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曬「別人家的年夜飯」,被拘留5天!

這是一起曬「別人家的年夜飯」被拘留5天的案件:

今天,湖南長沙縣公安局官方微信「星沙微警」發布消息,2月18日,長沙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快速查處一起在網路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案,1人在微博上曬烹制穿山甲、熊掌等的年夜飯圖片,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五日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大年夜,博主@一車當先cars發了一條讓網友震驚的微博:

滿桌野生保護動物讓人瞠目。

接到網友舉報後,當晚9時許,國家林業局迅即通過官博予以回應,同時,通報當地森林公安機關進行查證。

隨後,該博主饒某順到湖南長沙縣森林公安局接受調查。2月18日,長沙縣森林公安局將該案移交至長沙縣公安局。縣局治安大隊經查,饒某順在2018年2月15日18時許,為獲取粉絲點擊量,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從網路下載熊掌、小鯊魚、穿山甲等五張圖片,並編輯「別人家的年夜飯」等相關信息發布在微博上,導致該信息在網上廣泛傳播。

目前,饒某順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五日

警方提醒:

網路不是法外之地!根據法律規定:在網路編造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尚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給予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法律: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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