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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朔一隱無蹤影,賀歲猶見馮褲子,怒懟只剩陳道明

馮小剛的包袱都抖完了,手還在抖。

這次抖出來的不是賀歲片,是一段小視頻,這段小視頻在網上比他往年的賀歲片還要火,可稱為賀歲小視頻。

在這場大年初一北京演藝圈一個小圈子的聚會上,很難說角是馮小剛,還是陳道明,誰也沒壓著誰;但肯定不是王朔,因為他沒來,一隱多年無蹤影。他要來了,憑那資歷、氣場和情義,必定艷壓全場,不當角都難,馮小剛就是跑龍套的了。

其實,逮誰罵誰、口無遮攔、睥睨天下,我是流氓我怕誰?這只是朔爺的媒體標籤,真實生活中謙遜得多,但很有大哥風範。 他自己說:「我前些年一直演一個北京王朔,其實我不是。我是一個有美德的人,我內心真的很美,我沒有害過人,沒有對不起人。我沒有欺負過比我弱小的人。」

對此押司完全相信。1997年王朔去了美國,半年後回國,活躍了兩三年,之後一直處於隱居狀態。就在那兩三年,看得出王朔對於「回歸社會」是抱有很大希望的,還在努力掙扎奮鬥,折騰出《無知者無畏》、《看上去很美》、《美人贈我蒙汗藥》等幾部作品。也就在那兩三年,押司和王朔有過幾次見面,有過幾次採訪性質的交流。他穿著一身黑皮夾克,很誠懇地稱呼你的名字:「你就是上海的宋押司?」談話中他並不自誇,誇阿城,一副五體投地的樣子。

其中一次對話是這樣的:

押司:從你最近的表現來看,你是屬狗的?

王朔:我是屬狗。

押司:別以為誰罵得凶誰就厲害了,除了賺稿費,現在你還會玩什麼別的花樣?

王朔:罵人是我自個兒的事。現在大家都可以自由發言,我為什麼不能?我不看別人的眼色,我想怎麼干就怎麼干,別人管不著。我不依靠誰,我喜歡做什麼就做什麼。我就是一條叫的狗!

押司:只會寫書出書?干點別的不會嗎?

王朔:出書賺錢,很正常。我想什麼時候出書就什麼時候出書,我自己都管不著我自己。

押司:你的文筆為什麼不觸及社會黑暗面?

王朔:什麼叫社會黑暗面?這個問題提出來,表明我作品中描寫的是社會的光明一面。這個問題提得好,我很願意聽到。

押司:你覺得你和金庸相比,誰更有才華?

王朔:我寫《我看金庸》,我不是要和金庸比才華。我看金庸寫武俠有才華,別的方面就一般。才華這東西本身是虛的,我覺得自己有才華,金庸會覺得他有才華。我認為金庸的小說不是好小說,是港台俗文化代表之一。

押司:你曾說過,將來一不留神就要寫出本《飄》、《紅樓夢》,何時能拜讀?

王朔:可能再要過兩年,我才有心思去寫;那時,年輕人老了,也許他們就沒有興趣看了。

押司:你以前寫的並不是你喜歡的?

王朔:早期我寫的東西,受編輯、評論家的干擾較大,在他們眼裡,文章都有個等級秩序,我要冒出來我得往「好」裡面套。後來又受市場的影響,我得把東西賣出去養家糊口呀。最讓我痛苦的是受讀者的影響,他們喜歡我那種風格,我得對得起他們,一直保持下去,結果疲了。

押司:有段時間你像個「大眾情人」。

王朔:塗脂抹粉,做媚態,自己都可憐自己。後來我才明白,我不是明星,自個兒還得自個兒活著,跟大眾背離就背離吧。大眾中有聰明人,也有糊塗蟲,搞影視劇要迎合所有人,太累。我現在寫東西很自由。

押司:你對大眾感到失望了?

王朔:搞藝術的沒個性不行,大眾喜歡我那樣,我就老著臉那樣,幹嘛!所以說,大陸現在的文化節奏太慢了,十年如一年,港台倒是快多了。兩三年要換一換空氣,不要老那幾個人在台上唱,看來看去一兩個導演拍的片子,煩不煩?

押司:你就這麼一直寫下去?

王朔:寫完不寫了,玩,找點有意思的事兒干,不要太費腦。

那幾次對話之後,王朔確實沒寫多少文字,找著有意思的事兒,捧完徐靜蕾捧王子文,不費腦,但傷身體。徐靜蕾之後,2009年王子文認識了王朔,王朔帶她見了馮小剛。後來,王子文在《唐山大地震》里扮演李晨的妻子;在《一九四二》演張國立的女兒。除了這些JB事,王朔基本隱居了,連女兒的婚禮都沒參加。婚禮上來的是馮小剛,陳丹青,趙寶剛之類的朋友,充當丫頭王咪的娘家人。

王朔怎麼把馮小剛帶出道的,百度上都有,押司不贅述。還是說到1997年,因為「你懂的」原因,反對勢力動用行政力量對王朔全面打壓,書也不讓出了,《我是你爸爸》拍出來後也被斃了,王朔只能去美國避風頭。馮小剛拍攝的《甲方乙方》改編自王朔小說《你不是一個俗人》,為了順利上映,去掉了王朔的名字。從此,馮褲子抖著王朔的包袱,拍起賀歲片。一拍就是十幾二十年,很努力,終於拍到《芳華》也有了些自己的東西,聚會上急著顯擺。

《甲方乙方》票房火爆後,馮讓人付給王朔5萬稿費,給王朔扔了回去。有難不能同當,兩人徹底鬧掰。兩人的朋友葉京氣憤不過,在《與青春有關的日子》劇中的塑造了馮褲子這個角色:長相醜陋、性格猥瑣、欺軟怕硬,又愛哭、愛佔小便宜,最後做了導演,找的演員長得巨像馮小剛。

看過這部劇的人,都知道這是明涮馮小剛。

後來,為了捧王子文,王馮兩人和好了,但聚在一塊兒,聊著聊著就陷入尷尬沉默。所以,馮小剛的聚會上,王朔少有蹤影。

在這次大年初一的聚會上,馮小剛出題要讓《芳華》女主角苗苗跳舞,說想讓大家看看為什麼他會選苗苗當女主角,意氣自得;陳道明一本正經勸阻:這丫頭穿著高跟鞋不方便。周圍有人起鬨,陳道明怒懟:「你他媽沒見過跳舞啊!」

但馮小剛拉著苗苗的手腕,說讓她把靴子脫掉,堅持讓跳。陳道明臉色不悅,估計要不是大年初一,當場就發飆了,剋制著臉面,半推半就伴奏舞曲。然後,馮顯然心虛了,一個勁解釋:「道明,我沒讓我們女演員給大家跳舞……人家不輕易跳舞。」一旁的葛優也尷尬打著圓場:「比劃比劃就行了……」

一聲嘆息。

但使當年朔爺在,不叫褲子抖威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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