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這個佛理就幸福,遠比燒香祈福管用!
佛學
02-21
當人們車子、房子、票子、位子......一應俱全之時,發現幸福並沒有到來,反而煩惱越來越多,辛福感越來越低。
物質最為豐富的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線城市的居民,幸福福感反而低於貧困地區的農民。
那些一擲千金的富豪並沒有感到什麼幸福可言。為什麼呢?
《法句經》有云:
不當趣所愛,
亦莫有不愛,
愛之不見憂,
不愛見亦憂。
這首偈子的意思就是:
不要拚命追求自己喜歡的東西,
不要竭力厭惡走向自己的東西,
喜愛的東西沒有了會心生憂愁,
討厭的東西出現了同樣會憂愁。
1. 所愛之物越少,越幸福
如果希望活動幸福、快樂,那麼對於喜歡的東西盡量少一些,就是偏愛少一些。
最好沒有偏愛。喜歡的東西越多,追求也就越多,擁有的越多,心就累的多。
2. 無嗔無愛就無煩惱
嗔就是忿、恨、惱等。
《六祖壇經》勸我們「嗔愛不關心」的心境,就是不要自己有嗔有愛,否則會有煩惱。
愛的東西想得到,就會擔心得不到,一旦得到就擔心失去。心裡就會永遠有負擔,有負擔就沒有安定感,幸福感。
因此,有所喜愛、有所厭惡,就會有困擾、有束縛、就難以解脫。
也就是說,只有這個世上有一件東西是你喜歡的、或者是討厭的,就會為之困擾、就會喜厭交加、就會患得患失,這就是痛苦的根源。
3. 超越「喜厭」才有真正的幸福
什麼是「超越喜厭」呢?
沒有喜愛非要追求而必得的東西;
沒有討厭非要去之而後快的東西。
練習「隨遇而安」的功夫:
就是指能順應環境,在任何境遇中都能滿足,逐漸培養自己隨遇而安的心態。
因此,真正擁有幸福就要:「超越喜厭」「隨遇而安」「隨緣而動」,這樣就處處安心、時時安定,才擁有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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