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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發聲:ICO不是區塊鏈,區塊鏈應大力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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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所長孫國峰在接受央行旗下媒體專訪時明確表示,叫停ICO(首次代幣發行)是十分必要和及時的,但必須把區塊鏈技術和ICO區分開來。

他還表示,金融科技作為新興產物,具有很強的風險特徵,必須加強監管,美國對金融科技的穿透式監管、功能監管方面經驗值得借鑒,但監管沙盒並不適合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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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不等同於ICO

2016年4月開始,央行牽頭多部委聯合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10月13日國務院正式下發實施方案。在一年多的時間裡,專項整治工作小組先後對P2P網路借貸、第三方支付等領域頻出重拳。尤其是近期對ICO的監管整治,並沒有採取穩健的「軟著陸」而是選擇了「急剎車」,直接叫停,定性為非法金融活動,並「一刀切」取消在國內的發行和交易。

孫國峰在採訪中對叫停ICO給出解釋,實際上ICO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當前,叫停ICO是十分必要和及時的。但是這並不妨礙相關的金融科技公司、行業機構、技術公司去繼續研究區塊鏈技術,區塊鏈本身是好技術,對於區塊鏈,應當採取各種方式,鼓勵其發展壯大,並幫助中國金融行業實現彎道超車,使中國金融行業快速發展,由大到強。並且區塊鏈技術可以運用於很多領域、場景,包括一些社會管理領域場景,不應當將區塊鏈和ICO畫等號,需要進一步拓寬研究和發展區塊鏈技術的視野。

在監管政策落地後,上周末北京舉行了一場區塊鏈會議,對區塊鏈「回歸」和發展進行了討論。與會專家也表示,在此前ICO融資逐步上升甚至取代風投成為新科技融資主要渠道的同時,2017年初至今,整個虛擬貨幣市場價值增長了811%,相當於1460億美元。ICO確實存在很大的泡沫。而且,很多ICO融資流入了債券、有色金屬、股票中,ICO是不是在支持科技發展需要打上一個問號。ICO攪亂金融市場,區塊鏈技術也會受到負面影響。

穿透式監管更適合中國

孫國峰指出,金融科技還是具有很強的風險特徵,必須要加強監管。他建議,對於國內金融科技監管要將微觀功能監管與宏觀審慎管理相結合。美國一些金融科技監管經驗很值得中國借鑒,特別是其穿透式監管、功能監管方面。而監管沙盒,總體並不適合在中國大範圍普遍開展。

孫國峰表示,金融科技本身的金融屬性決定了其有很強的風險特徵。從目前的風險來看,一是來自金融科技自身的風險,二是金融科技存在造成金融體系金融風險加大的因素。一方面,金融科技使得金融風險更加具有隱蔽性、傳播速度更快、影響範圍更廣,增加了金融系統性風險;另一方面,金融科技使金融業「脫媒風險」加大;此外,金融科技還會涉及金融消費者保護的問題。總體來說,金融科技還是具有很強的風險特徵,必須要加強監管。

目前,國際上金融科技監管模式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一些相對小型開放的經濟體並且是國際金融中心,比如英國、新加坡。這些國家由於自身市場比較小,金融科技發展產生的風險隱患並不是很突出,同時肩負著國際金融中心發展的任務,會採取一些鼓勵措施,包括引入監管沙盒;另一類是一些大型經濟體且金融市場特別大,比如美國、中國。美國發展金融科技在技術上具有一些領先優勢,且監管嚴格。而中國在金融科技運用場景方面雖明顯領先,但也存在監管模糊地帶,特別重要的是個人數據保護不及美國完善。

在他看來,美國一些金融科技監管經驗很值得中國借鑒,特別是其穿透式監管、功能監管方面。在美國,不管金融科技以何種形態出現,均根據涉及的金融業務性質納入到相應的金融監管體系之中,比如P2P,有些業務涉及產權變化,由美國證監會進行監管。美國財政部對貨幣服務機構進行監管,每個州都有貨幣轉移法,對貨幣轉移要求在州政府監管機構進行註冊登記,此外美國還有聯邦消費者保護法、聯邦金融消費者保護局,從行為監管的角度保護相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至於監管沙盒,作為一個國際經驗,也不排除考慮在個別領域進行試點,但總體並不適合在中國大範圍普遍開展。」孫國峰指出,中國金融科技現在主要的問題還是監管不足。

從國際經驗看,監管沙盒實施對象都是一些初創型企業,金融科技自我發展動力不足,需要鼓勵發展。相反,我國市場比較大,金融科技機構相對來說比較容易盈利,自身發展動力強,在此背景下如果再實施監管沙盒,很多大中小型金融科技機構都會來申請,可能容納不下如此多的機構。

孫國峰認為,中國金融科技監管要注重微觀功能監管和宏觀審慎管理相結合。微觀功能監管採取穿透式監管,根據金融科技的金融特徵,按照相關業務的類別由相關監管當局進行監管,實現監管全覆蓋,避免監管空白。宏觀審慎管理是把金融科技納入到宏觀審慎管理框架當中,完善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制度。他還提出,應當把具有系統重要性的金融科技公司納入宏觀審慎管理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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