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好消息!農民進城宅基地怎麼辦?今年國家幫你解決!
2018年宅基地新政出台,又有許多農民要偷著樂了!
現如今,在農村由於農民外出務工,子女在外求學,城裡落戶等原因,每年都有很多的農民或農民子弟在城裡安家落戶,但伴隨著城裡安家落戶的人越來越多。農村大量的宅基地就成了空房。
一方面為了工作必須在城裡居住,一方面又對自家的宅基地割捨不下,漸漸地,宅基地成了許多人的後顧之憂。不少農民都在擔心,我進城居住了,或者我把戶口遷到了城裡,村裡的宅基地咋辦?還能保住么?會不會被村裡人充公?進城務工的農民,又能從閑置多的宅基地得到什麼收益呢?
針對農村宅基地面臨的問題,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在有關農村土地改的的文件中給出了答案,農民朋友們終於可以鬆一口氣了。
先來看看,中央一號文件有關農村宅基地的改革,有哪些新的政策?
首先,系統總結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經驗,逐步擴大試點,加快土地管理法修改,完善農村土地利用管理政策體系。紮實推進房地一體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
其次,完善農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不得違規違法買賣宅基地,嚴格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嚴格禁止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
第三,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引導進城落戶農民依法自願有償轉讓上述權益。
是不是看的有點迷糊,其實這裡就重點說了一個變革,就是官方文件中首次提出宅基地「三權分置」。而原來的規定只是針對農業用地上。現在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是什麼意思?
所謂所有權是指的土地性質是集體所有,資格權是屬於農民的,並且只能是一戶一宅。而使用權就是真正使用土地的人,比如你把房子租給了甲,甲就具有使用權。
那它具體有什麼意義呢?其實就和我們城市的商品房一樣,雖然商品房所在的土地不是你的,但你可以買賣,結果不發生所有權轉移的情況下,你出讓使用權獲得了收益。所以宅基地「三權分置」的提出起碼有兩層意義:一是宅基地可以交易,獲得流動性,提升價值;二是明確了權屬,也就是這套房子哪部分是你的,有恆產者有恆心。
規定中還涉及到一點,就是允許農民依法有償轉讓土地的上述權益。這就可以理解為,農民終於可以將閑置的宅基地獲取一定的收益了,但具體怎麼轉化,這就要當地政策是怎麼規定的了。比如,有的地方出台了宅基地有償發出政策,農民可志願放棄,每畝宅基地能拿到10萬到20萬不等的賠償等。
這些政策的出台,不但免去了農民進城之後辦理宅基地的後顧之憂,而且還讓農民得到了收益。以目前的形勢來看,農村土地的市場空間潛力巨大,加上中央三權分置政策的出台,勢必將成為農民們創富的風口,說不定也是中國經濟發展的一個新的增長點。咱們的農民朋友們,就偷著樂吧!
※燒柴火留下的灰原來是個寶?它竟還有這些功效,再也不扔了!
※農民朋友請注意,過完年,從事這些行業的你恐怕就要失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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