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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在說冰糖葫蘆,我是在說愛情啊

我很喜歡吃冰糖葫蘆。

那天和同學約了一起逛街,可我提前到了,無聊就先到處逛逛。路過一個賣冰糖葫蘆的攤位,想到自己好像很久都沒吃糖葫蘆了,就想去挑一個糖葫蘆。結果走近攤位車子的櫥窗一看,發現裡面除了紅色外表的糖葫蘆,還有好多其他類型的,比如糖漿裹著的草莓、奇異果片等等。每種看起來外表都特別誘人,草莓鮮艷飽滿,奇異果青翠妖嬈,各有風騷。相比之下,剛剛我一心想買的糖葫蘆就顯得有點其貌不揚了。

我突然心血來潮,糖葫蘆也算常吃常有,不如這次試試別的?嗯,好吧。可是買哪一個比較好呢?糖草莓很漂亮,但要十塊錢;糖奇異果也很好看,價格卻和糖葫蘆一樣,也是五塊錢。那就換成買糖奇異果?

不夠十秒鐘的時間,我就說服了自己改變主意,並且決定了買糖奇異果。

我滿懷期待地指著櫥窗裝著糖奇異果的地方,「給我來一串這個」,並且遞上了從口袋裡拿出的錢。老闆收錢後遞過來一串糖奇異果,剛好是從我的視線看過去被我手指中的那串,我瞬間欣喜不已。

剛拿到手裡,我就迫不及待地吃了起來。吃第一片的時候,只覺得哇好甜啊,但是似乎沒有想像中的好吃;繼續吃第二片,不行,太甜了,有點受不了了;猶豫著吃了第三片,媽呀實在太甜了,我得喝水,而內心繼續往下吃的慾望也消失了。

望著還戳著兩片奇異果的尖簽,我決定不吃了,先拿著它去逛幾分鐘,邊逛邊思考究竟要怎麼處理它。要不要繼續吃呢?吃吧,可是實在不喜歡,因為太甜了,不像糖葫蘆,酸酸甜甜的,吃起來沒有那麼膩;不吃直接扔了吧,又有點浪費,加上這糖奇異果也挺好看的。要不再逛一下,說不定等會就又想繼續吃了?

所以矛盾的我又逛了十分鐘,而期間我經過了兩次垃圾箱,雖然有點想扔但都沒有真的扔。突然叮咚一聲,同學的微信發來說,她快到了。我看了看時間,心想,再亂逛是不是很浪費時間?何況等下同學就要到了,我真的吃不完,也不想拿著它和同學逛街,究竟要怎麼處理才好啊?

我開始逼迫自己面對:真的不想吃了嗎?嗯。真的吃不下了嗎?嗯。扔掉是不是很浪費?你看世界上還有多少人是忍飢挨餓,連飯都吃不上的?你就這麼狠心扔了?那給吃不上飯的他們吃?可他們很遙遠現在也不在我旁邊啊。就算我不浪費,很難受地把它吃完,也無法舍己利人啊…那不如還是扔了吧,反正我不是真的喜歡吃,只是好奇新鮮,想嘗嘗而已,又何苦為難和強迫自己。

嗯,扔了。

不到片刻,剛剛還被我緊緊拿在手裡的糖奇異果,現在已經靜靜地躺在垃圾箱的肚子里了。

既然決定買了就不要後悔了吧,扔了也就不要再惦記了吧,反正咱買得起。而且我原本想吃的和喜歡吃的是糖葫蘆,不是糖奇異果啊,只是自己一時決策錯誤,剛剛吃的時候已經很難受了,既然現在選擇扔了,就不要再難過和責怪自己了吧。

嗯,摸了摸口袋裡的兩百塊錢,我是應該瀟洒一點地走了。

要讓自己買得起,也要捨得扔。以後買真正喜歡吃的就不會輕易浪費啦。

(註:文章屬原創,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處;文中圖片均來自網路,如有侵權,立即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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