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才對父母有恩
最近這幾年,我也接受了父母對子女無恩和孩子才對父母有恩的觀點。
以前,我認為父母對子女的人生各方面都可以有不少的決策權。當時的我是單純認為,誰出錢誰做主。畢竟錢難賺,shi難吃,誰有錢誰大爺的觀點還是深得我心的。但直到微博興起,我有幸接觸到不少入籍西方的華人觀點,才發現我多年來接觸到的觀點並不天然正確,很多只是少不更事自以為正確而已。
比如,我受我國傳媒影響也以為年輕人18歲後應該自食其力,只有我國年輕人才一直啃老。其實大謬!在德國,正常家庭也要供養孩子到大學或供孩子學會謀生的職業技能,這樣才算完成責任。還有,應該要在孩子獨立前花的錢,如果沒用到,那孩子獨立後還能向父母拿錢。例如牙齒矯正,這應該是孩子青少年期間就搞定的事情,如果父母沒做好,那是父母失職,理應打錢給孩子。
更令我驚訝的是,孩子在學到生存技能前都可以理直氣壯地伸手向父母拿錢外出獨立生活卻不用受父母指指點點。太顛覆我認知了。原來在德國一個剛滿18歲的人就可以名正言順地拿父母錢外出獨立生活,而且父母不能指指點點孩子的生活。我以前還有點心虛,以為既然爸媽都出錢了,那遵循一下他們的意見也很正常吧。在德國,這種觀點居然是不好的。每個人都擁有獨立人格,父母必須平等尊重孩子,孩子能工作之前花你錢都是正常的,並不存在出錢買孩子人生的選項。你可以教導,但不能脅迫。
沒想到,邪路國家的教育方式如此誘人。我這個人對新觀念沒什麼風骨,只要能說服我,我就馬上拋棄舊觀點。現在我也這樣認為了,父母生我下來,就有義務給我全方位打錢,而且還不能阻撓我的個人選擇和損害我的尊嚴。誰叫你想滿足自己的繁殖欲呢?當然,家庭條件不允許的話也不能苛責。年收入十萬的不應與年收入百萬的比。另外,年收入高卻裝窮的父母是對不起子女的。
而且,從親身經歷來看,孩子是陪父母的玩具,只對父母有恩,父母才應該是需要報恩的一方。在我高中時候,堂哥讓我媽幫忙照顧他剛出生的女兒,於是這小傢伙就在我家呆了三年。在這三年里,看著一個小不點搖搖晃晃地長大,看著她在家裡跑來跑去,真是一件讓人滿足快樂的事情。你以為是你在勞心勞力照顧小朋友?實際上,是小朋友被當成玩具陪你瘋玩,她的長大過程送給父母這麼多開心幸福的回憶。然後孩子像玩具一樣陪你玩了18年,你不給人家買套房子補償一下還讓人報恩?臉皮何在?天理何在?孩子聰明獨立那是你的福氣,孩子愚鈍頑劣還不是你的基因問題?
相比父母對孩子有養育之恩的觀點,我更喜歡基督徒的觀點,孩子是上帝的,我們承諾要好好養,上帝才肯委託孩子在我們家誕生。兩者對比,後者的精神境界至少比前者高62.5%。孩子永遠沒機會選擇父母,孩子都是被動來到這個世間的。所以,孩子又為什麼對父母有責任呢?一般孩子也不會明目張胆地說別家父母如何棒,英國女王的孩子一出生就有一個王國,普通的孩子憑什麼對父母報恩呢?
所以啊朋友,父母對我們好才是父母,父母對我們不好就是路人。感情都是雙向的,如果一方對自己不友善,你的選擇當然是轉身就走啊。憑什麼讓路人欺負自己。不要怕什麼鄉間無知輿論說你不孝,我們行走江湖,一向不在乎二逼的對自己的看法。
封面來自:Porapak Apichodil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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