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中國古代的反腐皇帝
原標題:揭秘中國古代的反腐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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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文帝:「釣魚執法」抓貪官
在隋文帝堅持高調反腐的一生中,最令他引以為傲的就是破天荒地發明了「釣魚執法」的反腐「高招」。
同樣是頭頂巨大榮譽光環的帝王,隋朝開國君主隋文帝楊堅歷來被人們認為是一位較為賢明開化的君王,經過他前期的治理,隋王朝在短期內出現了難得的富庶和安定局面,所有這些,與楊堅鐵面肅貪的措施不無關係。
他積極強化對官員的監督,《隋書》中有記載,楊堅曾讓親信「密查百官」,發現貪腐行為便嚴懲不貸。
隋文帝在任期間,曾經有過一次罷免河北52州貪官污吏200人的記錄,導致了河北官場「整體淪陷」的局面。
在隋文帝堅持高調反腐的一生中,最令他引以為傲的就是破天荒地發明了「釣魚執法」的反腐「高招」。
隋文帝在任期間,曾命令人悄悄把金銀財寶以及絲綢和南方出產的緞子送給一些大臣和官員,以此來衡量一個大臣和官員是不是有貪賄行為。
假若某個大臣接受了金銀財寶等錢物,不但以貪賄罪處理,甚至還面臨在朝堂之上當著其他大臣的面被砍下頭顱的風險。
隋文帝用這種「釣魚執法」的反腐高招,搞得滿朝文武膽戰心驚,如履薄冰。
在開皇十三年(即公元593年),隋文帝曾暗中派人向一些他認為可能有貪腐行為的官員行賄,晉州刺史、南陽郡公賈悉達,顯州總管、撫寧郡公韓延等官員都中了隋文帝的「計」而被砍頭。
這種「釣魚執法」的手段簡單而直接,卻成績赫然,受賄官員面對的風險如此之高,鋌而走險者自然望而卻步。於是,隋初的貪腐之風也就此基本禁絕。
明太祖:重典反腐「殺人如麻」
相比前兩位皇帝登基前的身份,朱元璋出身於布衣,可謂白手起家,這多多少少也使朱元璋的反腐手段多了幾分跟出身相關的「特色」——殺人,就是這位平民皇帝在任期間最大的反腐手段。
朱元璋時代,貪污殺頭的起刑點是60兩白銀,如果按照購買力這算的話相當於如今1200百元人民幣,這樣的重典治腐可謂中國歷史上登峰造極的一景。
有一次,朱元璋發現御史宇文桂身藏十餘封拉關係拍馬屁求「上進」的信件後,立即派人對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府進行調查。
結果發現從上到下貪污腐敗現象極其嚴重,他立即詔令天下:「為惜民命,犯官吏貪贓滿六十兩者,一律處死,決不寬貸。」
由於明初的中書省下屬吏、戶、禮、兵、刑、工六部中大量留用元朝的舊官吏,以及一些造反起家的功臣,這些人貪贓枉法的現象非常嚴重。朱元璋為此下詔,聲稱從地方縣、府到中央六部和中書省,只要是貪污,不管涉及誰,決不心慈手軟,一查到底。
這樣的酷刑治貪下,也直接導致了明初官場風聲鶴唳,甚至出現了一些手戴枷鎖的官員審案的情況發生。
後來,為解決官員因涉貪而「青黃不接」的困境,朱元璋還專門成立了培養人才的國子監,為年輕讀書人提供入仕升遷的機會。朱元璋對這些新科進士和監生厚愛有加,還經常教育他們要盡忠至公,不為私利所動
然而,洪武十九年,朱元璋派出大批進士和監生下基層查勘水災,結果發現有141人接受宴請,收受銀鈔和土特產品,朱元璋的做法是全部殺頭,一個不留。
洪武十八年(即公元1385年),朱元璋「總結」了他多年的反腐經驗和成果,編撰了整肅貪污的綱領——《大誥》。
這部耗時近兩年時間編纂的刑典,堪稱是中國有史以來最嚴格的治腐法典,書中對朱元璋親自審訊和判決的一些貪污案例成果進行了詳細的記錄,書中還闡述了他對貪官的態度、辦案方法和處置手段等內容。
朱元璋甚至還下令,國內必須每戶有一本《大誥》,如果沒有,將治欺君之罪。
