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不適合結婚,分次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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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作者丨林宛央
閱讀時長:5min
「有我的地方,無論哪個城市,都可安家。」
「不管他去哪裡,回頭望望,我一直在那裡。」
適不適合結婚,分次手就知道了
正文
1
我記得那是一個黃昏,深秋,紅色楓葉吹落在階梯上,我抱著膝蓋坐在那裡,把頭埋進臂彎,哭了。
他不知道什麼時候走了過來,叫了一聲「喂,同學」,然後遞給我一張紙。
那是我第一次見他,可我只是接過他的紙,說了聲謝謝。
很多年後,他和我說:「姑娘,我鼓起勇氣去撩你,你好歹給我點面子,象徵性地問一下我的名字,搞得我像個送紙的一樣,太丟人了。」
是,如果我能提前預知我們現在的樣子,我想那個時候,我會抬起頭來,問一句:「你是誰?」
可是啊,當年的我們,誰都料不到,13年後,那句「你是誰」的答案,變成了「我是你老公」。
是的,我和老馮認識13年了。
13年前,我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女孩子,從鄉下考入城裡的重點高中,陌生的環境以及無數比我優秀的人,讓我逐漸變得自卑。
而老馮呢,高中三年,他的名字永遠出現在校園優秀學生榜里。
這樣的兩個人原本不應該有任何交集的,如果不是因為我的作文寫得還不錯,偶有文章會刊登到校報上,也許,我們便永遠不會相識。
我一直以為老馮第一次見我,是他「好心」為我送上紙巾那個黃昏。後來我才知道,早在那之前,他已經知道我的名字,那次看到我哭,是想借著這個機會要我的作文練習冊,因為他最頭疼的就是寫作。
後來,我們漸漸熟悉,文理分班後,我選擇了文科,他選了理科,文理教學樓離得特別遠,我們的交集也越來越少,只是每年聖誕和元旦的時候,還是會收到他的禮物。
但也僅此而已。
再後來,我們畢業,我到東北去念書。大一快要結束的那個夏天,收到一通電話,電話里那個人說:「我是你高中同學,現在就在你們學校門口,你能出來一下嗎?」
我當時特別怕遇到壞人,還叫了班裡的男同學陪著我一起,走到校門口,我看見了老馮,他拎著一個特別大的玩具熊,就這樣滿身是汗的站在了我面前。
我說不清我心裡當時的感覺,但應該是歡喜的吧,後來,老馮一直嘲笑我,說我那個時候一個勁兒地對他解釋,說陪我一起來的不過是普通同學。
我們一起吃了飯,然後我才知道,他也在東北讀大學,不過和我不是一個城市,車程大概四個小時吧。
但年輕的時候,是不覺得遠的,我們見得很頻繁,每個月,或者他約我,或者我約他,總能見上那麼一兩次,因為也沒別的地方可去,加上吃最能化解曖昧期的尷尬,那小半年裡,我們幾乎吃遍了兩個城市(高級餐廳除外,因為那時真的沒什麼錢)。
一直到現在,我還是會懷念當初某條街某個小館子的某樣食物,一直念叨著要再和他去吃一次。
真正開始談戀愛是在第二年的冬天。
他帶我去看電影,從電影院出來後,雪落了一地,我們走在雪地上,誰也沒有說話,周圍安靜得彷彿能聽到心跳聲,我想那就是心動的聲音吧。不記得我們走了多久,他慢慢地拉起我的手,放進他的口袋裡。
又是一陣沉默,然後我聽到他說:「對不起,現在才有勇氣,說一句我愛你,很早以前就喜歡你了,試過忘掉,但做不到,今天,終於可以站在你面前,坦坦蕩蕩說出心裡話,你答應也好,拒絕也好,我都不後悔。」
心裡好像有個什麼東西,融化了,我輕輕地靠近他,用雙手圈住他的脖子,踮起腳尖,落下一個吻。
漫天冰雪,比身而過,長春的雪地里,我和老馮都決定從此捧心相待,以後,他身上的那顆心是我的,我身上的是他的,人生的沉重和歡喜我們一起背著。
就這樣,我們談了三年的異地戀。
逃了多少課,買了多少張車票早已記不清,但那些年夏天的星,那些年冬天的雪,像釘死在記憶中一樣,我和老馮都逃不掉。很多年過後,細節逐漸模糊,但他在飄著雪的車站裡,捧著熱氣騰騰的烤紅薯擁我入懷的味道,我想我永遠都記得。
可我們終究還是迎來了分手。畢業那一年,我們都忙於找工作,一次次的被拒絕,終於我們都感受到了生活的壓力,那一年,我們的爭吵格外多。
一次次的推搡,一句句的不耐煩,一聲聲的抽泣,一頓頓不歡而散的飯,以及那些七零八落,掉滿一地的無奈心事,把我們都變成了最討厭的人,慢慢地我們不再體恤對方,而是相看兩厭,歇斯底里,最終兩人都心驚膽顫,只能分手。
這世間不是所有的分手都要血肉模糊,更無奈的是我們發現從前的甜蜜抵不過此刻的一地雞毛。
原來所謂無疾而終,不過就是兩個人,已無信心共擔風雨。於是撂下最狠的話,決絕地告訴自己永不回頭。
可是分手後,我和老馮都失眠了。
有一天,他工作,到新疆出差,半夜,車子壞在荒無人煙的路上,漫天繁星,秋風在無邊無際的天地之間搖蕩,他撥通我的電話,天南地北的月落無聲中,只聽到那一句:突然很想你。
而我在遙遠的南方城市,一夜無眠。
