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書學理論邏輯的演變,原來這才是「無法」
宋代書法藝術在中國書法歷史上有著濃重的一筆,佔有極其重要的藝術地位。宋代的書論作品,多以小品隨筆為主,短則三言兩語,長也不過千於言。但是內容卻是包括萬象,無所不涉及,經史子集,琴棋書畫等相關內容都會出現在這些藝術作品和書論作品中。書論宋人的這些短而小的s作品,成為宋朝以後所有書法家關注的焦點,歐陽修、蘇軾、黃庭堅、米芾等人的很多題跋作品都成為人們相互傳頌的格言警句。也成為了書法新理論、新思想的重要激發點。
蘇軾
所以,由此現象提醒我們,絕對不能簡單化的看待宋人書論小品化的現象,它很有可能蘊藏著某種極為深刻的文化邏輯。深刻反映了宋朝人認識書法、把我書法的文化品格。短小而散亂,也許正是深刻而洒脫的表現。小品化問題,只是涉及書法美學原理以及鑒賞、及書法批評的時候,表現的非常的典型。由此可見,短論、隨筆是他們在討論書法問題核心內容時,一種主動的形式選擇。
整體的宋代書論,基本都染上了這一獨特的時代色彩 ,特別是蘇軾和黃庭堅更實在不經意中,時刻飲用禪宗經語和典故來討論書法。又比如,他們在討論書法規則的時候,經常使用「無法」這個詞,如:老夫之書本無法等等。這裡的「法」是一個典型的禪學名詞,通常我們肯定會理解為沒有法度的意思。當然這麼理解有點過於膚淺和機械化了(照本宣科)。按照蘇軾、黃庭堅的意思,所謂的「無法」,是指通匯一切法則之後(其中肯定包括歷代的書法規則和書法的筆法技法及自然創作感法則),由心靈徹底解脫後而釋放和把握一切法則的一種境界。這也可能是宋人書法意趣包羅萬象的魅力所在吧。宋代尤其是蘇黃二人,一直強調書法的最終境界要靠人自己的領悟,這也是無法之法不可學的根本原因。
黃庭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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