有被看見的疼痛。期待被喜歡的人看著,這卻正是喜歡一個人的開始。

每當這些時候,我都竭力想要抓住自己,以免那個任性的自己被激發出來,歡蹦亂跳跑出去跟老公離婚,跟朋友絕交。我也要抱住那個敏感脆弱的自己,勸她不要哭,不要把這個世界看得太糟糕。久而久之,我被自己控制住了,變得很木訥。不熟悉我的人會認為,我很優雅很從容。

很多時候,你越是想要被看到,被理解,越容易誤入歧途。可是,在樹洞里嗡嗡作響的大風必定會推搡著你一直往前走,一邊防備一邊表露,一邊拒絕一邊接受。所以你還是要找一個人,像樂高積木一樣可以卡在你身上和你一起蓋一個小房子的人。

雖然感到難以抑制的孤獨和不安,你還是會試圖和那個人建立一種獨一無二的連接。相處的過程充滿挑戰和意外,小到牙膏怎麼擠鞋子怎麼擺,大到是不是接受開放式婚姻是不是生小孩,你們兩個像刺蝟一樣不斷試探,不斷受傷,不斷憎恨,又不斷向對方反覆確認那份有增無減的愛意。

疼痛本身,可能就慢慢變成了衡量愛情的一種標準。上帝會向亞伯拉罕試探,讓他以親生子的生命證明他的愛和忠誠——對神的愛裡面就包含著犧牲和痛苦,俗世之愛,便不能免於此規則。

我每次想哭一哭降降壓的時候,就隨便刷一個偶像劇。現在就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什麼的,以前有一陣子我特別喜歡《情深深雨蒙蒙》,而且,我就喜歡如萍訂婚依萍跳河那兩集。

依萍因為驕傲失去愛人時的絕望,何書桓因為倔強險失愛人時的後悔,還有如萍在挽回愛人時的無力,都因為激烈的戲劇衝突表達得特別囂張過癮。我肯定不會為了失戀去跳河,但我羨慕可以這樣做的人。我羨慕任何一種「活出絕對」的人,因為他們至少因為極端,而活出了一點痕迹。

我失戀的日子,是極其安靜的,而且漸漸模糊了,因為太過痛苦的東西,人往往是不願意記住的。但我還記得有一次,我和幾個朋友在三里屯一個露天酒吧喝啤酒。酒過三瓶,我借著一點醉意,跟他們說:「我永遠失去了我最愛的人。」

也是因為那個人,在午夜的路燈底下,我對著電話,撕心裂肺地哭。

電話那頭的人說,我的心都給你傷碎了。

我哭得不能自已,我問他:「那我的心呢?我的心呢?」

我明明是那麼愛你,可為什麼我們越走越遠。

後來再讀紅樓夢,讀到這段,情緒總不能自控。

寶玉對黛玉說:「你放心。」黛玉說:「你的話我早知道了。」

彼此心知肚明的那個瞬間,大概是愛情可以達到的最高境界。只可惜這種機會少之又少,即使出現,也不過倏忽之間,就再也難尋了。

曾經感受過那種心意相通的美好,也算是活出了一點痕迹。你看我一眼,我看你一眼,我就知道,你也知道了——大概就是這種感覺吧。

要我說,相處的確很難,能夠相愛也絕對不容易。相處如果是搬磚的辛苦活,相愛需要的是命定的機緣。相處需要的是耐力,相愛需要的,是神力。

所以無論多麼困難,你你你,你們還是前赴後繼地去了愛了。也許哭了,也許恨了,也許累了,可是也許,不要因為害怕就停下來隨便對付了。

最近有個男孩子問我有沒有合適的女孩子介紹給他。我說,你不要著急。為了找女友而找到的女友,有點像做生意。

他說也對。

說不定,有一天,陽光明媚,你從什麼地方出來,要到什麼地方去。一抬頭,就看見那個人,正笑著看著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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