想起很多個清晨,他對賣雞蛋灌餅的老頭兒說:兩張餅,她的那張加個香腸;想起很多個黃昏,涼風乍起,他為我披上他的外套。
想起分手後的第一場大雨,我站在長春街頭,像落了難的孫悟空,對每輛開過的計程車,大喊師傅。可是那麼多的司機中,卻沒有一個恰好叫老馮。
我只能,我只是,真的也想你。
那麼放下一身戒備,搭上此生運氣,也要和你在一起。
分手後差不多半年吧,當我們無法抵擋對彼此的思念,我們決定繼續在一起。我們放棄原來的工作和城市,去到一個新的地方。
老馮曾對我說:有我的地方,無論哪個城市,都可安家。我亦曾對老馮說:不管他去哪裡,回頭望望,我一直在那裡。
複合後的第一年,我們過得很艱難。
老馮住在公司安排的宿舍里,而我和閨蜜租住在城中村裡,環境髒亂差到和周星馳的《功夫》里你所看到的場景一模一樣,哦,現在有個新名字形容這樣的房子——棺材房。
每次老馮去看我,站在那個轉不開身的地方,都會抱著我說:「我一定會努力工作,帶你去住更好的地方。」
那個時候我們特別窮,沒車也沒房,老馮常常騎著一個破自行車帶我到各處去溜達,我們總是在超市快要打烊的時候進去逛,不是因為忙,而是因為那個時候的水果和蔬菜是最便宜的,而我會在回家後,用買到的這些菜葉子,為老馮做一碗全天下最好吃的面。
我們的第一套房子,就是老馮騎著自行車帶著我跑遍東南西北去看的,簽完購房合同的那一天,我倆高興得睡不著覺,跑到蓋房子的地方,坐在一片荒蕪中,彼此擁抱著,想像著以後住進來的樣子。
窮成那樣,我們竟然誰也沒抱怨,我那時候看到別的姑娘開著跑車拉風地從我面前飛馳而過,竟然絲毫不羨慕,對我來說,一抬手就可以抱到那個騎著單車的老馮,是最最幸福的事情,一直到現在,我仍然懷念那些坐在他單車後面安心地可以睡著的時光。
後來,經濟狀況開始越來越好。在城中村住了半年後,老馮離開公司宿舍,開始租環境好一點的房子。搬去老馮那裡的第一天,老馮向我求婚了,沒有燭光晚餐,也沒有超大鑽戒,一點都不浪漫的老馮對我說:「我不想讓別人覺得你是個隨便的姑娘,更不想你在愛我這件事上沒有安全感,所以我們結婚吧。」
而我特別不爭氣地只知道點頭。
那個冬天,我和老馮結婚了,領證的那一天,我倆緊張地一路上沒有說話,直到拿到了結婚證,看到兩個人相依而笑的照片,仍然覺得像是在做夢。
那個晚上,老馮送了我一個禮物——一個筆記本,上面貼滿了異地戀時期,我們兩個人的往返車票。他說,他想記得我怎樣愛過他。
可是老馮不知道的是,我也一直在偷偷給他準備禮物,從認識他的那一天起,我就為他寫了日記,十三年,我寫了大大小小好幾個本子,我也想記得他怎樣愛過我。這個禮物,我一直沒送他,我想等到我們擁有自己小baby的那一天,再交給他,我知道這一天,很快會來。
三年前吧,電影《匆匆那年》上映的時候,我在微博里寫:匆匆16歲,我們初見,匆匆20歲,我們牽手,匆匆25歲,我們結婚。一晃,匆匆10年,說過對不起,始終沒放手。謝謝我的陳尋一直都在。
電影的官方微博轉發回復說:謝謝你的那個陳尋,讓我們還能感受到愛情的溫度。
因為這條回復,很多人問我:是什麼能讓你和你的「陳尋」堅持走到最後?
難道沒有矛盾嗎?難道沒有誘惑嗎?難道沒有想放棄的時候嗎?
當然有,可是最後我們能堅持下來,我想最重要的原因是所求不多吧,或者說珍惜,我們都把對方當成最重要的人珍惜,我們也珍惜在一起的每一段時光。
我和老馮一直有個約定,每年冬天第一次落雪的時候,一定要在一起吃個火鍋。並不是為了紀念什麼,而是我們都想提醒對方,不要忘記當初我們為什麼相愛。
婚姻是一件很難的事情,我們常常行至中途,便忘了來時路,但我希望你們一直往前走的時候,也能記得回頭看看當時的自己,那個回頭的瞬間,你就能找到很多珍惜的理由。
我的一個朋友說,人生最美好的事情,是你睡醒了,發現最愛的人,就在你身邊。
正擁有這種美好的人,你們可千萬千萬要珍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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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存那些
悲傷的、磨人的、劇烈的、疼痛的
甚至無望的愛情
然後絕處逢生
然後求仁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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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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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宛央
瀟洒派小妖精,暢銷書作者,影視編劇
一個不走千篇一律的人生,卻過得比誰都瀟洒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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