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劍川石寶山寶相寺失火,官方別急著撇清責任!
劍川省級重點文物寶相寺失火:官方別急著撇清責任!
2018年2月19日,農曆正月初四下午,幾段疑似大理劍川石寶山寶相寺失火的視頻在朋友圈瘋傳。
大理民諺常說 「大理有名三塔寺,劍川有名石寶山」,寶相寺位於石寶山懸崖峭壁之上,建築奇險,或被稱為「雲南的懸空寺」,始建於明朝,1993年被公布為第四批雲南省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寶相寺片區還是每年石寶山歌會所在地,每年歌會期間,各族群眾在寶相寺周邊聚集對歌,大家對寶相寺感情很深。
寶相寺失火之後,曾有當地群眾哭著給我打電話,說:「太心疼了!」
初步了解,是上午11時25分左右寶相寺地藏殿著火,約半個小時候被撲滅,無人員傷亡。不過,從視頻和圖片資料看,這個珍貴的「雲南懸空寺」毀損還是不小。
不過,發生在上午11時的火情,在視頻和圖片瘋傳了半天之後,官方直到21時19分才由「劍川縣旅遊資源保護建設管理委員會」的官方微博發布了通報:
關於劍川縣寶相寺地藏殿火情的情況說明
2月19日上午11時25分,寶相寺地藏殿(該寺院不屬於文物點)發生火情,值守人員第一時間報警,並迅速開啟消防栓撲火,疏散現場人員;我縣消防大隊、甸南派出所、森林撲火隊及旅遊、文廣、住建、民宗等部門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開展相關工作。火情於2月19日上午11時50分全部撲滅,無人員傷亡。
經現場勘查,初步判斷為香客在二層燃蠟燭敬香導致該殿二層屋頂起火,主體結構未發生倒塌。
目前,我縣相關部門繼續做好火情調查和現場排危、修繕等工作,同時將進一步加強對寺院的管理,嚴禁煙火,確保安全。
劍川縣旅遊資源保護建設管理委員會
2018年2月19日
劍川縣旅遊資源保護建設管理委員會的回復,距離火情發生已經約十個小時,可以看出劍川對寶相寺失火的通報是慎之又慎的。但是,看了全文內容,所表達的意思卻只有四個字:「推卸責任!」
1、起火原因是香客點香,是香客的責任;2、值守人員第一時間報警,沒有責任;3、縣消防大隊、甸南派出所、森林撲火隊及旅遊、文廣、住建、民宗等部門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開展相關工作,相關部門沒有責任;4、無人員傷亡,事故不大;5、「該寺院不屬於文物點」,燒了也問題不大(寶相寺到底是不是文物呢?雲南省政府立的保護碑呢)。
有了這些內容鋪墊,因為所有人都沒有責任,自然也談不上問責之類的,所以下一步的工作還是老生常談「縣相關部門繼續做好火情調查和現場排危、修繕等工作,同時將進一步加強對寺院的管理,嚴禁煙火,確保安全。」
有網友很尖銳的指出:「最無恥的事情,就是門票漲價的時候政府說寶相寺是文物,起火的時候政府說寶相寺不是文物點!」根據是石寶山風景區曾在2015年進行調價,門票從50元每人漲到65元每人。
無論官方如何推卸責任,無論寶相寺到底是否省級重點文物點,景區管理的責任是無法卸清的,畢竟,石寶山風景名勝區依託寶相寺、石鍾寺、石窟等宗教文化等收取門票發展旅遊,也應當擔負消防安全等責任。
以宗教文化為主的石寶山風景名勝區,最主要的幾個景點都是寺院,平時免不了群眾的香火,尤其逢年過節上香的群眾更多,景區更應該在消防預防上下功夫,而不是事發之後,樓都燒了半座了,才來辯解什麼「第一時間報警」、「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如果真的都是第一時間盡職盡責,哪來那麼大的火!
而寶相寺作為雲南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出現這麼大的消防事故,相關部門長期管理疏漏是絕對存在的,絕不能以一句「(該寺院不屬於文物點)」來掩飾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多年前,我們一直反對劍川硫酸廠的選址,是防患於未然,擔心硫酸廠所產生的廢氣會影響到石寶山被稱為「南天瑰寶」的石窟;同樣,石寶山風景區的經營者和管理者,以及職能部門亦應當在節假日針對宗教活動場所加強管理、規範和防範,不然,責任推得一乾二淨,那今後難免還會出現更多類似的事故。
(寶相寺保護界碑)
(火災)
(失火之後)
(失火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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