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該有儀式感
生活該有儀式感
聽了蕊希的《生活要有儀式感》,她提到黃磊關於女兒愛情的一句話,我要她一定要和一個有儀式感的人在一起,表白要有儀式感,結婚要有儀式感,生活要有一個儀式,不只是形式,還是一條宣言!像世人宣誓,就像基督世界裡,男女要在上帝面前見證一樣。
最初我並不懂為什麼要這樣一定要搞一個場面才可以,覺得有點多餘,當初只是覺得因為要讓女孩兒開心,表白的時候感動,精彩,充滿回憶,我見過當眾表白,也做過眾人面前的儀式,也見過群體見證下的愛戀。現在我才覺得儀式感不只是一種浪費和矯情。代表著一種誓言,一種承諾,就像告訴世人,大家聽著,這個人,是我的!
有句話說「不秀恩愛的,要麼是不夠愛,要麼是有備胎」我不是很同意,但是沒有儀式感,一定給不了女孩兒安全感。當一個男孩兒不敢帶女孩兒去認識她的朋友,不敢去帶她走進自己的朋友圈,那麼也許女孩兒也就不是男孩兒的一部分, 起碼不是重要的部分。
古時候的婚禮,一定要經過媒人的說媒,男方的提親女方才會答應。司馬相如和卓文君是戀愛的典範,但是私奔缺乏儀式感,在司馬相如有一些功名時,他忘卻了與卓文君生死相依的愛情誓言,想要為名利放棄卓文君,好在後來卓文君用一首詩借古諷今,讓男主回心轉意。
女主是幸運的,男主內心還是有儀式感的,他依然能夠想起陪他私奔的女主,依然記得曾經的誓言。
現代生活中,結婚的倆個人一定要去領一個結婚證,那也是儀式感的證明。在某些情況下需要授權簽字時,只有那個與你簽過證的人,才有對你的決定權,她是可以決定你生死的人,不是因為她有多神聖,而是因為她和你有過儀式感。
當患者面臨治療或放棄時,只有那個與你有紅本的人,才有決定權,紅本代表了一種責任,一種唯一,一種信仰。
我們該注重儀式感,珍惜與我們有過儀式的那些人,不是我們風光時的小三小四,也不是那些與我們每天酒肉吃喝的朋友。只是她,一個與你有過九塊九約定的人。
生活該有儀式感,它是誓言,是承諾,是契約,也是生活。
文章:瀟軻
主播:豆奶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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