然而,面對這樣的嚴酷治腐方式,朱元璋貌似仍不解恨,他認為,如果僅僅是斬首就太便宜貪官們了,後來他規定,如果官員犯貪污罪被斬首的,處死後還要將官員剝皮添草以示眾。
為了便於操作,朱元璋下令在地方官府的廣場邊設立一座土地廟,將腐敗官員剝皮的刑場就放在這裡,民間因此稱此廟為「皮場廟」。貪腐官員被處死,皮剝下來後,用草填充,製成「貪官標本」並懸掛起來,「使之觸目驚心」,以此警示官員要廉潔自律。
雍正:抄家最多的皇帝
那時,還沒有萬能的「抑鬱症」可供涉貪官員們使用,雍正也根本不信任何試圖脫罪的理由,他親自下旨,要自殺的官員家人承擔賠償,還不起就抄家。
歷史發展到中國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清朝,腐敗也隨著經濟、文化等發展達到登峰造極的階段。在當時的清朝官場之中,官員們將之稱為「陋規」並明碼標價確定下來。
康熙帝親手開創了「康乾盛世」,但也為子孫留下了無盡的煩惱。
據史料記載,雍正帝接手清朝帝國之時,吏治腐敗、稅收短缺、國庫空虛,國庫儲銀僅八百萬兩,虧空的數字卻大得驚人。
雍正說:「歷年戶部庫銀虧空數百萬兩,朕在藩邸,知之甚悉。」又說,「近日道府州縣虧空爭糧者正復不少」「藩庫錢糧虧空,近來或多至數十萬」。
如此看來,那時的大清帝國,竟是一副空架子,看似強盛無比,內里卻空空如也。雍正帝認為,造成這樣局面的根本原因就是吏治腐敗。所以,他下決心整頓吏治。
雍正元年正月,雍正連續下了十三道諭旨,頒布到所有總督、巡撫、布政司、知府、知州、知縣、文官武官,告誡他們不許貪污,不許受賄,不許剋扣;武官不許吃空額,違者嚴重治罪。
隨後雍正便派出直屬自己指揮的欽差大臣,代表朝廷去各地查賬,還從各地抽調了一大批候補州縣人員隨欽差到各省一起查賬,查出的貪官污吏,就地免職,然後從欽差團隊里選一個同級官員接任,雍正也開創了監察者接任罷免者之職的先例。
雍正處理腐敗分子的手段也算是獨闢蹊徑,他不像以往的其他皇帝抓到貪官就入獄或者殺頭,而是先抄家,要錢。所以,後來歷史界有一種說法,如果誰欠了雍正的錢是要倒霉的。
在雍正時期,官員造成的虧空一經查出,一方面嚴搜衙署,另一方面要行文原籍官員,將其家產查封,家人監控,追索已變賣的財物,杜絕其轉移藏匿贓銀的可能。
官員貪腐罪行一經核實,雍正就會把他的家底抄個乾淨,連他們的親戚、子弟的家也不放過。僅雍正元年,被革職抄家的各級官吏就達數十人,其中有很多是三品以上大員。
其實,不僅僅是其他官員,雍正連自己的家人也不放過。
雍正的十二弟允祹被查處後,還不起錢,祈求雍正寬赦,雍正不允,逼得允祹只好將家中器物當街變賣。
不僅僅是自己親弟弟,雍正就連死人也不放過,廣東道員李濱、福建道員陶范,均因貪污致虧空案被參而畏罪自殺。
那時,還沒有萬能的「抑鬱症」可供涉貪官員們使用,雍正也根本不信任何試圖脫罪的理由,他親自下旨,要自殺的官員家人承擔賠償,包括其父母親戚都在內,都要為貪污分子買單,還不起就抄家。
雍正曾直截了當地告訴文武百官:朕平生最憎虛詐二字,最惡虛名。
雍正,用他獨有的反腐制度去根治腐敗,使得當時的社會風氣逐漸改變。僅僅五年,大清國庫儲銀就由康熙末年的八百萬兩增至五千萬兩。
後人曾有「雍正一朝無官不清」的說法,也是對雍正治國反腐的歷史評價。
以史為鑒,可以知興替。
綜上所述,這些皇帝們都不約而同地對當時的積弊敢於大動干戈、大刀闊斧,無論涉及什麼人,都決不寬貸。在那些貪墨成風的年代,不下這樣一個決心,就剎不住腐敗之風。
相比中國兩千多年漫長的封建歷史而言,這些皇帝們確實結結實實地打在貪官污吏「死穴」上,讓貪官污吏無處藏身,給歷史留下了濃重的一筆。或許,在我國大力「打蒼蠅老虎」的今天,能給我們一些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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