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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研讀》第92期 論語公冶長篇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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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冶長篇第一

原 文

子謂公冶長:「可妻(qì)也,雖在縲(léi)紲(xiè)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

注 釋

公冶長:姓公冶,名長,齊國人,孔子的弟子。

縲紲:縲,黑色大索。紲,牽繫義。古獄中捆綁犯人用的繩索,這裡借指牢獄。

子:古時無論兒、女均稱子。

義 釋

《四書蕅益解》:曰非其罪。曰免於刑戮。只論立身。不論遇境。今人還知此意否。

《論語注》:公冶長之為人,夫子稱其可妻,必其才行可取也,嘗陷於獄,世俗多以為疑。然德行瓌(gui )異者,不容於世多矣,即非其罪,何足為辱?孔子特為洗冤,且妻以女,所以待異才獲罪,不拘俗諱也。

今 譯

孔子評論他的弟子公冶長說:「這個人的品德良好,可以把女兒嫁給他。雖然他曾經下獄,但那不是他的罪過。」於是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他。

主 旨

孔子稱譽公冶長的賢明。

引 述

以其子妻之,並不一定是不經過女兒的同意,便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他為妻。商量過後,大家都有同感。《論語》不是孔子自己寫的,而是他的學生們,就記憶中的印象寫下來的。有時候不十分明確,更證明所記載的是事實。

我們也不必因此而批評那時候的婚姻。要聽從長輩的指示,好像沒有什麼自由。其實父母之言,如果真的出於愛護子女的心。媒妁之言,真的憑良心做好婚姻介紹的工作,並沒有什麼不好。看到現代社會婚姻關係的不穩定,離婚率不斷升高,可以想見婚姻自由同樣有很多弊害。

生 活 智 慧

(一)做長輩的,關心子女的婚姻,給予合理的指導,是必要的,也是正當的。子女不應該盲目地抗拒。不聽父母的話,反而向外人討教、求救,豈不是對父母不信任?

(二)婚姻是人生大事,千萬不可以粗心大意。或者相信什麼「來電」、「網路交友」之類的感覺,害己害人。

(三)選擇對象,以人品為重,品德修養良好,再看其他的條件。品德不好,不可靠,其他條件再好也沒有用。

建 議

重視子女的婚姻,和關心子女的學業、事業,同樣重要。

別 裁

這一則是在講孔夫子給自己選女婿,這肯定和我們現在擇婿的標準大不一樣,而且現在的人肯定也很難做得到。今天在座的朋友中也有不少到了給自己選女婿,或是到了成為別人女婿的年齡,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孔夫子他老人家是如何對待這件事情的,

公冶長是孔夫子的學生,也是七十二賢之一,因德才兼備,深為孔子賞識。他終生治學而不仕,是屬於隱士類型的學生,既沒有出來做官,也沒有發什麼財,而且還進過監獄。《史記?仲尼弟子列傳》中對公冶長著筆不多,至於他為什麼會進監獄,《論語》這裡也沒有說。但是在民間傳說中還是有一些記載可見端倪,大家或許聽說過在中國歷史上有一位懂禽言獸語的異人,就是這位公冶長,據說他特別精通鳥語。公冶長為什麼會進監獄而又非其罪呢?於是乎就有了一個圓滿的解釋:一天有一隻烏鴉對他說:「公冶長,公冶長,南山死了一頭羊,你吃肉,我吃腸。」公冶長跑去一看,果然有一頭羊躺在山坡上,大概是被狼咬了一口丟在那裡了,這下公冶長把肉吃了,腸也吃了,忘了給那隻報信的烏鴉留下羊腸。這下就把那隻烏鴉惹怒了,就使壞,有一天又在窗戶那裡喊:「公冶長,公冶長,南山死了一頭羊,你吃肉,我吃腸。」於是他又跑過去,看見那裡有一群人在圍觀,就大喊:「你們不要動,那是我殺死的,是我的。」擠進去一看,死的卻是個人,周圍人一看有人不打自招,就將公冶長扭送衙門。一路上公冶長都在大呼冤枉,進了縣衙後對縣老爺說不是他殺的,只是因為他懂鳥語,之前因自己得罪了一隻烏鴉,所以被它報復,如果不信可以試一下。正好屋檐上有一窩雛燕,縣官將其中一隻小燕子藏在在太太的抽屜里。後來老燕子回來了,就唧唧喳喳的叫喚,縣老爺就讓公冶長聽聽老燕子在說什麼,公冶長就說:老燕子說娃娃丟了,就藏在你太太的抽屜里。這下縣老爺才相信公冶長真是懂鳥語,後來破了案,才給他平反恢複名譽。

當然這只是一個美麗的民間傳說,不過俗話說「近水識魚性,近山知鳥音」,生活經驗豐富的人都會有這樣的常識。我在山裡住的時候也有這樣的感覺,如果聽到鳥叫聲的頻率很婉轉悠揚的時候,就表明它很愉快;如果頻率很高很尖,就表明它很緊張;如果節奏來得特別快,就說明它很恐懼,遇到非常危險的事情了。任何動物都是如此,就是我們人也是一樣,《易經?繫辭下》云:「將叛者其辭慚,中心疑者其辭枝,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多,誣善之人其辭游,失其守者其辭屈。」當一個人的環境、心情發生了變化,那麼在語言上,在聲音上必然就會有所表示。比如領導講話,一般都是嗯嗯啊啊的打官腔,而底下的人在向領導彙報工作時,聲音一般都會尖一點,比平常都要高一點,因為緊張,於是說話就要高兩三度,節奏也就有一些不清了。

這些暫且不多說,下面我們就來說說孔夫子為他女兒擇婿的標準:公冶長一輩子既沒當官,也沒發財,不像孔子的其他弟子如子路、子貢、子夏、子游,不是領導幹部,就是紅頂商人,而且他還是一個坐過監獄的人。按以前春秋時期的刑罰來說,那時候刑罰比較殘忍,幸好公冶長的罪不重,要是再重一點,臉上就要刺上字,或者把手腳砍下來。以前大搞階級鬥爭的時候,那些勞改釋放犯和勞教釋放犯,即使是刑滿釋放,被改造得很徹底了,都仍然有一個曾經當過犯人的帽子給你扣著的,於是進入社會後,工作也難找,媳婦也難尋,誰願意把女兒嫁給一個勞改釋放犯呢?孔夫子就不一樣,他更看中的是公冶長的德行,而且究其坐監獄的原因並不是他主觀有意犯罪,很可能是一樁冤案。在孔夫子看來「雖在縲紲之中,非其罪也」,雖然進了監獄,但不是他的過錯,於是「以其子妻之」,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他。

編 語

蘇軾《留侯論》:「古之所謂豪傑之士,必有過人之節。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見辱,拔劍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臨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挾持者甚大,而其志甚遠也。」

公冶長非其罪而入獄,肯定表現得胸懷坦蕩,心地坦然。不像普通人那樣悲天蹌地,怨天尤人。這應該是孔子讚許他並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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