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男子們為何痴迷三寸金蓮,不愛豐乳肥臀?原因很簡單,四個字
關於纏足起源,說法不一,最常見的說法是南唐後主李煜有一個妃子,這個妃子舞跳的特別好,其他妃子都不如她。為了儘可能討好李煜,這個妃子把自己的腳裹起來跳舞,這是纏足的開始。北宋時,纏足從宮廷傳入民間,風靡一時。
蘇東坡曾對纏足進行了專門的描述,「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顯然,女子纏足並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取悅男人。如今人們對女子「豐乳翹臀」的身材感興趣,至於腳的大小則關注很少,可為何古代男子正好相反?
古代民間流傳著這樣一首民謠,「裹小腳,嫁秀才,吃饃饃,就肉菜;裹大腳,嫁瞎子,吃糠菜,就辣子。」這首民謠把女子腳的大小提升到一個人的身份變化上,可見人們對纏足的重視。文獻記載,從宋朝開始,很多妓院里盛行一種使用小腳的「行酒」遊戲,「瘦欲無形越看越憐惜,此用之在日者也;柔若無骨,愈親愈耐撫摩,此用之在夜者也。」
當時,女子的「三寸金蓮」就是男子的「造淫之具」,據說當時人們發明了女子小腳玩法多達48種之多,比如聞、吸、舔、咬、搔、脫、捏、推等等。於是,為了滿足當時男子特殊的要求,女子不惜破壞自己的腳部骨骼,最終使足骨變形、足形尖小,走路時只能以足跟勉強行走。「裹小腳一雙,流眼淚一缸。」這句話道出了裹腳對女子的迫害。
1911年辛亥革命後,湖北軍政府發布了婦女放足告示,「惡習流傳,歷千百歲,害家凶國,莫此為甚。……當此除舊布新之際,此等惡俗,尤宜先事革除,以培國本。為此令仰該部,速行通飭各省,一體勸禁,其有故違禁令者,予其家屬以相當之罰,切切此令。」
雖然政府命令不許纏足,但纏足習俗在中國已經流行千年,「積習相沿已數千年,實有積重難返、弊深難革之勢。以故政府曾三令五申,而一般人民仍置若罔聞、視若無睹。革除之難,可概見矣。」為了儘快掃除纏足惡習,當時政府再次發出警告,「未婚者不得娶纏足女子;已娶纏足者,一律放足;違約者罰以重金,家長為幼女纏足者罰金加重10倍。」
參考資料:蘇軾《菩薩蠻》、《纏足史》、《採蓮新語》、《禁絕婦女纏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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