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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酒駕怕被民警查獲 謊稱自己沒開車

2018年02月18日,農曆正月初3,春運第18天。高速五支隊一大隊民警按照上級部門要求,在轄區春運安全檢查站對過往車輛超員、超速、酒後駕駛行為進行逐車排查。下午16時30分,一輛停在下口匝道的白色小型越野車引起了正在執勤民警的注意。

車輛停在應急車道內,且沒有打開危險報警閃光燈,極易引發追尾事故,執勤民警上前對車輛進行了查看。當民警問到誰是駕駛員時?明顯發現現場的當事人面露緊張神色,一位身穿黑色皮夾克,滿身酒氣的男子,進入了執勤民警的視線。該男子謊稱,駕駛員到護欄外面上廁所去了,且語無倫次一再強調自己不是駕駛員,自己沒開車。在民警與其交流過程中,民警感覺該男子駕駛嫌疑較大,考慮到安全問題,執勤民警將車輛停到安全地帶,繼續對當事人進行詢問。

在民警與該男子進一步交流同時,民警向該男子提供了執法記錄儀影像,在強大的證據面前,該男子及乘車人不得不承認車輛的駕駛員確實是他。由於中午喝了點酒,怕被執勤民警現場查獲,才謊稱自己沒有開車。隨後,執勤民警在與公安網比對後,確定該男子持有的是准駕車型為C1駕駛證,對該男子進行呼氣檢測時,顯示數值為41mg/100ml,已達到飲酒駕駛機動車標準。大隊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實施辦法》,對該駕駛人採取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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