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大地震》中媽媽為什麼選擇救兒子而放棄女兒呢?可以理解嗎
娛樂
02-19
這電影是好多年前看的了,最近又看了一遍,很多細節已經記不準確了,但對這個二選一的情節一直記憶猶新,而且十分揪心。
電影當中,爸爸媽媽發現地震了以後,在別人都拚命地往外跑的時候,他們卻拚命地往樓里跑,因為他們的孩子還在裡面!登(女兒)、達(兒子),在搖曳的樓中哭喊,爸爸往裡沖,樓塌了,爸爸就往生了!當救援隊來的時候,發現兩個孩子被一塊石板壓著,兩個孩子只能救一個,在媽媽經歷了無數次的嘗試後,最終選擇救助兒子。這時候的女兒是清醒的,能聽見媽媽的選擇!心疼得都碎了,救了兒子,但是他失去了一隻胳膊,萬幸的是女兒也沒死,但是她卻不想去找媽媽,因為心裡怨恨!
媽媽之所以選擇兒子,是因為她想給方家留後啊!自己的丈夫死了,要是再把兒子放棄了,他們方家那就沒後了。正所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丈夫已經死了,再不能沒有兒子了,要麼就對不起自己的丈夫了,對不起方家的列祖列宗了。這不是用簡單的重男輕女思想就能說明白的,這裡面包含了一種血緣的歸屬感,一種家族的延續使命!
從電影最後也能看出來,徐帆飾演的媽媽,給方登的一跪,一聲抱歉,一句你這些年去哪裡了,為什麼不來找我們。看出來,她自從做了那個選擇兒子的選擇,就再也沒有原諒她自己,她那屬於方登的一部分的心,跟著她當時的決定就死了……
這個選擇放在當下,可能所有的媽媽也還是會選擇兒子吧!但是要是爸爸來選的話,可能選擇女兒的人就多了。父親總是莫名的喜歡女兒,並且當自己的妻子死了,選擇女兒,也是對母親生命的一種延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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