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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蓮罪該萬死 可是人們為什麼不罵西門慶?背後原因令人心寒

水滸傳里的女人命運都很悲慘,除了「 眉橫殺氣,眼露凶光。轆軸般蠢坌腰肢,棒錘似粗莽手腳。厚鋪著一層膩粉, 遮掩頑皮;濃搽就兩暈胭脂,直侵亂髮」的母夜叉孫二娘,和「眉粗眼大,胖面肥腰,有時怒起,提井欄便打老公頭,忽地心焦,拿石碓敲翻莊客腿」的母大蟲顧大嫂這兩大丑女,什麼閻婆惜、潘金蓮、潘巧雲、李巧奴這些長得有幾分姿色的女人,個個死於非命,不但死得很慘,名聲也很不好,幾乎就是出軌的代名詞。

現在有人設想讓潘金蓮嫁給武松,當然這種事情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因為重情重義的武松絕對不會幹出這樣豬狗不如的事情。但是從另一方面來看,在《水滸傳》這部小說中,潘金蓮唯一愛的人就是武松,正因為對武松的一往情深沒有得到應有的回報,這才讓西門慶有機可乘。我們甚至可以說,潘金蓮是個可憐人,在那個重男輕女的封建社會,潘金蓮實際是禮教的受害者,是一個無法主宰自己命運的弱者,甚至曾經是一個很有原則的人。

我們先來看看潘金蓮是怎麼嫁給武大郎的:「那清河縣裡有一個大戶人家,有個使女,小名喚做潘金蓮,年方二十餘歲,頗 有些顏色,因為那個大戶要纏他,這女使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從。」堅決拒絕大財主的糾纏,而且這個大財主手裡還攥著自己的賣身契——在那財主眼裡,潘金蓮就是一件隨時可以使用的物品,如果這件物品不合用或者不讓用,那麼就可以轉手賣掉。而潘金蓮就是這樣被報復性惡搞,名為賣實為賠錢送給了「身材短矮,人物猥瑣」的武大郎武植。可以說,武大郎與潘金蓮的婚姻,一開始就是一個悲劇,而在這場悲劇中,武大郎是受益者,潘金蓮是受害者。

雖然書中說「這婆娘倒諸般好,為頭的愛偷漢子」,但是卻沒有真憑實據證明潘金蓮出軌,反倒是為了躲避「風流清子弟」的糾纏,搬離了清河縣,這才在陽谷縣遇到了打虎英雄武松。潘金蓮對武松可謂「一見鍾情」:武松與他是嫡親一母兄弟,他又生的這般長大。我 嫁得這等一個,也不枉了為人一世!你看我那三寸丁谷樹皮,三分像人,七分似鬼, 我直恁地晦氣!據著武松,大蟲也吃他打倒了,他必然好氣力。說他又未曾婚娶, 何不叫他搬來我家裡住?不想這段因緣,卻在這裡!

當然,按照傳統的禮法和道德觀念,潘金蓮產生這種想法是不對的,甚至是十惡不赦的,因為武松是自己的小叔子。但是再想一想潘金蓮等於是被強迫賣給武大郎的,不甘心自己任人擺布的潘金蓮產生一些非分之想,自然也就不足為奇了。要恨,只恨那個吃人的社會——窮人家的女孩子根本就沒有人身自由和追求愛情的權利。

即使被武松拒絕,弄得顏面盡失,但是武松二次上門的時候,潘金蓮又燃起了希望之火:重勻粉面,再整雲鬟,換些艷色衣服穿了,來到門前迎接武 松。但是又被武松兜頭澆了一盆冷水:「籬牢犬不入。」氣得潘金蓮哭著跑了。

正因為被武松兩次打臉拒絕,潘金蓮這才破罐子破摔,被西門慶勾搭上了。但是很奇怪,很多人看《水滸傳》,總是大罵潘金蓮,卻很少有人指責西門慶,估計有人心裡還暗暗羨慕西門慶,恨不得自己「以身相代」。

更有明朝文人還專門寫了一本《金瓶梅》,寫得西門慶不但沒被武松殺死,還左擁右抱享盡齊人之福。那本《金瓶梅》現在看來是一本壞書,但是在明朝,真正的「四大名著」,也就是「四才子書」中,《金瓶梅》是與《三國演義》、《水滸傳》、《西遊記》齊名的,只是後來清朝有了仿造《金瓶梅》筆法寫的《紅樓夢》,這才把《金瓶梅》排擠出了四大名著行列。

但是明清的文人,或者說當時的男人們,對西門慶的行徑「心嚮往之」,卻對潘金蓮大加撻伐,就很讓人莫名其妙了:潘金蓮婚內出軌謀殺親夫,自然應該凌遲處死,可是沒有西門慶又怎麼會有潘金蓮的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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